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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但不違法?停車費包月2000元,加上物業費每月超過2400元

由 立德擔保 發表于 旅遊2022-04-21
簡介但湖北一小區的物業和開發商“同流合汙”收取的停車費和物業費卻令人咋舌,業主們對此忍無可忍

一般包月停車收費多少

在城市中生活的居民對物業公司和開發商並不陌生,對物業費、停車費更是再熟悉不過。特別是隨著近年來物價的上漲,小區的物業費、停車費也“水漲船高”,由此引發的矛盾多不勝數。雖然絕大部分人對於這些費用都不服氣,但卻無能為力。一般只要不過分,業主們為了省事兒都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畢竟在不少野蠻的物業公司面前,業主們是處於弱勢地位的。但湖北一小區的物業和開發商“同流合汙”收取的停車費和物業費卻令人咋舌,業主們對此忍無可忍。

貴但不違法?停車費包月2000元,加上物業費每月超過2400元

小區天價物業費和停車費每月達2400元以上

據該小區物業公佈的《服務收費公示表》要求,固定的私家車位停泊服務費是96元/月·位,非固定車位的停車租用費為2000元/月·位;臨時停車費是7:00—24點為6元/小時,00:01—07:00則按10元/小時計收;物業費是每月3。28元/㎡。也就是說小區裡有車的業主,如果不選擇每輛車包月交停車費就得選擇上不封頂的按天交172元。業主們紛紛譴責開發商和物業公司無良,周邊小區的停車費是每月300-500元,唯獨自己的小區比別人多了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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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業主反映,自己家不算水電費等必要開支,就物業費和停車費就要2400元以上,這樣天價的費用簡直就是“活久見”。有一位業主表示,家裡的車才值幾萬元,眼下一年的停車費就得超過2萬,自己愛人的退休工資2700元,如此天價的養車費實在令他“措手不及”。而物業的迴應是停車費是幫開發商收取的,自己僅獲取一定的佣金。

原來,該小區的開發商將房子賣給了業主,但將地下停車場的車位產權持在手上。業主想停車,要麼買車位,要麼租車位,價位多少由開發商自己定。大家都知道如此“天價”的停車費是不合理的,開發商和物業因業主不買40萬元/個的車位就用高昂的停車費變相威脅業主的行為有違市場的公平自願交易原則。

貴但不違法?停車費包月2000元,加上物業費每月超過2400元

 物業部門只能協調,無權要求其降到多少

但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表示,該小區的停車費的確高於周邊小區,但根據《關於進一步完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政策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2015〕2975號)指導精神和基本原則,“堅持市場取向,依法放開具備競爭條件的停車設施服務收費,逐步縮小政府定價管理範圍,鼓勵引導社會資本建設停車設施。”對於該小區開發商自持停車位的定價,物業部門只能起協調的作用,無權要求其降到多少,更不能剝奪開發商的定價權。也就是說,該小區的停車費雖貴,但並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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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約談物業,目前該小區的開發商已同意在春節期間暫緩執行此收費標準,年卡和半年卡分別給予8折和9折優惠。至於臨時停車費,則改為一天120元封頂。

然而,不少業主仍表示調整後的停車費偏高,甚至已趕上一線城市。天價的物業費、停車費加深了業主和物業、開發商的矛盾。原本物業的服務物件應當是小區業主,但許多物業公司卻在利益的驅使下,將其服務物件變成了“錢”,唯錢是圖,於是就產生了許多的矛盾。

貴但不違法?停車費包月2000元,加上物業費每月超過2400元

一、物業提供的服務與業主所繳的費用不對等

小區業主交了相應的費用卻沒有得到物業公司對等的服務,一些物業公司更是隻將業主視為“錢罐子”,只有在催繳物業費的時候最積極,對平時的工作卻極不上心,在業主需要幫助時敷衍了事或乾脆直接推掉。

二、私佔小區收益,中飽私囊

原本小區公共區域的停車費、廣告費、場地出租費都屬業主所有,但物業卻隻字不提,直接中飽私囊,對於小區費用的支出和收益也不加以公示或弄虛作假,拒絕業主參與監督。

貴但不違法?停車費包月2000元,加上物業費每月超過2400元

 三、單方面上調物業費

一些物業為唯錢是圖,違反物業協議,找各種理由單方面上調物業費。不少小區,明明每平5毛錢物業費就能辦到的事情,物業公司非要收3塊物業費。

四、本末倒置、反客為主

物業是服務單位,應該為業主們提供服務。然而,有些物業公司不以為然,忽視對從業員工的專業性要求和培訓,不少物業人員對業主態度惡劣,儼然一副主人姿態,本末倒置。

貴但不違法?停車費包月2000元,加上物業費每月超過2400元

以上種種令不少業主拒繳物業費,從而又進一步激化了雙方的矛盾。物業公司的從業門檻低,利潤高,因此如雨後春筍般湧現,造成了市場上的物業公司良莠不齊。專業的物業公司的確能為業主提供良好的生活環境,省去不少煩惱,但一些只為金錢服務,眼裡只有錢,不做實事的物業公司則是給業主添堵。

有網友呼籲,相關部門重視對物業公司的管理和監管,並建議將所有物業劃歸社群管理,統一收費,打破小區界限,物業公司為居委會管理,一個物業公司管理若干小區。

朋友們,你們怎麼看待開發商和物業收取“天價”停車費、物業費的行為呢?歡迎在評論區留下您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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