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運動

唐代前期,宰相作為輔佐皇帝行使最高權力的相關研究有哪些?

由 寒香文史 發表于 運動2022-10-02
簡介楊際平在《隋唐宰相制度的幾個問題》中,對唐代宰相的名號,政事堂性質做了研究,認為空置尚書令是因為其位高權重,隋代己出現以他官參掌朝政的現象

黃帝的老婆都有誰

在中國古代封建社會,宰相作為輔佐皇帝行使最高權力,處理國家政務最主要的官員,對於中國古代社會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宰相對於中國古代社會的影響是方方面面的,簡而言之,即

“公臺之任,無所不總”。由於宰相對於中國古代社會的巨大影響,宰相歷來是中國古代史研究的熱點。

目前學界對於唐代前期宰相的研究己經取得了豐碩的成果,總體而言集中在宰相制度與各個時期的宰相群體方面。在唐代前期,在國家安全出現危機與地方出現特殊事務,州縣官員無法解決時,中央往往會派遣官員前往處理,一些重大事務,還會派遣宰相一級的官員前往處置。一些對唐代前期宰相的個案研究中部分涉及了其在任相期間在地方處理事務,不過往往流於敘述事件本身的情況。

總體而言,尚無對於唐代前期宰相出使的綜合性研究。唐前期宰相出使不是宰相履職的常態,但是透過對於唐代前期宰相出使的研究,瞭解他們出使的原因,分析不同出使的型別與宰相出使對宰相自身、國防安全、地方形勢以及中樞政局的影響,可以對唐代前期宰相與國家形勢有一個更多樣的認識。透過對於宰相出使處理重大事務的研究,可以使我們從另一個角度來審視唐代前期的國家形勢。

唐代前期,宰相作為輔佐皇帝行使最高權力的相關研究有哪些?

關於唐代宰相制度的研究

學界對於唐代宰相制度的研究起源甚早,並取得了豐碩的成果。早期對於唐代宰相制度研究,常常從宰相的名號、職權以及出身等方面進行綜合研究。

張以誠所撰的《唐代宰相制度》是較早的關於唐代宰相制度的綜合研究,注意到了唐代宰相名號的區別,將唐代宰相分為真正宰相與參議宰相,並對宰相出身與職權做了初步研究。其後李俊在《中國宰相制度研究》中,對唐代宰相名號、出身、職權與官屬做了研究。認為參議宰相也擁有議政權。在翰林學士、宦官興起後,宰相職權受到了侵奪。岑仲勉先生在《隋唐史》之《宰相制度之屢變》一節中,也對唐代宰相制度的演變做了簡要論述。

20

世紀

60

年代以前對於唐代宰相制度研究的集大成者,當屬周道濟。其在《漢唐宰相制度》中,對唐代宰相制度進行了十分細緻的研究,對宰相名號、職權等方面的研究更加深入,並注意到開元十一年

(723)

時,中書門下成為宰相機構。

唐代前期,宰相作為輔佐皇帝行使最高權力的相關研究有哪些?

宰相除各自本職權力外,還共同擁有

“無所不統”的權力,對天下事務均負有責任。並從權力的行使方式與權力所及之事項的角度出發,考察了唐代宰相所擁有的廣泛權力。但是受到君相關係的影響以及翰林學士、宦官、權貴與藩鎮等勢力崛起對於宰相權力侵奪,宰相的實際權力又不能完全發揮。此外,作者還透過大量的事例統計,對唐代宰相的選任標準、籍貫、出身以及下場做了分類研究。

海外學者對於唐代宰相制度的研究也比較早。日本學者築山治三郎的《唐代政治制度。研究》系統的論述了唐代宰相制度,並且研究了宰相與翰林學士之間的關係。韓國學者金奎皓在《唐代宰相制度研究》考察了唐代宰相的名稱、組成、許可權的變化以及衰退的過程。

20

世紀

80

年代以前,學界對於唐代宰相制度的研究多從整體出發,對唐代宰相的名號、職權以及出身等方面做綜合研究,涉及面廣,釐清了一些諸如宰相名號、出身、籍貫等基本問題,對於宰相職權也進行了初步研究。但相關研究著述不多,整體存在不夠深入的問題。

唐代前期,宰相作為輔佐皇帝行使最高權力的相關研究有哪些?

80

年代後,學界對唐代宰相制度的研究進入熱潮。整體研究方面。劉希為在《唐代宰相制度初探》中,對唐代宰相的名號、選拔、職責、任職迴避與退休等制度做了一些考證。楊際平在《隋唐宰相制度的幾個問題》中,對唐代宰相的名號,政事堂性質做了研究,認為空置尚書令是因為其位高權重,隋代己出現以他官參掌朝政的現象。隋唐宰相制度變化的原因是皇帝為加強皇權,防止相權過分集中。

程宗才在《論唐前期宰相制度的演變》一文中,也認為唐前期宰相制度的變化是皇帝加強皇權的舉措。宰相地位存在差別,中書令、侍中最高,同三品次之,同平章事又次之。吳宗國在《隋與唐前期的宰相制度》一文中,從使職差遣的角度對唐前期宰相身份做了考察,認為加銜宰相是一種差遣。

唐前期宰相主要有兩項職掌,一是和皇帝商討國家大政,二是集體討論處理庶務。作者還動態地考察了宰相的人員配置與政治局勢之間的關係,認為宰相的任命要考慮到社會階層以及社會政治經濟情況的變化。

唐代前期,宰相作為輔佐皇帝行使最高權力的相關研究有哪些?

