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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養犬行為將被嚴格禁止!《濱州城市養犬管理辦法》5月1日實施

由 魯M之聲 發表于 娛樂2021-12-30
簡介攜犬出戶未佩戴犬牌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犬隻進行收容管理,處五十元罰款

如何合法養禁養犬

4月5日22:32,濱州市公安局濱城分局接到群眾報警稱,自己外出遛狗的時候遭遇三隻大型犬緊追,受到驚嚇。

接到報警後,民警迅速出警,濱城分局微博及時對查處情況進行了回覆。

這些養犬行為將被嚴格禁止!《濱州城市養犬管理辦法》5月1日實施

這些養犬行為將被嚴格禁止!《濱州城市養犬管理辦法》5月1日實施

原來,當晚該群眾在外出遛狗時,被突然竄出來三隻大型犬緊追,嚇的該群眾邊跑邊喊,但是大型犬的主人沒有在身邊,直到跑到馬路對面,大型犬的主人才出現,喊回了三隻大型犬。驚魂未定的該群眾報了警。

這些養犬行為將被嚴格禁止!《濱州城市養犬管理辦法》5月1日實施

攜犬出戶要拴繩,更何況是大型犬,一旦犬隻給他人造成傷害,不但要承擔經濟賠償,更要承擔法律責任。為了規範養犬行為,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維護城市環境衛生和社會秩序,我市出臺了

《濱州市城市養犬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將於5月1日起正式實施,《辦法》對遛狗不栓繩、飼養禁養犬隻、違法承擔的法律責任等進行了明確規定。

《辦法》第七條規定:養犬人應當依法養犬、文明養犬,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一條規定:個人養犬的,每戶限養一隻。禁止飼養、繁殖、經營列入禁養名錄的烈性犬(大型犬體型參考標準和禁養烈性犬名錄將於近日公佈)。

第四十六條規定:本辦法實施前已飼養的

列入禁養名錄的犬隻

,養犬人應當在本辦法實施之日起

一個月內自行處置

。本辦法實施前已飼養的

超出限養數量的非禁養犬隻

,養犬人自本辦法實施之日起

一個月內辦理養犬備案登記的,可以繼續飼養。

5月1日後,拒不按照規定時限處理禁養犬隻的,公安機關將堅決依法處罰並對犬隻收容管理。

為加強管理,

我市自5月1日至6月30日集中對犬隻進行登記

。5月1日起,全市設定的犬隻免疫、登記、簽註“一站式”服務點全部啟用(近期將公佈),手機APP、微信公眾號開通受理養犬登記申請,對稽核透過的犬隻,發放智慧犬牌,系統自動生成電子養犬登記證。

5月1日後,養犬人應當嚴格依法依規養犬。個人飼養犬隻應當在住所內飼養,不得侵佔樓道、綠地等住宅小區物業公共區域;

犬隻吠叫干擾他人正常生活時,應當採取有效措施即時制止

不得放任、驅使犬隻恐嚇、傷害他人

;不得放任犬隻自行出戶,犬隻出戶應當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牽領,併為犬隻佩戴犬牌,小型犬隻用長度不超過兩米的犬繩、犬鏈牽引,

大型犬隻用長度不超過一點五米的犬繩、犬鏈牽引,併為犬隻配戴嘴套(籠)

;主動避讓他人,尤其注意避讓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

下列區域,除專門為犬隻提供服務的區域外,禁止飼養犬隻和攜犬進入:

(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二)機關、學校、幼兒園、療養院、醫療機構;(三)圖書館、博物館、科技館、美術館、紀念館、影劇院、網咖、會展場所、少年兒童活動場所、體育場館;(四)金融機構、商場、賓館、餐飲場所;(五)候車(機、船)室,小型出租汽車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六)城市廣場、城市公園的經營管理者劃定的禁止區域。

違法養犬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的:

攜犬進入禁入區域的,公安機關責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逾期未改正的,處每隻五百元罰款,並對犬隻進行收容管理。

未經備案登記飼養犬隻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每隻二百元罰款,並對犬隻進行收容管理。

飼養、繁殖、經營烈性犬的,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處每隻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並沒收犬隻。

攜犬出戶未佩戴犬牌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犬隻進行收容管理,處五十元罰款。

攜大型犬出戶未佩戴嘴套(籠)的,進入電梯間未採取預防犬隻傷人措施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對犬隻進行收容管理。

犬吠干擾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隻恐嚇他人或者驅使犬隻傷害他人的,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未按照《辦法》有效約束犬隻,造成犬隻傷害他人的,由公安機關對養犬人處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並對犬隻進行收容管理;養犬人未採取積極措施對受害人進行救助的,從重處罰。

由城市管理部門依法處理的:

攜犬出戶不按規定使用犬繩、犬鏈牽領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二百元罰款。

攜犬出戶不即時清理犬糞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十元罰款。

攜犬出戶未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牽領犬隻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一百元罰款。

在城市道路、廣場上售犬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每隻二百元罰款。

攜帶除烈性犬、大型犬以外的犬隻進入城市廣場、城市公園的經營管理者劃定的禁止區域的責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逾期未改正的,處每隻五百元罰款,並會同公安機關對犬隻進行收容管理。

建設文明濱州 從我做起 依法養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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