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瘋狂盜採“水中軟黃金”,3人被判刑!

由 法制現場 發表于 運動2022-08-03
簡介江蘇省淡水水產研究所、生態環境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等單位的專家聯合出具評估意見,確定陳強等人非法採砂造成河床損害補償費用96萬餘元,水環境汙染補償費用1萬餘元,水生物資源補償費用46萬餘元

一碧什麼際

原本經營著一家店鋪的他

收入不錯 生活無虞

但為了“搞大錢”

與朋友貸款買船

打的卻是江砂的主意

……

“陳強等人在長江非法採砂的危害後果不限於河床結構損失,還包括水環境汙染、漁業資源受損等。直接修復不科學也不具備可操作性,可以透過替代性修復的方式進行,比如設定生物多樣性公益展示館、長江保護法治教育基地,等等。”近日,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檢察院會同法院就陳強等人非法採砂案生態修復工作進行會商,達成初步共識,決定儘快啟動這一工作,以更好地保護長江生態環境資源。

暴利誘惑

瘋狂盜採江砂

瘋狂盜採“水中軟黃金”,3人被判刑!

圖片來源於網路,與正文無關

南京是長江進入江蘇後流經的第一個城市,與長江相生又相依。作為管轄長江南京段所有刑事犯罪案件的基層檢察院,南京市鼓樓區檢察院深入貫徹落實“共抓大保護”精神,充分發揮檢察職能,綜合運用打擊、修復、預防等手段,全力打好檢察保護“組合拳”,用心守護“一江碧水”。辦案過程中,該院發現,破壞長江生態環境資源犯罪行為主要有汙染環境、非法採砂、非法捕撈水產品三類,其中非法採砂犯罪尤為典型。

長江江砂以雜質少、安全性好等特點備受建築市場青睞,向來有“水中軟黃金”之稱。近年來,國家對長江江砂實行開採許可制度,並在部分割槽域設立禁採區,但在暴利驅使下,盜採江砂行為屢禁不絕。

安徽人陳強原本經營一家做建材生意的店鋪,收入不錯,生活無虞。但為了“搞大錢”,2020年4月,他與朋友何泉、駱喜商議後,三人一起向銀行貸款,共同出資580萬元購買了一條運輸船,共同負責經營船舶運輸業務。這條船的日常運營主要由何泉、駱喜負責,陳強雖然平時不在船上,但也安排了熟人在船上幫忙,三人約定所得利潤均分。

說是開展運輸業務,實際上三人打的還是江砂的主意。當然,他們也知道長江水域有江砂禁採區,即便在可採區採砂,也要辦理相應許可。但面對“滾滾財源”,他們什麼都顧不得了,在既無規劃、也無科學裝置、更無環評設施的情況下,踏上了盜採江砂的違法犯罪之路。

2020年10月初的一天晚上,何泉駕駛船隻趁著夜色來到長江銅陵段一處水域,與駱喜事先聯絡好的吸砂船會合,一塊幹起盜採江砂的勾當。遠遠望去,運輸船與吸砂船並排停在一起,似乎沒什麼異常,但近距離觀察就能發現,吸砂船將吸砂泵伸入江中,江砂被源源不斷地匯入旁邊的運輸船上。打滿江砂、結清費用,兩艘船各自離開。何泉等人隨後將裝滿江砂的運輸船一路開到鎮江某水域,找到事先聯絡好的買家。為順利賣掉江砂,他們還出具了虛假的江砂來源證明。僅此一次,銷售所得就達10萬元。

幾個星期後,何泉等人又趁夜駕駛船隻在長江銅陵段某水域盜採江砂,被當地水政執法部門當場查獲。何泉等人因非法裝運江砂被罰款20萬元,並處沒收裝運的砂石。這筆罰款,陳強出了10萬元,何泉和駱喜各出5萬元。

