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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元代婦女守節數量會增多?與程硃理學對貞節的倡導有關

由 幾何歷史觀 發表于 農業2022-07-11
簡介三、理學背景下的元代詠節婦詩文(一)創作者的文化背景與理學淵源元代詠節婦詩的興盛與理學的發展存在著緊密的聯絡,從我們的統計中可以看出,江西、浙江、安徽、江蘇等詠節婦詩文創作的主要區域,同樣是南方理學發展的興盛之地,詠贊節婦這一題材,與孝子詩

華僑和華裔有什麼區別

詠節婦詩文即是文人為婚後夫死守節的婦人所做的詩文,在元代,它多作為儒士進行社會“風化”的一種手段,節婦詩文的寫作不自元代始,以節婦為描寫物件的詩文作品出現在南北朝時期,此時“節婦”的含義更加多元。宋代漸次增多,但仍沒有成為一種普遍現象。在元之前,文學作品中,已出現“節婦”。包括在很多史料記載中,將“孝子順孫義夫節婦”並提。這時的“節婦”的含義更廣泛,只要是符合儒家傳統行為規範的女性,都可稱之為“節婦”,不獨指稱夫死守節的人。

至宋代,詠節婦的詩文創作多了起來。這時的文人開始關注到當世的守節女性,為其寫詩作文,但這並沒有形成風氣,大部分文人還是偏重於說理,沒有當時女性事蹟的記載,而以“忠臣義士孝子順孫節婦”之倫理綱常闡發道理

一、元代詠節婦詩文產生的社會歷史背景

(一)朝廷旌表制度

自元代起,節婦旌表開始制度化,婦女守節不僅可以獲得旌表,家族還可以被免除徭役。最早能見到的元代旌表記錄是在《通制條格》的《賦役·孝子義夫節婦》中,在至元十年(1237年),魏阿張“孝奉老姑,守節不嫁,欽依聖旨事意,官為養濟,仍令除免差役,更加旌表,以勵風俗”。不僅節婦自身獲得旌表、政府的養濟,其家族也被免除了徭役。在元初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朝廷對節婦的旌表並沒有形成嚴格的審查程式,造成了一些人家虛報節婦事蹟以逃避徭役的情況。

為何元代婦女守節數量會增多?與程硃理學對貞節的倡導有關

除了旌表制度的完善,對婦女的陪嫁也作出了規定。在元之前,女性的陪嫁一般被視

為其個人財產,其改嫁或者歸宗,陪嫁是允許帶走的。但入元以後,依照蒙古習俗,婦女嫁

到夫家,就被視為是夫家的財產,即使是夫亡後,透過收繼的方式,婦女及其財產,還是歸

本家族所有。

在元代詠節婦詩文中,就時常提及節婦受到旌表之事,並且還涉及到了元代旌表制度

的申報問題,也有的詩人以節婦之行卓異卻沒受到旌表為憾。

(二)收繼婚制演變

收繼婚是指丈夫去世後留下的寡婦,可以由非親生子以外的家族男性再娶為妻子的婚姻

制度,有同輩收繼和異輩收繼兩種情形,以子娶庶母、叔娶嫂為常見形式。在元代,收繼婚

被確立為“國俗”。收繼婚是人類社會婚姻形態的一個必經階段,在先秦的典籍中就可見出相關記載,在《左傳》中,子娶庶母被稱為“蒸”,如(桓十六年)“衛宣蒸其庶母夷姜”,(成七年)“楚襄之子黑要,蒸其母夏姬”,侄娶叔母成為“報”,如(宣三年)“鄭文公報其叔母陳媯”。“收繼婚”這種婚姻形態是違背儒家倫理規範的。

隨著儒家綱常名教的發展,這種婚姻形式逐漸被廢除,後多見於北方諸遊牧民族。在元代,這種婚制的發展經歷了一個由盛而衰的過程。其發展沿革可以從文化傳播、經濟、法律、區域、理學發展等多個角度進行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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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234年蒙古滅金,實現對中國北方的統治後,依託政治優勢,蒙古遊牧文化對中原封建文化的滲透更加強勢,並且蒙古婚俗對中原地區的侵入是受到法律的保護的,其影響並不是一個自然接受的過程,蒙古婚俗的下移正是蒙漢文化融匯的一種反應。元世祖至元初年(1264年),蒙古政權以法律的形式推行收繼婚,漢人收繼婚的一般情況是同輩收繼。至元十年以後(1273年),蒙古政權對漢代收繼婚的限制逐漸嚴格。

