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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白說法 | 男友求婚時給我買的戒指,分手後我該還給他嗎?

由 澎湃新聞客戶端 發表于 藝術2023-01-15
簡介如果你有法律問題需要諮詢直接在文末留言就可以原標題:《小明白說法 | 男友求婚時給我買的戒指,分手後我該還給他嗎

男朋友送我一千多的戒指好嗎

微友“duddu”在後臺給小明白留言:

你好,我和男友交往了4年,期間我們一直住在一起。前一陣,我們準備要結婚,男友還在商場買了一枚價值萬元的戒指向我求婚,但最近因為雙方家庭的原因,我們分手了,戒指我是不是也應該還給他?

Q:

同居的男友求婚買了戒指,分手後要不要還?

A:

1。婚戒價值較大,可以視為彩禮,對方主張返還的,需要積極配合返還。實際中,男女戀愛同居後,如果是以結婚為目的並且價值較高的貴重物品,一般可以認定為彩禮,分手了可以要求返還。

2。求婚時送的戒指,可以視為以結婚為目的的贈與,在不能繼續達成結婚時應返還。實際上,如果分手是因為送戒指方反悔,此時受贈與方雖然說無過錯,但從法律上講,因為贈與時是以結婚為目的,所以受贈與方仍應返還戒指。

當然,如果雙方後面登記結婚,那麼該戒指屬婚前贈與,屬於個人財產。比如男送女,那戒指是女方的個人財產,而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不過,男女戀愛同居期間,如果是以房產、車子等求婚的,那麼後面沒結成合法夫妻的,其實也需要按照這個規則予以返還車子、房產等。

詳細事宜可以撥打0459-12348進行免費諮詢。

小明白說法 | 男友求婚時給我買的戒指,分手後我該還給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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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小明白說法 | 男友求婚時給我買的戒指,分手後我該還給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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