都說吃一塹長一智,可何泉等人並未從受罰中吸取教訓。他們找人幫忙辦理了行政處罰相關事宜,然後將船開走,繼續在茫茫江面上尋找作案機會。到了當年12月初的一晚,何泉等人的運輸船在長江池州段水域與一艘吸砂船會合。商定好費用,吸砂船開始往運輸船上匯入砂石,共輸入6700多噸江砂。第三天晚上,他們駕船至南京,停靠在某碼頭。凌晨時分,運輸船在卸貨過程中被長江航運公安局南京分局民警當場抓獲。

2021年3月15日,公安機關將該案移送鼓樓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經審查認定,除了被水政執法部門行政處罰的那次非法採砂外,何泉等人還先後5次在長江銅陵段、池州段等水域,夥同非法吸砂船主盜採江砂2.5萬餘噸,銷售總額70餘萬元。同年4月15日,鼓樓區檢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採礦罪對陳強、何泉、駱喜三人提起公訴。

主動擔責

破解鑑定難題

瘋狂盜採“水中軟黃金”,3人被判刑!

圖片來源於網路,與正文無關

陳強等三人行為涉及刑事責任,但受損的長江生態還需要得到科學合理的修復。在案件進入檢察環節後,鼓樓區檢察院就同步將該案作為公益訴訟線索受理審查。

“這事如果沒人管那就我們檢察院來管,不僅要讓他們受到刑事追究,還要承擔生態修復補償費用。”2021年初,鼓樓區檢察院透過國家級媒體向外公告了該案公益訴訟線索,直至公告期滿,並無相應機關和組織自願提起公益訴訟,該院便決定依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要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最關鍵的環節就是要準確評估修復受損生態環境資源所需要的賠償費用,而鑑定難也是以往這類案件辦理的一大難點。尤其是對於非法採砂案件,由於採砂地點往往涉及多處水域,不同水域又具有不同的水文環境,相較於非法捕撈等犯罪,非法採砂涉及多種生態環境資源,損害評估要考慮的因素非常多,甚至還包括對工程建設、河勢穩定、堤壩安全等造成的不可量化損失,損害範圍廣,評估鑑定更為複雜。儘管該院之前也辦理過其他一些非法採砂案件,但該案作案範圍包括多處水域,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差異性,需要辦案人員謹慎對待,進一步創新最佳化評估方式。

為準確進行評估鑑定,在認真審查案卷材料的基礎上,辦案檢察官多次前往公安機關、水政部門等單位走訪調研,向熟悉情況的專業人士虛心請教,詳細瞭解何泉等人實施非法採砂行為時所處的水域位置、周邊環境、漁業資源等情況,以便進一步提高評估的精確性、準確度。

在前期深入調查的基礎上,辦案檢察官多次走訪轄區高校、科研院所等專業機構,組織召開專家座談會、評估分析會,與不同領域的專家學者共同研究該案,探討涉及多處不同水域的非法採砂案件的生態損害評估方式,致力於全面、科學地評估該案犯罪行為造成的損害後果。

“非法採砂不僅會直接影響河床結構,還會間接影響水環境及水生物資源,這些都要全部評估到位。”經過多次研究論證,鼓樓區檢察院和專業機構達成了共識。受該院委託,江蘇省淡水水產研究所、生態環境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等單位的多名專家,開始圍繞河床結構影響、水環境影響、水生物資源影響等三個方面進行聯合評估鑑定。

隨著評估鑑定的一步步推進,新的問題又出現了。原來,在陳強等人涉嫌的犯罪事實中,有2起犯罪事實發生於淡水豚國家級自然保護試驗區內,為國家明令禁止的採砂區,另3起犯罪事實發生在非禁採區。既然分為禁採區與非禁採區,那二者在生態系統上就有差異,能否適用同一評估鑑定標準呢?