元代前期出於經濟恢復的需要,大大鼓勵人口繁殖,對婦女再嫁、收繼婚制都採取了寬

容、鼓勵的政策,元代後期隨著經濟的復甦、蒙古貴族漢化程度的加深和理學家在中央政權

中權利的擴大,貞節觀念得到官方的重視,收繼婚在漢人中被逐漸禁止,在蒙古人中的限制

也在加大。

二、元代詠節婦詩文區域分佈特點

在元代,處於南方的浙江和江西同樣是理學發展的兩個重要區域,而處於北方的河北是

傳統儒學發展重地。詠節婦詩文的創作、傳播是理學家進行社會教化的一種重要形式,很多

理學家都參與了這一題材的創作。金華學派的代表許謙、柳貫、吳萊、黃溍、吳師道、戴良;

江西之學的代表虞集、吳澄;浙東學派的代表戴表元、袁桷;北方大儒許衡、劉因都有數量

不等的詠節婦詩文作品流傳下來。可見當時各理學門派雖主張不一,在道德教化這個層面上

達成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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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學在宋元之際進行了整合,到了元初,在南方就只有浙江金華和江西撫州兩個學術中

心了,這在節婦詩文的創作上,同樣有所體現。浙江和江西這兩個區域的作家是詩文創作的

主力,其中以浙江更為典型。在理學發展上,在浙江省內分佈的門派眾多,主要有呂祖謙的

東萊之學,陳亮的事功之學,唐仲友的經制之學,還有自朱熹弟子黃幹傳承下來的金華之學。

但到了元代中期,呈現出了“眾派歸一”的趨勢,這不僅是理學自身發展的趨勢,也與此一時期的文化建設有關。對文人產生重大影響的文學事件,幾乎都發生在這一時期:“程朱理學”立為官學,中斷了將近30年的科舉又得以繼續實行,元文宗天曆二年立奎章閣,泰定帝在1324年開經筵。

北方詠節婦詩文的創作背景又與南方不同。在北方,詠節婦詩文的主要創作區域在河北、

山東、山西。在1274年蒙古滅南宋前,南北方還是處於隔絕的狀態,北方傳承傳統儒學,

與南方理學大盛的情況不同。清代文人翁方綱在《石洲詩話》曾對宋金對峙時期的學術情況

作出概括“程學盛於南,蘇學盛於北。”北方思想學術雖不主蘇學一家,但大體仍舊沿襲傳

統儒學。

為何元代婦女守節數量會增多?與程硃理學對貞節的倡導有關

在北方,河北是詠節婦詩文創作數量較多的省份,其次還有山東、山西,這與當時北方

特殊的政治形勢有關,在公元1234年蒙古滅金後,北方處於蒙古統治下,最開始依附於蒙古的世族,如東平行臺幕府的世族嚴氏、河北世侯永清史、真定張氏、藁城董氏,對維護地方穩定作出了貢獻,出現了“四方之士,聞風而至”的盛況,文學也出現了大盛的局面。在真定,比較有名的文人安熙、胡祗遹、劉因、蘇天爵、元明善、王結等都參與了詠節婦詩文的創作。

在東平,劉敏中、王士熙、張養浩也都有相同題材的作品。除了東平幕府文人、依附於北方三鎮的文人,當時在燕京、山西也同樣活躍著參與詠節婦詩文創作的文人,這不僅是文人道德意識的體現,也與所處地區政治的穩定有關。

三、理學背景下的元代詠節婦詩文

(一)創作者的文化背景與理學淵源

元代詠節婦詩的興盛與理學的發展存在著緊密的聯絡,從我們的統計中可以看出,江西、

浙江、安徽、江蘇等詠節婦詩文創作的主要區域,同樣是南方理學發展的興盛之地,詠贊節

婦這一題材,與孝子詩一樣,具有濃厚的儒家倫理思想,作為程朱理學道德倫理思想的一部

分,其創作者在詩文中,體現了對這一思想的認同。

為何元代婦女守節數量會增多?與程硃理學對貞節的倡導有關

透過對81位創作者出處經歷的探究,可以看到,這些創作者大部分都是透過科舉晉身,或作官,或出任書院山長,少部分文人雖未出仕,但也是過著隱居,教授鄉里的生活。可見,這些創作者都是有著不同程度的理學淵源的,更有一部分人同時兼具理學家和詩人的雙重身份。這一現象,與元代中後期文化教育的的發展有關。

