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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婦聯建立反家庭暴力研究實踐基地

由 中國新聞網 發表于 藝術2023-01-18
簡介據瞭解,該試點執行一年來,天津市和平區人民法院積極發揮司法作用,將反家暴工作作為家事審判的重要工作,積極探索、勇於實踐,採取五項措施,有效落實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截至目前共下發人身安全保護令10份,下發率為100%

被家暴怎麼找婦聯求助

中新網天津11月25日電 (王在御 楊健)11月25日是國際反家暴。為在反家庭暴力工作方面深入研究、深化實踐,為受家暴婦女兒童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護,2021年11月25日,天津市婦聯在和天津市平區人民法院建立“反家庭暴力研究與實踐基地”試點。

據瞭解,該試點執行一年來,天津市和平區人民法院積極發揮司法作用,將反家暴工作作為家事審判的重要工作,積極探索、勇於實踐,採取五項措施,有效落實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截至目前共下發人身安全保護令10份,下發率為100%。

在試點執行時期,天津市婦聯與天津市平區人民法院採取了以下五項措施。

設立綠色通道,確保當事人的人身安全得到迅速有效的保護。

對於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當事人,立案法官第一時間與家事法官聯絡,家事法官第一時間聯絡當事人瞭解情況,進行審查,對於符合條件的案件第一時間下發裁定書,“一站式”保護當事人的人身安全。

細心探查、有效引導、及時告誡,避免和減少家暴的發生。

在家事案件審理過程中,家事法官發現有存在家庭暴力可能的,及時瞭解查明相關事實,打消當事人可能存在的顧慮,引導其可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並及時處理。對於當事人不申請,但家事法官認為存在家庭暴力可能性的,對當事人進行及時的告誡和提示,告知其家庭暴力是違法行為,亦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從寬把握證據證明標準,依職權調查探明事實。

在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中,有較多的當事人因證據意識不強,對於家暴事實及相應危險難以提交十分充足的證據。和平區人民法院家事法官採取主動調取證據、詢問其他家庭成員等方式探明事實,同時,對於當事人提交的相應證據從寬把握,透過以上方式認為家庭暴力的存在具有較高蓋然性的即及時作出相應禁令。

多部門聯動,確保人身安全保護令落到實處。

人身安全保護令作出後,及時與申請人住所地的基層組織及公安機關聯絡,對申請人的情況予以共同關注,對被申請人形成全方位震懾,並對可能發生的違反禁令的情況及時制止和處理。同時,法院還與區婦聯及轄區社群建立雙向反饋機制,緊密配合、加大宣傳、及時發現、聯動化解,力爭做到人身保護無死角。

強化調解疏導和回訪幫扶,徹底化解當事人之間的糾紛。

在處理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過程中,法院並非一裁了之,而是在案件審理過程中,重視對申請人及被申請人的心理疏導,開啟其心結,力求化解矛盾。同時,對該類案件進行及時回訪,對被申請人形成隱形約束,強化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效果。

下一步,天津市婦聯與天津市和平區法院將繼續以“反對家庭暴力守護家庭平安”為主題,發揮合力優勢,進一步探索社群家暴預警等機制建設,開展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宣傳活動;加大“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裁定、執行等相關問題研究,降低撤駁率,解決執行難;開展家暴重大疑難案件會商及形勢研判,探索保護家暴受害人人身安全的相關措施;開展家暴問題與離婚訴訟案件關聯性及其訴源治理研究;開展涉家暴案件旁聽庭審、聯合調解等活動,並適時把理論研究成果、實踐經驗成果轉化為制度成果,為天津市反家庭暴力工作提供借鑑和參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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