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籤空白勞動合同,可以視為未籤勞動合同嗎?

由 善道明德教育 發表于 運動2022-08-13
簡介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什麼叫空白勞動合同

張某今年年初入職一家管件廠,在拋光車間工作。由於車間工作比較辛苦,幹了沒幾個月,張某覺得自己扛不住,於是提出辭職。由於張某入職時,廠方負責人給張某的是一份只有勞動合同表頭的空白表格,讓他籤個名按了手印就收回去了,說是具體內容以後再填。

現在張某要辭職,所以要求廠方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可是負責人認為自己已經將合同表格內容填上,張某也在上面簽字按手印了,合同已籤,不存在賠償雙倍工資的問題!

HR小助手:

單位讓員工在空白的勞動合同上簽字,應視為簽訂了勞動合同,但事後補填的內容可能被認為無效。

HR小助手:

法律法規

根據《勞動合同法》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籤空白勞動合同,可以視為未籤勞動合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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