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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電單車電池起火3人遇難,劣質電池又惹禍?

由 時代財經 發表于 飲食2022-04-28
簡介前述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報告指出,電動腳踏車的維修、改裝、停放、使用等,以及鋰電池的充電、報廢和回收等環節管理不規範,存在非法改裝、入戶充電、過度使用和電池老化等問題,滋生大量安全隱患

嘉欣德電池怎麼樣

本文來源:時代財經 作者:林前

新年未過,電動單車電池起火再釀慘劇。

2月8日晚,上海普陀消防官博釋出通告稱,當日1時51分,上海普陀區宜川四村一戶居民家中發生火災,市應急聯動中心接到報警後迅速調派消防力量到場處置。現場主要燒屋內傢俱及棉被等雜物,火災造成3人死亡。

上海普陀消防初步認定起火原因為住戶將電動腳踏車鋰離子蓄電池放在臥室內,電池故障引發火災。據媒體報道,事發小區居委會工作人員介紹稱,死亡的3人均從事配送工作,7日到達上海後,當天白天還曾上班,不想卻在當晚遭遇不幸。目前該事件的電池故障原因等還有待調查公佈。

有業內人士認為,造成電池故障起火原因有多方面,如不合理操作、改裝、電池老化,或使用小作坊非標鋰電池等。據悉,不少派單勤快的快遞員、外賣小哥所用電單車的鋰電池可能是非標的,主要是因為國標大廠鋰電池價格貴、容量小沒法滿足派單需求,這才有了小作坊非標鋰電池的市場。

時代財經在走訪時也發現,由於單塊鋰電池無法支撐奔波一天的需要,諸多快遞小哥往往有數塊鋰電池作為備用,其中有部分並不是正規大廠出品的鋰電池。

西安諾萬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動力電池BMS專家侯雷向時代財經表示,“目前小動力2輪、3輪車的這個市場還是比較亂的,見過一些修車的門店,自己買來回收的電芯,自己組裝,淘寶上買個保護板裝上就賣了”。

上海電單車電池起火3人遇難,劣質電池又惹禍?

事發小區 | 圖源網路

劣質鋰電池是罪魁禍首?

“當前國內不少退役動力電池會流向非正規的小作坊,而這些電池經過小作坊處理後又會流向電動腳踏車領域。”安徽甌鵬動力科技有限公司前總經理林峰向時代財經表示。真鋰研究創始人墨柯也表示,前述現象很難監控,市場上,一直存在小廠高價回收退役電池的問題。“動力電池回收行業亂象急需規範化”。

據時代財經瞭解,從2018年至今,共計47家企業分3批進入工信部符合“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綜合利用行業規範條件”的名單,俗稱“白名單”,也被視為電池回收的“正規軍”。

但據公開資料顯示,2020年我國動力電池累計退役量約20萬噸,預計到2025年動力電池退役量將達78萬噸。而據時代財經瞭解,真正流入正規回收渠道的僅約總量的10%。國軒高科電池回收專案總監劉東此前接受媒體採訪時也表示,“只有10%-20%的廢舊電池進到正規企業,大部分電池可以說是不知所蹤,流入不知名小作坊裡”。

“我們回收退役汽車動力電池,拿回來後做梯次利用,主要是用於電動腳踏車或電動摩托。”去年12月23日,東莞某再生資源公司董事長王亮(化名)向時代財經表示。

儘管前述小作坊負責人向時代財經強調,產出的電池不存在安全問題,且產品質量過硬,價格方面也較正規渠道有優勢。但據業內人士透露,不少小作坊沒有資質,技術實力也有限,根本無力保障產品質量安全。

“當前是有很多人或PACK廠使用退役動力電池拆下來的電芯,但這有很大的安全隱患”。珠海市嘉欣德科技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向時代財經表示,雖然他們每個電池都經過了分容、測試等工序,但他們不能保證每個拆機電池沒有安全隱患。在處理電池的時候,總會對電池有點損傷,只不過當時驗不出來,出廠的時候也不一定能發現問題,但可能剛好在消費端,觸及某個條件後,電池就出現問題了。

“我們在採購電芯的時候,雖然很多這種小作坊都說,他們的電芯品質很好,也便宜,但是我們不敢用啊。他既不能和你籤憑證協議,也不能保證售後質量,只是單純的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如果出了問題,你沒有任何方法可以約束他們。”嘉欣德科技相關負責人表示,“2021年鋰電材料漲價很兇,這也導致頭部電芯出貨商的小圓柱電池單個就漲了2塊多,但小作坊和再生資源公司那邊的貨卻沒有漲價。在這種情況下,這也導致有很多PACK廠傾向於非正規渠道的電芯。”

據業內人士透露,在鋰電材料漲價之下,部分PACK廠選擇非正規渠道來源的電芯,或是近兩年來電動車充電起火案件多發的原因之一。另外,除了再生資源和小作坊之外,還有部分電動車行也會直接處理廢舊鋰電池。

勿讓出行神器變“定時炸彈”

在頻繁的電池爆炸起火事故背後,被譽為“出行神器”的電動腳踏車,近兩年來也逐漸被不少社群、寫字樓視為“定時炸彈”。

去年12月2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相關報告指出,2021年1月至10月,全國發生電動腳踏車及其電池故障引發的火災共1。4萬餘起,死亡41人,受傷157人。而根據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此前資料,截至2021年7月,全國年內發生電動車火災事故6462起。這也意味著,短短數月之內,電動車火災事故數量驟增近萬起。

前述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報告指出,電動腳踏車的維修、改裝、停放、使用等,以及鋰電池的充電、報廢和回收等環節管理不規範,存在非法改裝、入戶充電、過度使用和電池老化等問題,滋生大量安全隱患。

“鋰電池在充電之時,內部粒子會以高速度運動,若電池內部有雜質或製造中有不規範的地方,有被刺穿隔膜的可能,引起正負極短路,從而導致自燃、爆炸。”有鋰電池工程師向時代財經表示,“所以一般來說,鋰電池最好不要滿充滿放,要減少快充、避免低溫受凍”。

值得一提的是,根據媒體報道,出現傷亡的電動腳踏車事故場景多為小區、寫字樓等較為封閉的場所,電動腳踏車或鋰電池在充電當中,而起火時間也多在深夜或凌晨,人員警惕性和反應較弱的時候。

鑑於多發的電動腳踏車爆炸起火事故,為進一步加強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應急管理部制定了《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於2021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規定》中提到,2021年8月1日起,在高層民用建築公共門廳等地停放電動腳踏車或充電,對拒不改正的經營性單位和個人,最高可處以10000元罰款,非經營性單位和個人,最高可處以1000元罰款。

除上述規定外,包括廣東、江蘇等也釋出相關通告或出臺措施,禁止在建築物內的共用通道、電梯間等公共區域停放電動腳踏車。

有資深業內人士表示,儘管當前電動腳踏車亂停亂放,甚至將其或鋰電池帶回房間充電的情況依舊存在,但隨著國家及地方政府越來越嚴的政策的出臺和執行,上述情況會在未來急劇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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