“不同情況當然不能一概而論,要堅持實事求是。”結合相關規定,經過詳細論證,鼓樓區檢察院和評估鑑定機構認為,禁採區和非禁採區對於河床結構的影響和水環境的影響沒有明確區分,但禁採區具有更加豐富的水生物資源,生態損害賠償費用應該更高,並在評估意見中作出區分和說明。

江蘇省淡水水產研究所、生態環境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等單位的專家聯合出具評估意見,

確定陳強等人非法採砂造成河床損害補償費用96萬餘元,水環境汙染補償費用1萬餘元,水生物資源補償費用46萬餘元。

“區別於以往建立資料模型評估生態影響的做法,我們結合非法採砂原理、水文條件等因素推算非法採砂影響的範圍、水生物資源影響程度等情況,從而確定生態損害賠償費用,進一步提高了評估結果的針對性和精準性,也相對容易被接受。”參與該案評估的一位專家介紹。

“從河床結構影響、水環境影響、水生物資源影響等三個方面出具評估意見,並進一步區分禁採區和非禁採區對水生物資源的影響,更加全面、客觀、真實,也使專家評估意見這一關鍵證據更加精細。”鼓樓區檢察院副檢察長曹莉莉說。

持續發力

修復長江生態

瘋狂盜採“水中軟黃金”,3人被判刑!

案件庭審現場

2021年4月19日,

鼓樓區檢察院以陳強、何泉、駱喜為被告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該院訴稱:陳強、何泉、駱喜三人共同導致生態環境損害後果的發生,構成共同侵權,應當共同承擔143萬餘元生態損害賠償費用,以及1萬元的專家評估鑑定費用。

“河床損害是他人造成的,和我沒有關係。”庭審中,何泉對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沒有異議,但堅稱自己的行為不會損害河床。

對此,公益訴訟起訴人援引專家意見予以反駁:“採砂會在長江水下形成水下采坑,打破區域性區域水流泥沙沖刷淤積狀態,造成區域性應力不平衡,直接影響河床的地質構造。你們三人非法採砂行為給河床造成的損害,是根據非法採砂的數量及活動範圍評估計算出來的。”

陳強的委託訴訟代理人提出,應當按各被告的過錯大小確定賠償責任,陳強不在船上,責任較輕。公益訴訟起訴人進行了反駁,指出三人的行為構成共同侵權:“陳強、何泉、駱喜三人對非法採砂事項共同出資、共享利益、共擔風險,何泉、駱喜在船上直接實施非法採砂行為,陳強雖未上船,但一直參與其事,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實質性幫助,應當共同承擔責任。”

此外,對於河床結構影響、水環境影響、水生物資源影響等三個方面的損害賠償費用遠遠超過被告非法採砂獲利的問題,公益訴訟起訴人指出,非法採砂本就是得不償失的行為,可能非法所得並不多,但對國家礦產資源、漁業資源、生態環境造成的損害卻具有持續性和嚴重性,損害賠償費用認定也正是遵循了補償性原則。“我們代表的是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賠償金額不能減,但考慮到賠付的可能性,可以透過分期付款的方式履行。”最後,公益訴訟起訴人提出該案在賠償方式上可以靈活適用。

面對環環相扣的證據以及全面充分的釋法說理,陳強、何泉、駱喜三人全部認罪認罰,表示願意積極繳納生態損害賠償款,且先期繳納完畢96萬餘元。

2021年7月15日,

法院全部採納鼓樓區檢察院提出的刑事訴訟及公益訴訟請求,以非法採礦罪判處陳強、何泉、駱喜二年至三年二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並判決三人連帶承擔生態損害賠償費用及專家評估費144萬餘元。

案件辦結,但長江生態保護遠遠沒有結束,相關生態修復工作還需檢察機關持續跟進。鼓樓區檢察院秉持“案結事不了”的態度,與法院及相關部門保持溝通,藉助專家評審等方式,確保替代性修復專案的科學性、可行性,切實推動辦案成果轉化為生態實效。該院已經和相關單位會籤《長江生態環境資源保護合作框架協議》,開展了增殖放流、小課堂宣講等系列活動,其他相關替代性修復專案也在有序推進中。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來源:鶴崗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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