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娛樂

中國美術鑑藏源流之一·先秦時期-藝創網

由 藝創生活 發表于 娛樂2021-07-10
簡介”韓起只好向商人購買玉環——這樁買賣已經成交了,鄭國的這個商人又說:“請你一定要告訴君大夫

藝創網的藝術品出自什麼藝術家聯絡藝創網可靠

【藝創網】

梁江,中國美術館研究員、中國國家畫院研究員、廣州美院中國近現代美術研究所所長,粵港澳大灣區美術家聯盟學術委員會主任。 曾任中國美術館副館長、中國藝術研究院美術研究所所長、中央文史館書畫院研究員,博士生導師。2016年巴西奧林匹克美術大會評委和論壇召集人、2012年倫敦奧林匹克美術大會主任策劃委員等。

中國美術鑑藏史是中國美術史學科的分支。所謂“美術鑑藏”,乃是由賞、鑑、藏以及流通四大要素整合一體的,一種歷史悠久的社會化活動。鑑是前提,藏為手段,流通乃屬中介環節。賞,才是根本目的,也是藏品之所以產生精神價值和物質價值的基礎。賞,是審美和藝術批評所著力研究的基本內容。鑑,涉及考古、鑑定以及相關的科技檢測手段。藏,是目錄學、博物館學以及文物儲存、修復工作的主要物件。

流通,固然是商業和市場行為。而它又與不同歷史時期的體制和經濟氛圍連在一起。

這就是說,我們所探究的美術鑑藏史,需要涉及不同歷史段落的美術創作、藝術品評、科技和工藝方法、工商業狀況,更不必說考古歷史和具體的鑑定手段了。從藝術和社會,生產與消費的角度考察,美術鑑藏活動在接受和消費一端。它至少處於歷史、工商業史、考古學、藝術批評史和美術創作史這五種學科的交叉地帶。以上,是本文從學理角度對中國美術鑑藏史提出的初步構想。

從來沒有純屬私人化的鑑藏活動。即便專斷如帝王,宮廷珍藏也會與佞臣共賞。民間藏家、文士的雅集和唱酬往還,實際上都遵從一個約定俗成的私人庋藏、賞鑑共享的遊戲通則。判斷一件藏品是否珍貴,大體不出經濟價值、精神意義和歷史文物意義三種尺度。美術鑑藏是一種社會化活動,藏品之價值往往因為“可望不可及”才進一步得以凸顯。也因為如此,歷史上便有了以戰爭,以買賣,以交換,以巧取豪奪方式而求擁有珍稀藏品之種種典故。中國的美術鑑藏,向來推宮廷藏品為大宗。唐宋以降,私家所收也日漸普遍了。一般而言,天下之珍薈萃皇室。但,血與火之中一再演繹朝祚更迭的歷史劇,宮廷藏品大聚大毀也成為例行格式。部分藏品散落於私人手裡,富可敵國有時並不全是誑言大話。皇室所藏和私家所藏彼起此伏,成了歷史賡續和名品聚散的兩大渠道。這,也就是中國美術鑑藏的基本歷史框架。

筆者所撰《中國美術鑑藏史綱》,試圖以描述、敘述而非論述為主的方式,對中國幾千年來美術鑑藏的發生、發展、延宕遷變之歷史脈絡作一儘可能全面和準確的勾勒。在行文中,就最早的藝術收藏家是誰,第一次有記載的藝術品買賣在何時,最早的書畫贗品出現在哪裡,南宋和元內府的藏品是否豐贍,以及關於《考工記》的解讀等等,都在麕集前賢之說,爬疏典章文獻和偏霸雜史的基礎上,嘗試提出了與目前學界不同的見解。

中國美術鑑藏源流之一·先秦時期-藝創網

“中國美術鑑藏源流”這一專題,系從全文約二十五萬字的《中國美術鑑藏史綱》中節選而出,按編輯計劃將分五次連續刊載。由於這一研究課題的架構尚無前例可援,力所未逮及窳陋粗疏在所難免,亟望識者有以匡正。

