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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明知手機為盜贓物仍非法收購?判刑!
經辦法官介紹,此處的“明知”不要求明確知道,包括推定為應當知道的情況,例如,沒有正當理由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收購財物、無正當理由協助轉換或轉移財產,收取明顯高於市場的“手續費”等情形,除有證據證明確實不知道外,可以認定被告人明知系犯罪所得及...
經辦法官介紹,此處的“明知”不要求明確知道,包括推定為應當知道的情況,例如,沒有正當理由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收購財物、無正當理由協助轉換或轉移財產,收取明顯高於市場的“手續費”等情形,除有證據證明確實不知道外,可以認定被告人明知系犯罪所得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