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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群眾辦實事】生意不成仁義要在,訴調幫忙冰釋前嫌

由 澎湃新聞客戶端 發表于 人文2022-03-31
簡介作為曾經的合夥人,原告對於店內經營情況還是很清楚的,店內每天都會盈利,怎麼會沒有錢,無奈,見被告拒不還錢,原告只得向輝南縣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不成仁義怎麼辦

近日,輝南縣人民法院透過訴前調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合夥合同糾紛,不僅解決了雙方當事人多年的矛盾,還讓彼此冰釋前嫌、握手言和。

【我為群眾辦實事】生意不成仁義要在,訴調幫忙冰釋前嫌

退夥?可以!還錢?沒有!

原告小甲與被告小乙系多年朋友,為了能夠有更多的收入,二人決定合夥開辦浴療店。2017年9月3日,原告因個人原因決定退夥,與被告商議後,進行了退夥結算。結算後,被告向原告出具一張欠據,並約定利率及還款時間。原本原告對退夥一事還心懷愧疚,覺得自己的退出讓朋友承擔了更多的經營壓力,偶爾也會去店裡幫忙。但是隨著還款時間的到來,被告卻彷彿忘了這件事,閉口不提。原告只得主動找其協商,但是原告沒想到,多次協商,被告均以沒錢為由拒絕。作為曾經的合夥人,原告對於店內經營情況還是很清楚的,店內每天都會盈利,怎麼會沒有錢,無奈,見被告拒不還錢,原告只得向輝南縣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訴調,高效!案結,人和!

立案庭法官全面瞭解此案案情後,為更好的化解糾紛,便民利民,減少當事人的訴累,節約司法成本,遂決定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訴前調解。調解前,法官透過電話與雙方進行了溝通,在徵得雙方同意後,確定了調解時間。調解當日,法官耐心勸說被告,明理釋法,以情說法,讓被告認清了自己行為的錯誤本質,被告當場向原告道歉,並表示一定會盡快將欠款交給原告,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被告以分期的形式履行還款義務。至此,這起合夥合同糾紛得到了圓滿解決,雙方當事人也握手言和、冰釋前嫌。

輝南縣人民法院一直將百姓的合法訴求放在第一位,不斷強化訴前調解力度,透過高效、多元的調解手段,幫助百姓化解矛盾糾紛,定分止爭不傷情,治療百姓“心病”,讓和諧成為主旋律,不斷提升百姓生活的幸福感,助力社會向前穩步發展

原標題:《【我為群眾辦實事】生意不成仁義要在,訴調幫忙冰釋前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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