一、從《尚書》看最早的藝術鑑藏

《尚書》詰屈聱牙,非常難懂,但卻是古代一部十分重要的歷史文獻,歷代學者無不高度重視它。司馬遷寫《史記》,就從中引用了不少。在先秦,《尚書》的篇數有幾千篇之多,相傳由孔子刪為百篇。《漢書·藝文志》說,“《書》之所起遠矣,至孔子纂焉。上斷於堯,下訖於秦,凡百篇而為之序”。所謂序,是排列。孔子刪為百篇而按時代之先後次序而排列,是《尚書》的第一個選本。秦焚書之後,漢初蒐集到二十九篇,除其中的《泰誓》後來亡佚外,所傳二十八篇用當時通用的隸書寫定,叫《今文尚書》。漢武帝末年,魯共王拆除孔子故宅壞壁,發現了一部用古代文字書寫且多出十六篇的《尚書》,稱《古文尚書》。孔子後裔孔安國得到後,依古文字形狀寫成隸書,故又稱隸古定本。以上三種,《尚書》百篇本亡於秦時,伏生的《今文尚書》亡於晉,孔安國的《孔傳古文尚書》亡於唐朝,都沒有流傳下來。東晉元帝時(公元317-322),豫章內史梅賾又向元帝獻了一部共有五十八篇的《孔傳古文尚書》,據梅氏說是魏晉之際的學者鄭衝傳下來的,此為《尚書》的第四個本子。至宋人對此方有懷疑,清代學者閻若璩經細心考據,揭穿了這個本子中的二十五篇經文實為晉人偽託,且全部註釋和序文也是偽造的。不過,自東晉以後,這個真偽雜糅的本子便一直流傳下來,它不但進了唐初《五經》的標準讀本,清代阮元的《十三經注疏》本也採用了它。《尚書》所收,除了記述虞、夏、商、周時期的歷史事實,大都是一些誓詞、文告、告誡之詞。除了史料價值,還保留了上古語法字義的許多特點,可說是上古訓詁的寶庫。在文學界,歷來把《尚書》推為古代的第一部論說文和記敘文集子。在美學思想史上,《尚書》也有重要的一席之地。例如,“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的著名主張,就出自其中的“堯典”。

中國美術鑑藏源流之一·先秦時期-藝創網

公元前1066年,周武王以四萬三千人的兵力聯合諸候,同商紂王七十萬大軍在牧野展開決戰,大獲全勝,一舉消滅了腐朽的殷王朝。緊接武王執政的是其子周成王姬誦(公元前1063年至前1025年在位),靠了叔父周公的輔佐,周王朝出現了著名的“成康之治”。周康王初年的《顧命》,是一篇記事文章,所記為公元前1025年周成王之死、康王即位及視朝的情況。此文內容豐富,敘事清晰,綿密細緻又文字流暢,文學史上常引為周初記事文體發展的例證。

所謂“顧命”,是囑託大臣眷顧嗣主的命令,相當於遺囑。周成王將死,恐太子釗不勝任,命大臣召公和畢公輔佐太子,所以有《顧命》之作。此文細緻記述了治喪及太子釗接受冊命儀式中的陳設和佈置:

“丁卯,命作冊度。越七日癸酉,佰相命士須材。狄設黼扆、綴衣。牖間南向,敷重篾席,黼純,華玉,仍幾。西序東向,敷重底席,綴純,文貝,仍幾。東序西向,敷重豐席,畫純,雕玉,仍幾。西夾南向,敷重筍席,玄紛純,漆,仍幾。

