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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寫了一個最字,憑什麼罰20萬?”店主起訴市監局,法院判了

由 袁港律師 發表于 運動2023-01-10
簡介方某富還以為是自己的糖炒板栗出了問題,沒想到是《廣告法》,但他經營了這麼多年,從沒有聽說自己違反了廣告法啊,方某富覺得這兩個人就是在訛詐他,嚴詞拒絕了兩人的賠償要求

罰這是什麼字

我一鍋板栗20斤,一斤26元,炒一鍋50分鐘,這20萬罰款我要炒多少鍋?

我國常被稱為美食之國,除八大菜外,還有各種各種的美食小吃;對於吃,我們總能研究出點什麼。在2015年,

杭州一家糖炒板栗炒貨店因一個“最”字被市監局罰了20萬

,店主不服,起訴市監局,這件事引起了很大熱議,那麼市監局的處罰是否合理呢?

“我就寫了一個最字,憑什麼罰20萬?”店主起訴市監局,法院判了

2015年11月初,杭州某區市監局接到群眾舉報稱一家糖炒板栗雜貨店存在違反

廣告法行為

,接到舉報後工作人員立刻進行了調查。

工作人員趕到現場之後發現,在該炒貨店西側的一面牆上印著兩塊“

方某富炒貨店,杭州最優秀的炒貨特色點

”以及“

方某富,杭州最優秀的炒貨店

”等字樣,對外銷售的包裝袋同樣印著“

杭州最好吃的栗子

”和“

杭州最特色的炒貨店鋪

”字樣。

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經這一番調查,認為方某富炒貨店釋出使用了“最好”、“最優”等絕對化宣傳用語,違法了廣告法,

於是做出了20萬的行政處罰

當這份行政處罰送到方某富手中時,他都愣了一下,以為是搞錯了,自己這一輩子踏踏實實做著小生意,怎麼就被罰款了呢?

“我就寫了一個最字,憑什麼罰20萬?”店主起訴市監局,法院判了

方某富跟妻子是個體戶,他跟妻子在杭州經營了數年炒貨生意,主要賣

糖炒栗子,山核桃、瓜子

一類的炒貨,雖然是小本營生,但生意還算不錯,特別是糖炒栗子賣的最好,周邊的人都說他家糖炒栗子好吃,甚至還有一些人特地開車來買。

眼看日子一天比一天好,然而一場變故也在悄悄發生著。

2015年11月,方某富跟往常一樣經營著炒貨店,然而有兩位顧客突然上門要求方某富做出賠償。

方某富一聽還以為自己的糖炒板栗出了什麼問題,當即表示可以給他們處理問題。

兩人一聽,說:

你違反了《廣告法》,得賠我們一人一千塊錢。

方某富還以為是自己的糖炒板栗出了問題,沒想到是《廣告法》,但他經營了這麼多年,從沒有聽說自己違反了廣告法啊,方某富覺得這兩個人就是在

訛詐

他,嚴詞拒絕了兩人的賠償要求。

兩人被拒後威脅了一番:

好啊!你敢不賠,那我就去舉報你。

這兩人走後,方某富就將此事拋之腦後,沒想到幾天後,市監局的工作人員送上了行政處罰書。

“我就寫了一個最字,憑什麼罰20萬?”店主起訴市監局,法院判了

看到行政處罰書,方某富都瞪大了眼睛說:

20萬!是不是搞錯了什麼?

工作人員向方某富解釋了來龍去脈,可他還是不懂《廣告法》,但既然工作人員都這麼說了,方某富也是立馬撤下了招牌,

將“最”字全部都去掉了

方某富本以為就這樣結束了,但工作人員表示還需要繳納20萬的罰款。

方某富看著這20萬的行政處罰書,每天都是如坐針氈,吃也吃不好,誰也睡不好,對他們一家人來說,這20萬實在不是小數目;他每天都頂著巨大的精神壓力工作,

他覺得行政部門多多少少也要給他一個“改過”的機會。

方某富每天都在查《廣告法》,他在網上發現什麼“最美的湖”、“最好吃的店”、“世界第一”這些詞彙在網路上比比皆是,他實在想不明白,自己寫了一個“最”字,憑啥罰20萬?於是一紙訴狀將市監局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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