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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紀的社會為什麼會把人分為三大社會團體

由 麥芽娛樂 發表于 藝術2023-01-05
簡介中世紀的社會簡單地分為三大社會團體:負責照看世人靈魂併為此祈禱的神職人員,管理事務並參戰的貴族,以及在田野中勞作的農民

中世紀社會是怎樣一個社會

中世紀的社會簡單地分為三大社會團體:負責照看世人靈魂併為此祈禱的神職人員,管理事務並參戰的貴族,以及在田野中勞作的農民。而居住在城鎮的市民們的事業活動給1000年到1350年的中世紀歐洲帶來了經濟活力,儘管越來越重要,但他們在傳統的分類以外。

中世紀的社會為什麼會把人分為三大社會團體

神職人員承擔著許多社會任務,他們是神父、教師、法官、護理人員、地主以及專職教士。但他們只能在教會法庭受審,而隨著現代國家的發展,這些神職人員作為遊離於俗世之外的群體,他們的社會地位逐漸遭到來自民間的質疑。世俗的神職人員,既不屬於特定宗教修會的教士,服務於市民的需求。大部分的在俗教士都和他們的堂區居民一樣貧困潦倒。而主教們則一般出身貴族。寺院教士(受教規約束者)則包含住在修道院裡數十萬名僧侶或修女,他們受到教規嚴格的約束,並宣誓斷絕與外界的關係,甚至在某些地區,他們在法律上被認為死亡。

中世紀的社會為什麼會把人分為三大社會團體

貴族們擁有大部分的土地,他們的地位和收入即來源於此,同時也來源於其軍事職能。貴族的頭銜意味著出身高貴,這一階層的家庭往往互相聯姻。貴族們不工作,但是他們隨時準備為保衛他們的君主、家族的利益與榮耀而戰。

在1500年,農民大約佔據歐洲總人口的85%,他們居住在鄉村或貴族領土上的小片區域。他們用勞役換得貴族對他們的保護。除了那些擁有土地的農民外,大部分農民沒有法律地位。在一些地區,在壓迫農民的領主和告訴農民其在世間的命運是受苦但可指望在天國得到回報的教士的眼中,農民都和禽獸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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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大部分歐洲人而言,他們的世界就是村莊或是城市中的堂區。當地村民的團結一致,比接受國家統治者的命令更加重要。當時在許多地方,統治者的政令還不能有效地下達。許多村莊無論從哪方面看,實質上都是村民自治。鄉村議會決定哪種穀物將被種植在公共地上,耕作何時開始。這些鄉村議會與領主的權力並存。

這個時期,至少五分之一的歐洲人處於赤貧之中。普通的勞動者四分之三的收入被用來購買食物。城鎮到處都是掙扎度日的窮人。一名教皇抱怨羅馬的流浪漢們,“他們的呻吟和哭泣之聲不但充斥著公共場所、私人住宅,也遍及教堂;他們引發驚恐和各種事件;他們像粗魯的畜生一般流浪,除了尋找食物,什麼也不關心”。窮人們在任何可以去的地方遊蕩,在找得到工作的地方謀得工作,有時乞討,有時偷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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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會鼓勵慈善事業,他們認為這是獲得救贖的必行之舉。這些慈善事業幫助許多窮人生存了下來。城鎮居民們往往能夠容忍自己社群內的乞丐,給予這些人一定的幫助,但是他們卻害怕來自外地的窮人,特別是吉卜賽人。此時歐洲大部分地區,偷盜打劫者無處不在,如威尼斯和土耳其的領地之間、教皇國和那不勒斯王國之間,以及比利牛斯山脈地區,都是洗劫事件的頻發之地。羅賓漢的故事描述了13世紀英格蘭的一名受歡迎的綠林好漢,據稱他經常劫富濟貧,而在歐洲大陸,也出現了類似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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