越玉五重,陳寶,赤刀,大訓,弘璧,琬琰在西序;大玉、夷玉、天球、河圖在東序;胤之舞衣、大貝、鼗鼓在西房;兌之戈、和之弓、垂之竹矢在東房。

大輅在賓階面,綴輅在阼階面,先輅在左塾之前,次輅在右輅之前。”【藝創藝術品商城】

這段話的大意是說,丁卯這天,命令作冊制定喪禮。到第七天癸酉,召公命令官員佈置各種器物。狄人陳設斧紋屏風和先王的禮服。門窗間朝南的位置,鋪設著雙層竹蓆,飾著黑白相間的絲織花邊,陳設彩玉,用無飾的几案。在南牆朝東位置,鋪雙層細竹篾席,飾著彩色的花邊,陳設花貝殼,用無飾的几案。於東牆朝西位置,鋪設雙層莞席,飾著繪有云氣的花邊,陳設著雕刻玉器,用無飾的几案。在堂西邊夾室朝南的位置,鋪設雙層青竹篾席,飾有黑絲繩連綴的花邊,陳設漆器,用無飾的几案。於東西序坐北,擺設了越玉五種,陳列著先王所寶之器物。赤刀、大訓、大璧、琬、琰,陳列在西牆向東的席前。大玉、夷玉、天球、河圖,陳列在東牆向西的席前。胤製作的舞衣、大貝殼、大軍鼓,陳列在西房。兌製作的戈,和製作的弓,垂製作的竹矢,陳列在東房。王的玉車放置於賓客們所走的臺階前,金車放置在主人走的臺階前,象車放在門左側堂屋的前面,木車放在門右側堂屋前面。①清代阮元校刻《十三經注疏》,人稱善本。其中對這一段文字解釋說,門窗間朝南,陳設著五色彩玉和花貝殼的几案,乃“旦夕聽事之坐”。東牆朝西鋪兩層莞席,陳設雕刻玉器的,“此養國老饗群臣之坐”。西邊夾室朝南擺放了漆器的,“此親屬私宴之坐,故席幾質飾”。文中所提到的彩玉、雕玉、越玉、漆器、大璧、琬琰、天球、河圖等等,都是周王朝的內府藏品。越玉,為“越地所獻玉也”。天球,為“雍州所貢”。

【藝創網】

周成王姬誦(?―前1021年)

夷玉,是“東夷之美玉,說文夷玉即珣玗”。

赤刀,按鄭玄注,是“武王伐紂時刀,赤為飾,周正色也。”

大訓,是記載先王禮法的典籍,或稱“虞書典謨”。

弘璧即大璧。琬為圓頂之圭,琰是尖頂圭。

河圖,則是神物,“伏犧王天下,龍馬出河,遂則其文以畫八卦,謂之河圖,及典謨皆歷代傳寶之。”

胤之舞衣,“胤國所為舞者之衣,皆中法。大貝如車渠,鼗鼓長八尺,商周傳寶之。”

善於製作戈和弓箭等武器的能工巧匠之名,也首次賴《尚書》得以傳世。《十三經注疏》說“兌、和,古之巧人也。垂,舜共工所為,皆中法,故也傳寶之。”②

兌與和到底何時人,己不可考。阮元引唐孔穎達《尚書正義》語:“正義曰,垂是舜之共工,竹矢蓋舜時物。其兌、和所作,則不知寶來幾何世也,故皆言傳寶之耳。”

這裡記述了屏風畫著斧形花紋,竹蓆鑲飾了黑白相間或畫著雲氣的花邊,有玉器、漆器、樂器、兵器,還有河圖典謨等典籍。至於其中的“先王所寶”之物,由於語焉不詳,至今已難以確知。不過,儀式中鄭重其事所列出的各種物品,無一不屬周成王時王室所珍藏。在周代,紙張文具和書畫尚未出現,玉器是最貴重的收藏品。從《顧命》這不長的段落中,我們第一次知道了周王朝成康之際的藝術品收藏概況。王國維說過,“後世謂考周室一代之古典者,惟此篇而已”。由於文中所述的陳列“皆象成王生時”,說周成王是已知的最早收藏家並不為過。

《旅獒》,是梅氏偽古文尚書中的一篇,但對於今人而言,至少它也是出自東晉,足可引起我們重視了。所謂“旅獒”,是西方遠國的大犬。召公勸周武王不要接受西旅所獻大犬,以免玩物喪志,乃有這一篇告辭:

“不役耳目,百度惟貞。玩人喪德,玩物喪志。志以道寧,言以道接。不作無益害有益,功乃成;不貴異物賤用物,民乃足。犬馬非其土性不畜,珍禽奇獸,不育於國。不寶遠物,則遠人格;所寶惟賢,則邇人安。”③

【廣東匯縱】

——不被歌舞女色所役使,百事的處理就會適當。戲弄人是喪德,玩弄物會喪志。自已的意志要靠道來安定,別人的話要按道來接受。不做無益的事去妨礙有益的事,目標就會達到。不追求奇異之物和不輕視日用物品,百姓才能富足。不是土生土產的犬馬不要畜養,珍禽奇獸不要收育於國內。不寶愛遠方的物品,遠方的人才會臣服。所重的是賢才,周圍的人便會安定。

這一段話,幾乎句句在理。召公勸勉武王修德慎行,著眼的是治理國家之道。不過,從這裡卻透露出當時一種令人憂心的“玩物”風尚。按照《尚書》的說法,武王克商之後,開通了交往四周國家和民族的道路,“四夷鹹賓,無有遠邇,畢獻方物,惟服食器用”。八方來朝,可供衣食器用的種種土產異物紛紛貢獻中土,這種盛況助長了一種玩物獵奇的心理。召公從治國安邦的高度呼籲不可“玩物喪志”,給沉湎於此道的人敲響了一記警鐘。

