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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群眾辦實事】解民憂,用公正司法快速化解陳年糾紛

由 澎湃新聞客戶端 發表于 藝術2022-04-14
簡介河口法院以高效快捷的方式於開庭審理前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從立案到達成調解協議,只用7天,原告就收到了被拖欠近三年的工程款,為當事人解決矛盾糾紛的同時,提高了訴訟效益,保證了當事人的合法權利

陳糾是什麼意思

“法官,我就等著他來起訴我呢,不是我故意拖著不給他錢,這錢只要在法院說清楚了,當著法官的面我立馬全部給他。”被告人張某在調解時這樣說。

【我為群眾辦實事】解民憂,用公正司法快速化解陳年糾紛

矛盾糾紛激化的雙方有時只需要一個公正的裁判者,矛盾自然能迎刃而解。

【案件起因】

原告李某與被告張某系同村人,2018年期間,張某將位於河口縣某鄉鎮的安居房工程交由李某施工,工程完工後雙方進行了結算,除去已支付的工程款,尚欠25萬餘元,經李某多次催要,一直沒有支付,隨即訴至法院。

【解紛過程】

在案件調查過程中,被告張某陳述:我認可欠原告工程款,一直不付款給原告是因為該工程有些質量問題且還幫原告墊付了部分工人工資,希望透過法院一起處理。

承辦法官瞭解案情後,覺得本案有調解的基礎,為降低原被告雙方的訴訟成本,立馬組織雙方庭前調解。

在調解過程中,承辦法官認真核對了工程量及已付工程款,隨後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調解當日被告就將工程款25萬元支付給原告,同時也發生了案件開頭的一幕。

河口法院以高效快捷的方式於開庭審理前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從立案到達成調解協議,只用7天,原告就收到了被拖欠近三年的工程款,為當事人解決矛盾糾紛的同時,提高了訴訟效益,保證了當事人的合法權利。

【法律知識講堂】

民事訴訟調解是指雙方當事人在人民法院審判組織的主持下,就雙方所訴標的進行和解協商,並試圖達成相關協議的民事訴訟行為。民事訴訟調解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功能:

一是有利於及時化解爭議,節約司法資源。調解結案與判決結果相比,最為顯著的一個特點就是及時、快捷、簡便。以調解方式解決民事糾紛,使當事人在自願的基礎上達成調解協議,減少了事實程式,節省了人力、物力和時間,提高了人民法院的辦案效率,節約了司法資源。

二是有利於減輕雙方當事人之間的對抗性,從根本上化解矛盾。雙方當事人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在平等協商,雙方都做出一定讓步的基礎上,自願達成的協議,比法院所作出的判決在情感上更易於接受,不易激化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矛盾。

作者:劉婷婷

原標題:《【我為群眾辦實事】解民憂,用公正司法快速化解陳年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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