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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深!博白一名男子請朋友幫忙買車,結果先後被騙三次共7萬元

由 博白 發表于 娛樂2022-04-15
簡介【事情經過】2017年7月下旬的一天,劉先生欲購買一輛豐田卡羅拉小車,當他去到玉林市某汽車城選車時剛好看到一個認識不久的朋友曾某在該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當銷售員,於是向曾某提出要購車,曾某當即表示可以不經公司的購車渠道,其私下能低價購買小車給劉

買車被騙屬於詐騙罪嗎

小夥伴們

平時有沒有託朋友買東西的習慣

討個好價格、東西的質量又有了“熟人”保證

……

套路深!博白一名男子請朋友幫忙買車,結果先後被騙三次共7萬元

但是!

小編要提醒那你的是

還是要多留一個心眼

誰能想到前面正有一個大騙局在等著自己

這不,一個博白男子就這樣

被自己“朋友”給誆了

博白的劉先生聽信一在玉林市某汽車城當銷售員的朋友曾某能私下低價購買小汽車的謊言,將錢交給曾某,誰料最終被曾某騙了,車要不來錢也打了水漂。

近日,曾某因犯詐騙罪被博白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法院還責令曾某退賠劉先生的經濟損失人民幣六萬七千元。

套路深!博白一名男子請朋友幫忙買車,結果先後被騙三次共7萬元

事情經過

2017年7月下旬的一天,劉先生欲購買一輛豐田卡羅拉小車,當他去到玉林市某汽車城選車時剛好看到一個認識不久的朋友曾某在該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當銷售員,於是向曾某提出要購車,曾某當即表示可以不經公司的購車渠道,其私下能低價購買小車給劉先生。

曾某騙取了劉先生的信任,並於2017年9月下旬先後3次共騙取了劉某7萬元,後將錢全部用於其個人開支使用。提車期限到,當劉先生興沖沖地到曾某的銷售公司提車時,卻發現該汽車銷售公司沒有劉先生購車和交付購車款項的記錄,而曾某不知何時已悄悄地從公司“消失”了,發現被騙後,劉先生當即報了警。

2018年2月1日,公安民警抓獲曾某破案,曾某退賠了劉先生3000元。這時,劉先生才發現這個新朋友不靠譜,曾某不僅因挪用公司款項民事官司纏身,還劣跡斑斑,曾因犯盜竊罪於2005年、2007年、2015年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016年1月2日才刑滿釋放。

博白縣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

被告人曾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錢財,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曾某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曾某退還了被害人小部分經濟損失,可以酌情從輕處罰。遂根據曾某的犯罪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決。

曾某不服,向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目前,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已駁回曾某的上訴,維持博白縣法院的判決。

套路深!博白一名男子請朋友幫忙買車,結果先後被騙三次共7萬元

(網路圖片)

法官提醒:大家在購買物品時應走正當途徑,交付款項時還應多留個心眼,私下低價購物更應多方瞭解資訊是否可靠,不要因為自己的一個小貪心而被有心之人騙財騙物,得不償失

小編希望大家引以為戒

不要被他人精心編織的謊言所蒙弊

特別是打款時一定要核實對方的身份資訊

否則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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