“玩物喪志”自此成了千古名句,此處暫且按下不表。從這裡,我們不難看到《尚書》不僅在史料,而且己在理論上觸及了美術鑑藏的一些根本問題。

二、中國最早的藝術品交易記錄

中國的藝術品買賣記錄始於何時?有人說是在齊王之臺畫妻子像聊以釋懷的畫工敬君,有人說是畫王昭君像的毛延壽,這都未免牽強。

《左傳》記載了公元前526年鄭國商人買賣一隻玉環,並由此引發而出的一大段故事。這年三月,晉國韓起出使到小國鄭國聘問,得到了隆重的禮遇。韓起本來有一副玉環,其中一隻卻已落在鄭國的商人手裡,他便趁出使的機會,向鄭國要求拿回玉環。身為國君的子產(公孫僑)卻不給,還面有難色說:“這不是國庫中保管的器物,寡君不知道。”鄭國的大臣都勸諫道:“韓起也沒有更多的要求,如果因此給人在兩國間挑撥,為一個玉環惹起了大國的討厭就不好了,為何不把玉環找來給他呢?”子產正顏厲色講了一番忠實守信的大道理,說道,大國的要求,不符合禮儀的就要駁斥,他們哪裡會有滿足的時候呢?一次給了,一次不給,所得的罪過反而大了。韓起是奉命出使來的,卻在這裡求取玉環,貪婪和邪惡已太過分,這難道不是罪過嗎?雖是一隻玉環,我們會丟了作為一個國家的面子,韓起也會成了貪婪之人。子產說:“出一玉以起二罪,吾又失位,韓子成貪,將焉用之?且吾以玉賈罪,不也銳乎?”由區區一隻玉環而引致兩種罪過,這確實有點犯不上。無奈之下,“韓子買諸賈人,既成賈矣。商人曰:必告君大夫。”韓起只好向商人購買玉環——這樁買賣已經成交了,鄭國的這個商人又說:“請你一定要告訴君大夫。”韓起便回去告訴子產說:“前些時候,我想要玉環,你們都認為不符合道義,所以沒敢再說。現在我已從商人手裡買到了。”子產說,從前我們先君桓公跟商人們都是從周朝遷移出來的,一起居住在這裡,世世代代互相信賴。先人們曾發誓說:你不要背叛我,我不強買你的東西,不要乞求掠奪。你有好買賣好貨物,我不加過問。如今,你來敝國強買商人的東西,不就是讓我們違背盟誓嗎?我如果獻上玉環,也就是不遵守小國貢獻物品的法則,只是把鄭國看作晉國境內的一個城邑了。得了玉環卻失去諸侯,你一定不肯吧?一席話令韓起恍然大悟:“起不敏,敢求玉以徼二罪?敢辭之。”即使再不聰明,也不會為得到玉環而弄成兩項罪過,於是,連忙把買來的玉環退回去了。到四月份,韓起要回去了,鄭國六卿在郊外為其餞行。韓起鄭重其事向各位贈送了馬匹,又特別拜見子產,送上玉器和馬作為禮物,說:“子命起舍夫玉,是賜我玉而免吾死也,敢不藉手以拜?”(引文均見《左傳·昭公十六年》)

有關玉器買賣的,還有另一則記載:

“冬十月癸酉,王子朝用成周之寶珪於河。甲戌,津人得諸河上。陰不佞以溫人南侵,拘得玉者,取其玉,將賣之,則為石。王定而獻之,與之東訾。”(《左傳·昭公二十四年》)

成周的寶珪本已在祭河神儀式中沉到河中了,第二天船工卻又把它撈起來。陰不佞當時是周大夫,他聽說這事便帶領溫地人襲擊,拘捕了得玉的人。可是,當他準備把奪得的寶珪賣掉時,玉卻變成了石頭。後來,他把此玉獻給了周天子,得賞賜東訾這塊土地(今河南鞏縣東部)。玉珪是否真神妙如此,那當然需另作別論。但由此可知,當時是存在買賣寶物之市場的。有以此為業的商人,有交易運作的規則,即連國君也不可隨意干預,收藏物品的買賣流通顯然已有一套較完備的規範。

