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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周來:在金錢與效率之外

由 經濟學家茶座Teahouse 發表于 人文2023-01-08
簡介正因此,社會進步在歷史程序中的表現,往往就是政府與企業會越來越多地做一些看似不符合單純的經濟效率與市場規則的事

認為金錢可以主宰一切什麼主義

作者簡介:

盧周來,國防大學經濟研究中心教授。

本文原載於《經濟學家茶座》2016年第1期(總第71輯)。

盧周來:在金錢與效率之外

No。1

管理學家曾經專門研究過員工對企業忠誠度,有一個很有意思的發現:員工對企業忠誠度高的企業,並不是那些給員工的薪酬最高的企業,而是那些給員工一份中位水平的工資、同時給予員工較多“福利”的企業。

以谷歌公司為例。從成立之日起,谷歌不僅能吸引優秀人才,還能留得住優秀員工,而且所有的員工始終保持旺盛的創新熱情。這表明,員工忠誠度非常高。但透過對比人們發現,谷歌員工工資收入比不過很多網際網路公司。

不過,與不少公司不同的一點是,谷歌公司堅持為員工提供醫療保險,配備酒吧、閱覽室、健身房,提供精美的午餐,還經常組織員工家庭旅遊等。

把心理學成果引入經濟研究領域,是行為經濟學一大特點。對於上述現象,行為經濟學家應用著名心理學家馬斯洛學說進行了解釋。人的需求是分層次的。在滿足了溫飽之後,就是安全、尊嚴與認同的需要。

企業給員工中位工資,已經能夠滿足員工小康生活。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再額外給予員工以社會保障和滿足個人精神需要層面的福利,營造一種共同體的親善氛圍,讓員工與企業更緊密聯絡在一起,也就是正好滿足了員工安全、尊嚴和認同方面的需要。這樣的企業,自然也更能贏得員工的忠誠。

經濟學家還透過觀察與實驗得出結論:如果把這些額外的“福利”變成貨幣發給員工,員工對企業的忠誠度將會大大下降。因為在員工潛意識中,這種“福利”是饋贈,是一種平等的社會關係;而一旦變成貨幣發放,就變成了市場上僱傭關係。

這有一個類比:朋友之間常常會禮尚往來,互送一些小禮品,哪怕是一隻很不值錢但卻漂亮的蝴蝶結,這能鞏固友情;但如果你送給朋友十元錢,即使能拿這錢買兩個蝴蝶結,不僅不能鞏固友情,反而可能就此終結關係。

類似谷歌這樣的公司,國內也有。某著名餐飲品牌之所以能夠迅速擴張,與其員工對顧客的主動與貼心服務分不開。

而這些員工之所以能夠以主人翁態度對待顧客,是因為這家店的店主不是簡單地把員工視為打工仔打工妹,也不是簡單透過工資和資金刺激,而是透過為員工提供各種技能培訓、長期合同、較好的社會保障以及配備共享活動空間,使員工對企業有一種“家”的感覺,產生與企業休慼與共的情感和工作動力。

由此可見,即使是企業與員工這樣的關係,不只是金錢關係一種。

把這一結論推而廣之,社會上人與人的關係,更不只是金錢關係一種。如果濫用金錢關係解決社會問題,有時只會使問題更糟。

以醫用血漿從有償買賣到無償獻血的歷史為例。

20世紀60年代以前,英國是實行無償獻血。而美國是有償買賣。由於醫院對血漿需求倍增,如何解決血漿短缺就成為經濟學界關注的話題。英國某倡導自由市場的智庫出臺一個名為《血的價格》報告,認為只要取消無償獻血,實行有償買血,並提高血漿買賣的價格,賣血的人多了,就可以增加供應量。但英國著名社會經濟學家理查德.蒂特馬斯則持提出另外解決方案:堅持無償獻血大原則同時,給獻血者增加榮譽。

蒂特馬斯的觀點集中體現在其著作《饋贈關係》一書中。書中用大量資料與案例,特別對比了英國與美國血漿供應量及管理情況。蒂特馬斯認為,一旦實行有償買血,“血液和獻血者關係的商業化將會抑制利他主義”。在經濟利益驅使下,獻血者一定會隱瞞其疾病情況。帶病毒的血漿進入血庫後,會汙染整個血庫。

以每單位血液而論,和實行自願獻血的英國相比,實行有償買血的美國管理血庫的成本要高出5-15倍!更嚴重的是,儘管美國血漿總供應量比英國高,但頻繁發生的血庫汙染事件,使其有效血漿供應量急劇下降,甚至比不上英國。

更嚴重的是,在美國,一些病人由於被輸入受汙染血漿而致病,不僅生活質量下降,而且為打官司上法庭產生了巨大的社會成本。因此,蒂特馬斯主張,必須堅持血漿供應是一種社會饋贈關係,而不是市場買賣關係。要增加血漿供應量,可增加給獻血者的榮譽和軟性福利。

《饋贈關係》一書出版後,很快得到世界衛生組織認可。世衛組織釋出決議,敦促其成員國“必須推動自願無償獻血服務”。於是,包括美國在內,都逐漸由有償買血轉向了無償獻血。但由於此前被血液汙染致病的病人的官司,則一直延續到至今仍然沒有了結!