唐代宰相制度十分複雜,綜合研究經常出現泛泛而談的問題,因此學界開始具體研究唐代宰相制度中的一些具體內容,在許多方面得出了更加深刻的結論。

隨著學界對於唐代使職差遣研究的興起,一些學者試圖從使職差遣的角度來考察唐代宰相。陳仲安、王素在《漢唐職官制度研究》中認為唐代自太宗朝以他官加銜入相始,宰相制度開始向差遣制轉變。袁剛的《隋唐中樞體制和宰相制度》,將他官參掌朝政視為差遣宰相,這類宰相既要負責本部門工作,又要參與國家大政的商議。

寧志新在《唐朝宰相稱謂考》中,總結出唐代宰相共有

5

類、

22

種稱謂,認為唐代宰相名號與使職差遣名號在唐代發展的情況一樣,經歷了一個由少變多,再由多變少的過程。賴瑞和在《唐代宰相的使職特徵和名號》一文中,總結了唐代使職化宰相的名稱,認為雖然宰相的稱號有所不同,但身份、名分則是一致的。作者將宰相群體分為有宰相稱號的“有名分的宰相”與沒有任何宰相稱號卻擁有實權的“實際宰相”。其另一篇論文《從使職角度論唐代宰相的權力與下場》,也是在使職差遣的框架下研究唐代宰相制度。

唐代前期,宰相作為輔佐皇帝行使最高權力的相關研究有哪些?

學界對宰相議政制度做了進一步考證。學界對於政事堂性質的看法普遍一致,嚴耕望、王超、孫國棟、袁剛、魏向東、劉後濱等學者注意到了唐代前期政事堂性質的變化,由宰相議事場所逐漸變成宰相機構。存在較大爭議的是政事堂出現的時間,孫國棟、王超、劉希為、楊際平等學者認為出現在武德時期

姚澄宇、陳振、魏向東、羅永生等學者則認為政事堂出現在貞觀時期。

魏向東在《論唐玄宗時期的政事堂宰相獨斷制》中指出,自高宗以後,中書令地位提高,打破了三省宰相地位平衡的局面,玄宗時,宰相人數減少,並且出現了主相與次相,政事堂會議逐漸由集議制變成了獨斷制。袁剛在《延英奏對制度初探》中,考證延英奏對最早出現在唐高宗上元年間,而宰相參與延英奏對在玄宗時期便己出現,不過此時延英奏對沒有在朝政決策中占主導地位。

宰相制度是唐代政治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許多研究唐代政治制度的著述中,涉及到了唐代宰相制度。張國剛在《唐代官制》中,討論了宰相名號的演變與職權。開元前宰相是

“兼職宰相”,除在政事堂議政外,還要回到本部門辦公。開元后,政事堂成為宰相日常的辦公機構。政事堂處理日常政務主要是透過堂帖與堂案兩種文書形式。唐代宰相具有決策權與人事權兩種職權。

唐代前期,宰相作為輔佐皇帝行使最高權力的相關研究有哪些?

雷家驥在《隋唐中央權力結構及其演進》一書中,對於唐代三省宰相職權、宰相名號

“知政事”與“參知政事”做了區分,對於政事堂制度的產生、發展及作用做了考證。王穎樓在《隋唐官制》中對於宰相名號與政事堂的發展演變與張國剛觀點接近。認為唐代宰相的性質更像是皇帝的幕僚,宰相群體的好壞直接影響當時政治是否清明。

任士英在《隋唐帝國政治體制》一書中,認為隋唐宰相制度的發展變化體現在三省制的發展變化之中,至唐中後期,三省制己經不能完全涵蓋宰相制度的內容。三省長官除在本省履行職責外,還要共議國政,宰相的品階有高下,但是議政時地位是平等的。賈玉英在《唐宋時期中央政治制度變遷史》中,也對唐代宰相的名號以及辦公制度進行了概述。宰相治事機構逐漸專門化,由外朝移至禁中,宰相治事由兼職變為專職。

總體而言,學界對於唐代宰相制度的研究己經取得了豐碩的成果。但唐代宰相併非僅是在京輔佐皇帝處理政務,還多次外出處理一些具體的事務。學界對於對於宰相非常態的出使情況還未進行深入的研究,宰相出使在唐前期並不是一種少見的現象,透過對這方面的研究,有利於深化對唐代宰相的認識。

推薦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