以下面一段記述中,可約略推知王室庫府儲存了什麼物品:

“十二月,公疾,遍賜大夫,大夫不受。賜子家子雙琥、一環、一璧、輕服,受之。大夫皆受其賜。已未,公薨。子家子反賜於府人,曰:‘吾不敢逆君命也。’大夫皆反其賜。”(《左傳·昭公三十二年》)

魯昭公在病中慷慨地賞賜大夫,大家都不接受。賜給子家子一雙禮神用的玉琥、玉環和大玉璧,還有又輕又暖的衣服,子家子收下了。這樣,大夫們也都接受了賞賜。到昭公死去,大家又把受賜的東西歸還給管理庫府的人。這原因,是昭公病中頭腦昏然,眾人雖不敢逆君命,但知道這時他的話已算不得數。

三、《呂氏春秋》說先秦時期的盜墓和作偽

《呂氏春秋》又名《呂覽》、《呂子》,是秦丞相呂不韋門下食客的著述。《史記·呂不韋列傳》裡記載著“奇貨可居”這個歷史典故。作為一個商人和政客,呂不韋為什麼要編書呢?據說是眼紅楚有春申君,趙有平原君,魏有信陵君,齊有孟嘗君,以秦之強卻屈居人後,不能不引以為恥。別人著書,自己眼紅又苦於沒有學問,於是便廣招文士為門客,搞百科全書式的著述。書成之後,上懸千金公佈於咸陽城門上,“有能增損一字者與千金”。這種做法,已很有點炒怍的嫌疑。

雖然如此,這本集體的著述自有其編撰體例。《漢書·藝文志》列之入雜家,乃因為它“兼儒墨,合名法”,包括了歷史範圍內各方面的內容,即便僅從史料角度上來看,也是先秦時代一部極有價值的著作。先秦諸子百家的著述散佚很多,有些是靠《呂氏春秋》引徵的片言隻語而得以儲存。而呂氏門客數千人中,頗有當時各家各派的飽學之士。從《呂氏春秋》一百六十篇中,可看出包含著儒家、道家、墨家、法家、名家、陰陽家、縱橫家、農家、兵家、小說家等等學說。秦始皇焚書坑儒,各國史書遭嚴重損失,而《呂氏春秋》尚屬完整儲存,因而更成了後世研究先秦歷史的重要史料。

在《呂氏春秋》裡,有些頗具體地涉及工藝製作的文字,不妨與《考工記》互作參證,這有助於我們更完整地把握古代藝術品製作和使用的要求。

“是月也,命工師,令百工,審五庫之量,金鐵、皮革筋、角齒、羽箭幹、脂膠丹漆,無或不良。百工鹹理,監工日號。無悖於時,無或作為淫巧以蕩上心。”

“是月也,工師效功。陳祭器,按度程,無或作為淫巧,以蕩上心,必工緻為上。物勒工名,以考其誠。工有不當,必行其罪。以窮其情。”④

季春即三月。這個月,命令工匠的頭目傳令各類匠人,清查五類倉庫的儲備。銅鐵、皮革、獸筋、獸角、獸齒、鳥羽、箭材、油脂、膠汁、顏料、漆水等,看看是否有質量低劣的。各類工匠都須差派停當,監工則日夜號令督促,不得違悖時令季節。不能製作淫巧詭奇之物,免得動搖君上心志。孟冬為十月。令掌管百工的工匠進獻其製品,依照法度陳列祭器。不得製作奇巧詭怪的器物動搖君上的心神。精巧細改是首要標準。器具上要刻上工匠的姓名,俾侯考察其是否盡心盡意。若有工作上的紕漏,一定執行處罰,追究其巧詐之情。對於百工製作器物的要求,寫得清楚明確,這是很少見的。尤其特別的是,這裡明確列出了當時國庫所存放的各種工藝製作原材料,記載了監管和核查的制度,還說到祭器擺設須符合規制,製作要工緻又不能淫巧,要刻上製作者姓名以明確責任這三項標準。這些資料,不論在工藝史上還是鑑藏史上,都是極為少見的。《呂氏春秋》於每季的開頭往往詳細述及天時人事的種種安排,其中尤重視帝王佩帶何種玉飾,使用什麼祭器之類。這所說的主要是禮制上的事,而書中說得往往很具體,實際上也牽涉了鑑藏問題。

