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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譜!酒店提供的礦泉水中喝出隱形眼鏡,女子要求賠償3000元

由 看曉天下事V 發表于 旅遊2023-01-15
簡介按照謝女士的說法,她們一行三人來杭州玩,房費是250多塊錢,凌晨2點多辦理入住後就直接睡下了,第二天早上起來喝了酒店提供的礦泉水,確定是全新未開封的,一開始也沒發現異樣,但是吃完早餐再喝水時,發現有異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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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謝女士和兩位朋友從上海過來旅遊,凌晨三人住了一家酒店,第二天早上,謝女士喝了酒店提供的礦泉水,結果喝出了一個隱形眼鏡。當天酒店免了房費,但回到上海的謝女士不認可,又再次趕了過來,要求酒店賠償十倍的房費,酒店卻有話要說。

按照謝女士的說法,她們一行三人來杭州玩,房費是250多塊錢,凌晨2點多辦理入住後就直接睡下了,第二天早上起來喝了酒店提供的礦泉水,確定是全新未開封的,一開始也沒發現異樣,但是吃完早餐再喝水時,發現有異物。

離譜!酒店提供的礦泉水中喝出隱形眼鏡,女子要求賠償3000元

離譜!酒店提供的礦泉水中喝出隱形眼鏡,女子要求賠償3000元

事情發生後,謝女士就找到酒店方面討要說法,當天酒店給謝女士免除了房費,同時還聯絡了礦泉水的廠家來檢測,同時還拉了一個群。根據廠家檢測,這瓶礦泉水是沒問題的,建議是補償200元。對此,謝女士並不認可,於是她聯絡媒體,又從上海趕了過來。

離譜!酒店提供的礦泉水中喝出隱形眼鏡,女子要求賠償3000元

在她看來,這件事情是在酒店發生的,礦泉水並不是她花錢購買的,而是酒店提供的,所以補償的問題,她只想和酒店來對接。

目前來看,三方都有著自己的看法。

酒店的郭店長表示,當天酒店退回房費,是謝女士主動申請的,他們也協助聯絡了礦泉水公司來處理問題。也就是說,這件事從退回房費的那一刻起,就已經與酒店無關了。另外,他詢問過上一個客房住戶,對方並不戴眼鏡,而且每一個顧客退房,他們都會先後由保潔打掃,再由客房主管檢查。所以這種情況與酒店無關。

離譜!酒店提供的礦泉水中喝出隱形眼鏡,女子要求賠償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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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泉水公司的徐經理表示:他們在灌水過程中都是在密閉狀態下進行的,也經過了過濾,出現隱形眼鏡這種物品幾乎是沒可能的,當然,他們也願意放寬一些補償政策,賠償200元。

對於這兩種說法,謝女士都不接受,她堅持要求酒店方面補償她從上海趕過來的車費、油費、過路費、誤工費等等。同時,還要賠償入住房費的十倍。

離譜!酒店提供的礦泉水中喝出隱形眼鏡,女子要求賠償3000元

目前,市場監管部門已經介入,郭店長願意補償300塊錢,不過謝女士沒有接受,她堅持要求補償3000塊錢。雙方還在進一步協商當中。

其實從這件事來看,有很多地方不太符合邏輯,喝礦泉水喝到異物,肯定是心裡不舒服,但礦泉水裡出現隱形眼鏡,這確實有點扯。而且透過雙方的說法來看,基本可以排除礦泉水公司的問題。

1。礦泉水公司在灌水過程中都是在密閉狀態下進行的,而且有過濾,基本可以排除出現隱形眼鏡的情況,

2。當事人自己也說了,這是未開封的,因為當時她沒擰開,讓朋友幫忙擰開的。

另外,當事人要求酒店賠償3000元,這個主張也沒有什麼依據。

首先,礦泉水裡出現隱形眼鏡,這是有可能的,但這個可能,基本只會是人為造成的,因為我自己就幹過這件事,住酒店忘了戴隱形眼鏡護理液,就放到礦泉水裡了,結果第二天根本戴不到眼睛上。

當然,這是題外話,因為酒店房間裡並沒有監控,所以當事人的說法,是很難得到證實的,即便是起訴,也不足以作為證據。

《民事訴訟法》第64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根據此條的規定,當事人在民事官司中對自己所主張的事實。有提供證據加以證明的責任,即“誰主張,誰舉證”

其次,即便是真的在礦泉水裡喝到了異物,這屬於食品安全問題,按照食品安全法,應當是礦泉水價格10倍賠償,或者不足1000賠償1000元,即便算上酒店其他民事責任,3000元的賠償金額未免有些太高了,更何況當天已經免除房費,當事人也是同意的。

總而言之,以目前的情況來看,店家在免除當晚房費的情況下,還願意再賠償300塊錢,這已經是不錯的售後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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