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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爺們的我竟然和一個男的戀愛5個月,我要告他詐騙!”已公訴

由 君子法之原 發表于 農業2022-04-01
簡介(案件來自:中國檢察網)覺得時機成熟,陸某便以購物為由向“男朋友”開口要錢,楊某也覺得沒什麼問題,既然是男女朋友,給女朋友買點心儀之物似乎並無不妥

強遷怎麼辦

“純爺們的我竟然和一個男的戀愛5個月,我要告他詐騙!”已公訴

“純爺們的我竟然和一個男的戀愛5個月,我要告他詐騙!”陝西西安,25歲的男子陸某從廣西來到西安暫住,百無聊賴時他竟然想出了一個“掙快錢”的主意。網路世界紛繁複雜,交友軟體真偽難辨,他很快在網上交到了一個男朋友楊某。陸某明知楊某喜歡的是女性,於是便偽裝成女性與楊某來往。一來二去,釣得楊某神魂顛倒,很快陷入對方精心設計的“圈套”。(案件來自:中國檢察網)

覺得時機成熟,陸某便以購物為由向“男朋友”開口要錢,楊某也覺得沒什麼問題,既然是男女朋友,給女朋友買點心儀之物似乎並無不妥。萬事都要有個開頭,要錢這個事也是一樣。一旦開口,就難以收住。接下來,陸某又提出家人生病急需用錢,想讓楊某幫忙解決燃眉之急。楊某雖有疑慮,但還是選擇相信。前前後後,共轉給陸某9544。13元。

以為可以馬上奔現,抱得美人歸。誰知,拿錢之後,陸某就像人間蒸發了一樣。楊某意識到自己可能受騙了,回想起過往的一幕幕,他方才覺得疑點重重。只是當時自己還深陷其中,當局者迷。於是,楊某報警。陸某很快被抓獲歸案。這才發現,陸某哪是網上那個風姿綽約的女人,根本就是和自己一樣的“男兒身”。

陸某到案後,對自己的所作所為倒也沒有支支吾吾,畢竟聊天記錄、轉賬記錄都擺在那裡,證據確鑿,他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根據我國《刑法》第266條的規定,詐騙他人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法定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冒充女性的感情騙子,實際上是虛構了自己的性別、掩蓋了自己的目的,以談戀愛為誘餌騙取他人錢財。比普通詐騙更可惡的是,這種騙子不僅欺騙錢財,還欺騙他人的感情。錢財的失去容易得到賠償,感情造成的傷痛卻難以彌補。

在陝西省,詐騙金額達到5千元(電信詐騙為3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構成詐騙罪,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處理。本案中,陸某的詐騙數額為9544。13元,屬於“數額較大”,達到詐騙罪的立案標準,將面臨3年以下的刑事處罰。

本案中,被害人楊某向偵查機關提交了兩人的聊天記錄和轉賬記錄,充分證實了陸某冒充女性透過談戀愛騙取楊某錢款的整個犯罪過程。檢察機關依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5條的規定,對陸某適用了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建議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9個月,並處罰金,陸某具結簽字。目前,案件已經提起公訴。

戀愛詐騙、婚騙的情況越來越多,大家交友過程中一定要充分了解對方的情況,不可盲目給對方打款。網路中,面孔可以是偽造的,聲音可以是偽造的,照片也可以不是本人的,性別都能冒充,千萬要擦亮眼睛,保護好自身的利益不受侵犯。

對此你怎麼看呢?你認為為什麼那麼多網戀被騙的呢?網戀是當下戀愛的主流嗎?有沒有網戀成功的?網戀索要錢財的是否都是騙子?不妨留言討論!感謝閱讀@君子法之原 以案說法系列原創作品,關注相約更多法律知識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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