在元代科舉考試中,突出了經學的內容,所謂“以經術為先”。以程朱理學的各種註疏作為標準,這對程朱理學在元朝的傳播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並且最終確立了程朱理學在思想上的統治地位。透過參加科舉被錄取計程車人由此可以進入朝廷做官,而落第者,也可以

被聘為書院山長、縣學教諭、學正、教授等職。

詠節婦詩文的創作者,或透過舉薦進入仕途,或透過科舉晉身官場,或落第教授鄉里,

他們大部分都是儒士,當然,張雨是例外。張雨(1283-1350字伯雨,號句曲外史),浙江杭州人,是一位道士,曾被薦為官,但他不願還俗,後來與馬祖常、揭傒斯、黃溍等人有詩歌唱和。其留存的詠節婦詩文或許就是與這些館閣文臣的交際唱和中創作出來的。

(二)“天理民彝”的道德觀念下的詩文創作

在元代詠節婦詩文中,詩文家將節婦事蹟的教化意義上升到“天理民彝”的高度。“天理”一詞在《莊子》、《禮記》中就已出現,但此時的含義側重指“自然的法則或天性”,但在宋代理學家那裡,“天理”的內涵已經發生了變化,併成為宋明理學最高的哲學範疇。程頤、程顥提出了“天理”這一哲學命題,它作為至高無上的“道”來存在,是“形而上”的,陳來先生將其分為四種含義,即“天道”、“物理”、“性理”、“義理”,詠節婦詩文中所反覆提及的“天理”是宋代理學家所說之“天理”,其側重於“義理”,強調其社會道德原則或者說儒家倫理綱常。

為何元代婦女守節數量會增多?與程硃理學對貞節的倡導有關

“民彝”一詞最早見於《尚書·康誥》,其意所指也在於對社會秩序的強調。“彝倫”、“秉彝”也常常在詠節婦詩文中出現,鄭玄在為《詩·大雅·蒸民》中的“民之秉彝,好是懿德”作注時就將“彝”解釋為“常”,“彝倫”通常被解釋為“常法”、“常道”,而“秉彝”就是遵守常法,維持自然秩序。

元代詠節婦詩文中出現的這種“天理民彝”的道德觀念,仍是傳統的“聲教論”的體現。在宋代,“天理民彝”更多地出現在理學家對經書的註解中,如朱熹的《詩集傳》、趙順孫的《四書纂疏》、蔡模的《孟子集疏》、熊節的《性理書句解》,元代的孝子詩、節婦詩更像是

“天理民彝”這種詩學性情論的現實註解,從中體現出宋代理學思想在元代傳播中的下移及

其接受層面的拓寬。

結語:

元代婦女守節數量的增多,與程朱理學對貞節的倡導是分不開的,並且在元代,婦女守

節行為的選擇也受到了朝廷的引導。正是從元代開始,節婦的旌表開始制度化,婦女守節不

僅受到旌表,其家族還可以被免除徭役,這種實質的好處,也鼓勵了婦女守節。但不能否認

的是在元代初期,北方人民受到了蒙古族收繼婚制的影響,但隨著文化的融合與政府對“非

依本俗”的收繼婚的禁止,漢族人中這種現象逐漸減少,並且不少蒙古人也會為免於收繼,

而主動選擇守節。

為何元代婦女守節數量會增多?與程硃理學對貞節的倡導有關

詠節婦詩文的創作者不僅有當時的詩文家,有的節婦自身也有作品留存,節婦臨難之時,

留詩文以自明其志,其文章的真實性雖然存疑,但其背後的文學價值仍不能被忽視。青峰嶺

王節婦和韓希孟的事蹟在元代流傳較廣,不僅見於詩文家的作品中,還被當時文人記載進筆

記小說中,其事蹟的發生年代,詩文留存情況,雖然不同文人之間的記載有所出入,但與當

時的相關史籍對照,仍能夠辨析出其故事的發展源流,以及各個詩文家對材料的借鑑情況。

在對詠節婦詩文的整理過程中,還可以見出其時“同題集詠”的風氣對詩文家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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