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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常填不飽肚子王副局長,當大官後“靠山吃山”

由 河北青年報 發表于 人文2022-06-03
簡介2007年至2019年,王祥利用擔任省煤炭工業局副局長、局長、省工信委副主任、省煤炭工業管理局局長、省工信廳副廳長期間,在人事調動、煤礦專案審批、煤礦經營資格證辦理和工作協調等方面,涉嫌先後收受或索要原東源煤業集團煤炭供銷總公司黨委書記、經

靠山吃山是不是成語

靠山吃山,原意是鼓勵人們根據現有的條件,因地制宜,發家致富。一些黨員幹部卻把服務群眾的權力當作牟利的“工具”,使“靠山吃山”成為一種新的腐敗模式。

雲南省工業和資訊化廳原副廳長、原省煤炭工業管理局局長王祥正是念著“靠山吃山”的“生意經”,最終“山窮水盡”。2019年3月26日,經雲南省委批准同意,省紀委監委對王祥立案審查調查,並採取留置措施。因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犯罪,王祥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小時候常填不飽肚子王副局長,當大官後“靠山吃山”

資料圖。

心態失衡,自以為收“哥們”錢很安全

“常常填不飽肚子,當時願望就是每天都能吃上飽飯。”王祥出身於普通的農民家庭,兒時的艱苦生活,鞭策著他必須憑著自己的力量努力學習,跳出“農門”。

小時候雖然生活艱苦,但在求學路上,王祥沒受過大的挫折;參加工作後,王祥仕途平穩坦蕩,職位越升越高,也是順風順水。

在組織的悉心培養下,王祥從一名煤炭技術員一步步成長為省煤炭工業管理局局長、省工信廳副廳長。在他36年的工作中,曾做出過一些成績,本應珍惜榮譽,倍加努力工作,他卻被權力和利益矇蔽了雙眼,一步步走向違紀違法的深淵。

2006年2月,王祥被組織任命為省煤炭工業局副局長,2008年2月任局長,成為副廳級領導幹部。

然而,王祥的心態就是在這個階段發生“扭曲”的。“一方面,從省屬國有企業到機關,身份改變了,工資待遇也減少了,一時難以接受收入上的落差。另一方面,交往人員的範圍更廣了,魚龍混雜,我對自己的要求也降低了,認為社會上禮尚往來很普遍。”

辦案人員介紹,從收上千元的菸酒到拿幾萬元、十幾萬元的財物,王祥看起來每次都小心翼翼,甚至主動拒絕過、退還過,他只收信得過的人的錢物。王祥自己也說,他一度認為收受所謂“哥們朋友”財物是不會被發現的,是安全的。

隨著職務的升遷,王祥從收受下屬和煤老闆菸酒、禮金紅包開始,發展到受賄、索賄。“和我套近乎、巴結我的老闆越來越多。在一聲聲‘領導、局長、廳長’的追捧聲中,我慢慢飄了起來,迷失了自我,放鬆了底線。”

心態已經失衡的王祥,既想當官又想發財,甚至安排不法商人為其支付被敲詐勒索錢款,政商關係不清。

只收小錢,久而久之加起來也是很大一筆

一開始,王祥的膽子並不大,瞻前顧後,患得患失,“猶抱琵琶半遮面”的心理伴隨著他的收禮、受賄行為。

螞蟻搬家,積少成多。事物的發展總是從量變到質變,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每次收錢以後,我都感到如臨深淵,金額大的不敢要,就只收了一些小錢,覺得不會有事,現在加起來也是很大的一筆。”王祥坦言。

2007年至2019年,王祥利用擔任省煤炭工業局副局長、局長、省工信委副主任、省煤炭工業管理局局長、省工信廳副廳長期間,在人事調動、煤礦專案審批、煤礦經營資格證辦理和工作協調等方面,涉嫌先後收受或索要原東源煤業集團煤炭供銷總公司黨委書記、經理朱樹部(2015年因涉嫌受賄被查處)、某礦業公司老闆李某某等22人賄賂人民幣313。3萬元、美元2萬元和港幣6萬元。

在組織對其初核期間,與煤礦老闆向某某、唐某某串供,訂立攻守同盟,意圖隱瞞收受2人財物的問題,對抗組織審查。

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隱瞞向煤礦老闆羅某某借款246。5萬元為女兒在香港購買住房的事實。

先後多次收受時任雲南省地方煤炭事業局局長楊浩(另案查處)、私企老闆楊某某、生某某等人贈送的高檔菸酒等禮品。

利用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饒某某公司打招呼承攬業務,謀取利益。

……

在一個個鐵的事實面前,連王祥自己也感到不可思議,不經意間竟然在違紀違法的道路上走得這麼遠。

心存僥倖,自作聰明陷“泥潭”

“在省煤炭工業管理局和省工信委工作期間,由於行業特點,其他領導不熟悉煤炭工作,工作缺少監督制約,使自己的行為失去監管,以致膽大妄為。”王祥在懺悔書中寫道。

缺乏監督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縱觀王祥的違紀違法歷程,固然有體制的缺陷、監督的缺失等客觀原因,但作為手握煤炭審批大權的“一把手”,他不是不清楚其中的風險,也不是不清楚紀律和法律的規定。心態的失衡、環境的影響、僥倖的心理,使得王祥最終被慾望淹沒了理性,淪為所謂“商人朋友”和“哥們弟兄”謀取不正當利益的工具。

“請託的事項必須都是報件齊全的、程式合規的,王祥只是在加快審批進度上給下屬打打招呼,他感覺這樣沒有什麼風險,收點感謝費也是理所應當的。”審查調查人員介紹,在這種心理驅使下,王祥自以為小心謹慎、天衣無縫,其實是“掩耳盜鈴”。

煤老闆們早就洞悉了他的“小聰明”,覺得他“很狡猾”。為了加快專案審批進度,都知道該怎麼“打點”他。事實上,那時的王祥已經在權錢交易的泥淖裡越陷越深,迷了雙眼。

王祥把原雲南省地方煤礦事業局局長楊浩當“哥們朋友”,利用擔任省工信委副主任的職務便利,為楊浩任職單位和其職務調整等方面提供幫助,把重要業務交給楊浩去辦。楊浩則利用職權,透過私設“小金庫”、私分國有資產,在背後向王祥輸送利益。

因認為某企業老闆楊某某背後有“特殊關係”,手眼通天,王祥便毫無顧忌地接受楊某某禮品禮金,利用職務便利為楊某某獲取利益提供幫助,淪為楊某某的“獵物”。

“任何時候都不能輕易相信兩種人,一種人工作能力很強,能說會道,看似對你忠心,但骨子裡心術不正,想方設法討你喜歡,背地裡幹違紀違法之事;另一種人是打著有‘特殊關係’牌子的老闆,當你幼稚地認為他有‘特殊關係’時,就放鬆了警惕,慢慢就被‘圍獵’了。”直到被留置後,王祥才如夢初醒,並如實交代了自己的違紀違法事實。

王祥違紀違法案的查處,只是雲南紀檢監察機關整治“靠山吃山”腐敗的一個縮影。黨的十八大以來,雲南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劍指金融行業、礦產資源、菸草系統等重點領域,蔣兆崗、孔彩梅、郭遠生、劉崗、餘雲東等“靠山吃山”的行業“蛀蟲”被挖出,行業政治生態得到進一步修復和淨化。

原題:“靠山吃山”終將“山窮水盡”

——雲南省工業和資訊化廳原副廳長、原省煤炭工業管理局局長王祥嚴重違紀違法案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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