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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16頁PPT舉報男友出軌 因私事讓人“社死”該適可而止了

由 海峽都市報 發表于 運動2022-08-01
簡介更為關鍵的是,如果這樣的私事公開舉報行為成為風氣,對公共資訊空間並無任何益處可言,甚至有可能會衍生出很多惡意造謠、搬弄是非的行為,染汙公共環境

ppt男生是什麼意思

近日,一份女子舉報男友出軌的16頁PPT在網路上流傳。

這份PPT文件詳細列舉了涉事男子在2021年11月到2022年4月共十個不同時間點出軌的具體行為,並配有照片、聊天記錄等作為證據,將拍照時間、聊天對話、走路步數等各種線索聯絡在一起,還有詳細的文字說明、附錄。這份PPT稱,李某多次欺瞞女友,借差旅之便與出軌物件馮某同遊;要求女友指導其烘焙聲稱與同事分享,實則是為馮某製作。東窗事發後,李某承諾不再聯絡,但二人卻仍然分享日常、互訴衷腸。

這長達16頁的PPT算得上圖文並茂、條理清晰、證據充分。對此,不少網友笑稱其“專業”“圖多字少,生動活潑”“是可以拿來放進簡歷找工作的程度”。

寫16頁PPT舉報男友出軌 因私事讓人“社死”該適可而止了

不過玩笑歸玩笑,目前該PPT的內容是否屬實、是否是由舉報者自己傳播到網上的,還不得而知。如果這些內容屬實,舉報女子的遭遇值得同情,被自己戀愛七年的男友暗地裡背叛,其痛苦恐怕非常人能體會。她的男友也確實德行有缺,不該腳踏兩隻船,吃著碗裡還看著鍋裡,欺騙女友的感情。“負心漢”應該受到鄙夷,這一點無需多言。問題是,這種動輒向全網爆料,將個人私事公之於眾的行為,到底妥不妥?

從法律上說,PPT傳播者將別人的照片及不少個人資訊公之於眾,涉嫌違法。以肖像權為例,傳播者的行為可能涉嫌侵犯二人的肖像權。《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條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醜化、汙損,或者利用資訊科技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與此前“妻子舉報丈夫”多能揭露丈夫濫用公權、侵犯公共利益不同,這次的“舉報”事件,更多指向的是私德與私情。這一點也引發了爭議。換句話說,成年人之間的感情糾葛,更應該在私域理性、體面地處理,畢竟外人誰也說不清你們孰是孰非,如此大張旗鼓、鬧得唯恐天下不知,除了最終引來口水,甚至引發網路暴力,導致對方“社死”,實在是不會有第二條路徑。因此,這種將私事公開化的風氣也該適可而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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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透過網路等形式公開舉報的行為非常常見,看待這類現象也要根據事件的性質。如果所曝光的個人事件,涉及到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透過曝光能夠維護公共權益,避免公共資源損失,維護他人權益,那此類的曝光行為,是合情、合理且合法的。如果所要曝光的私事,更多是為了洩個人私憤,與公共利益或他人無甚關聯,那這種行為,是否適合在公共平臺進行傳播,也值得商榷。

要考慮到,這類的舉報行為,一方面可能淪為任意“散佈個人隱私”,演變成侵權、違法的行為;另一方面,無所顧忌的舉報,可能會引發次生危害,甚至造成極端事件的發生。畢竟將一個人逼到人人喊打的地步,對其而言將是不可承受之重。更為關鍵的是,如果這樣的私事公開舉報行為成為風氣,對公共資訊空間並無任何益處可言,甚至有可能會衍生出很多惡意造謠、搬弄是非的行為,染汙公共環境。此前,清華學姐事件和羅某軍強姦女生事件的驚天反轉,早就讓人看到動輒發動網路暴力讓人“社死“的危害之處。

寫16頁PPT舉報男友出軌 因私事讓人“社死”該適可而止了

2020年8月,微博網友@加油吧vicky發表了一篇《愛你,才要強暴你》的長文,文章直指其前男友羅某強姦自己,同時還約炮、出軌、嫖娼。文章還曝光了羅某的身份證照片、工作場所、籍貫、職業等資訊。這篇文章立馬引爆全網,當事人羅某被“社會性死亡”,不僅遭遇了嚴重的網路暴力,現實生活更是被嚴重干擾。然而讓人震驚的是,此事後來出現180°大反轉,女方承認發出的內容都是假的,只是雙方沒有處理好分手適宜,

這也提醒我們,面對這類事件,不要輕易站隊,讓子彈多飛一會。而對普通人來說,如果不是涉及公共權益,私事最好還是在私人領域內解決。人類天然有喜聞八卦的屬性,但自己的私事,輕易也別成為別人的八卦,因為你無法最終保證八卦會演化成什麼樣子,並保證八卦不會反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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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阿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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