在《呂氏春秋》裡,不時可看到鑑藏寶器的記述:

“齊攻魯,求岑鼎,魯君載他鼎以往。齊侯弗信而反之,為非。使人告魯侯曰:‘柳下季以為是,請因受之。’魯君請於柳下季,柳下季答曰:‘君之賂,以欲岑鼎也?以免國也?臣也有國於此,破臣之國以免君之國,此臣之所難也。’於是魯君乃以真岑鼎往也。”⑤

【藝創藝術品商城】

岑鼎又稱崇鼎、讒鼎,天子的寶器。齊國為索求岑鼎而攻打魯國,魯君運了另一隻鼎前往搪塞。齊候也不是省油的燈,退了回來,還派人告訴魯君說:“如果柳下季說是岑鼎,我就接受它。”柳下季是魯國人,魯君向他請求證明時,他說:“你送岑鼎往齊國,是想留下真岑鼎還是想免去魯國禍患呢?我是以信為國的,現在要破壞我心中之國而為你免除國難,這是我的為難之處。”於是,魯君只好將真岑鼎送往齊國去了。漢代高誘註釋這段話時,引用了《論語》“非信不立”的說法,推許“柳下季有信,故能存魯君之國。”顯然,《呂氏春秋》的立意,是借鼎之真贗和柳下季得體的說法,勸喻人們要喜於審察時物。而這,恰恰是鑑藏活動中很重要的一點。

在《呂氏春秋》當中,有很多很有意思的勸戒話語。有一段話說:

“今有人於此,為石銘置之壟上,曰:‘此其中之物,具珠玉玩好財物寶器甚多,不可不拍●,拍之必大富,世世乘車食肉。’人必相與笑之,以為大惑。世之厚葬也有似於此者。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國也。無不亡之國,是無不拍之墓也。嘆耳目所聞見,齊、荊、燕嘗亡矣,宋、中山己亡矣,其皆故國矣。自此以上者亡國不可勝數,是故大墓無不拍也。而世皆爭為之,豈不悲哉。”⑥

【藝創網】

如果有什麼蠢人在墓上放上墓碑,上面刻著“這墓中有很多珍珠、寶石、玩物、財貨、寶器,不可不掘,掘之必大富,世代將乘車吃肉。”大家一定會笑話這糊塗蟲。但世間厚葬的風氣不就和這一樣嗎?從古到今沒有不亡的國家,亡國不可勝數,所以大墓沒有不被掘的。世人爭相為此,實屬可悲。上面就說到《呂氏春秋》曾述及不良之徒“視名丘大墓葬之厚者,求舍便居,以微拍之,日夜不休,必得所利,相與分之”,手法極為詭異。更明目張膽的,是“宋未亡而東冢拍,齊未亡而莊公冢拍,國安寧而猶若此,又況百世之後而國己亡乎?”(《呂氏春秋·孟冬紀第十》)宋國尚在,城東的宋文公陵墓己被盜。齊國未亡,齊莊公墓也己被人挖掘了,國家安寧時尚且如此,何況百世之後國家己經滅亡了呢?

《呂氏春秋》反對厚葬,用心良苦,裡面甚至不惜舉孔夫子為例證。魯國大夫季孫氏辦喪事,孔子前往弔唁,見主人正用君王的佩玉璵璠殯殮死者,“孔子徑庭而趨,歷級而上,曰:以寶玉收,譬之猶暴骸中原也。徑庭歷級,非禮也,雖然,以救過也。”⑦

為了糾正季孫氏過失,孔夫子逾規躐等穿過中庭登上臺階,顧不得禮儀了。這個不可多得的小故事,也從一個側面折射出當時以寶玉珍物隨葬的時尚。

在《呂氏春秋》卷二十二的“慎行論”當中,有說到解疑的:

“使人大迷惑者,必物之相似也。玉人之所患,患石之似玉者。相劍者之所患,患劍之似吳幹者。”“相似之物,此愚者之所大惑,而聖人之所加慮也。”⑧

玉,本為石之美者,與一般石頭的區別不易,碰上璞玉未雕就更難分辨了,這是玉匠所擔心的事。鑑別寶劍的人擔心會碰上吳國干將那樣的劍器,這道理是一樣的。從《呂氏春秋》所舉這些人所熟諳的例子裡,不難想見當時玉器雕琢行業的一些情況。

【藝創網】

推薦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