總之,在我們每個人的人性深處,除了現實利益考量之外,還有更高層次的向善心、惻隱之心與莊嚴之心,更有實現自我價值與尊嚴的需要。所以,金錢關係固然是市場社會最重要的一種關係,但萬不能讓其主宰我們的一切關係。這樣才能構建一個既有市場活力又有社會和諧的世界。

No。2

加里.貝克爾,美國著名經濟學家,諾獎得主。他及他所著的《犯罪與懲罰》一書,在中國經濟學界以及普通學人中間,都是如雷貫耳。在貝克爾看來,那些敢於違法的人,都是精心算計過,認為違法被發現的機率較低,可能被懲戒所造成的損失低於他從違法中所得,所以才會違法。

因此,預防犯罪的最好辦法,就是透過加大懲罰力度,提高個人犯罪的成本,使他們不敢犯罪。

後來,貝克爾本人在其70歲壽辰上向來賓介紹了這樣一件事:有一天,他趕往某地點主持學生面試,由於路上堵車,到得有些晚。更麻煩的是,正常車位都已被其他車輛停滿,而到其他地方找車位停車,時間上更來不及。

貝克爾稍作思考,就決定違章停車以能夠準時到達考場。他說他做這一決定“並沒有絲毫內疚”。因為他已經準備按規定交罰款。儘管後來由於沒有被警察發現,他並沒有交上這筆罰款。

就貝克爾講的這件事,美國另一位著名經濟學家、同樣是諾獎得主的阿克洛夫作了這樣的解讀:看來,在貝克爾以及他所建構的行為經濟學理論中,沒能給名譽以及羞恥感留下任何空間。也正因為這一點,貝克爾的理論是值得我們質疑的。

就以違章停車為例。按照貝克爾自己的理論,要防止違法停車,警察必須能夠發現所有違章,而且對違法停車的處罰必須特別高,高到連貝克爾這樣的高收入者都無法承擔。但這是不可能的。實際上,各國對於違章停車的處罰力度都是有限的,而且警力分佈情況也不可能發現所有違章停車行為。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大家都是貝克爾一樣的想法――我交得起罰款,而且準備在警察一旦發現的情況下就交罰款――那麼,違章停車現象將一發不可收拾,整個交通秩序也將蕩然無存!

那麼,為什麼明知交得起罰款、人們一般不會選擇違章停車呢?甚至包括貝克爾本人,也只是在想按時趕到考場的壓力下才選擇違章停車?

阿克洛夫認為,原因恰在於貝克爾不承認的名譽以及羞恥感在發揮作用。在一個秩序井然的社會中,秩序的維護並不只有法律的懲戒,還有道德與良知的約束。而且,法律與道德二者又不是全然分開的。

在人類社會漫長的演化過程中,法律或紀律的作用之一,除使潛在違法者害怕由此被施加的直接成本之外,還透過使潛在違法者害怕名譽受到負面影響,激發起其內心的羞恥感,從而消除試圖違法的念頭。

正因此,在阿克洛夫那裡,法紀的作用除了懲戒之外,還有另外一個重要作用:“灌輸並在必要時激發人們的羞恥心!”那些明知道交得起罰款、但還是選擇不違章停車的車主,最害怕的還不是被罰款,而是違反交通法規後給自己的形象和名譽造成的損失。

而貝克爾表面說他沒有任何內疚,實際上是他作為考場主考官,遲到給他內心的壓力即可能造成的形象損失,超過了不得已時違章停車造成帶來的內疚感。而可能被罰款的那點錢,對貝克爾來說,的確幾乎沒有作用。

非常富有意味的是,阿克洛夫把“榮譽與羞恥感”這樣的道德因素引入經濟學,與西點軍校有關。眾所周知,美國西點軍校把“國家、榮譽、責任”作為校訓,來規範學員行為。

透過長期觀察,同時還查閱了大量研究文獻,阿克洛夫發現,普通的關於成本――收益的理論的確無法解釋軍人行為。其中,最難解釋的是,在平時,學員們並不憚於違紀後被關禁閉,但卻害怕被戰友恥笑;而諸如為了掩蓋團隊集體違紀行為被關禁閉,學員們反而可能視為“榮譽”;在戰場上,學員們並不憚於犧牲生命,但同樣卻害怕因自己的膽怯被戰友恥笑。

這啟發了阿克洛夫:看來,類似軍人這樣的職業,以及官員這樣的職業,在他們的“效用函式”中,“榮譽”必須是一個重要維度,有特定情況下甚至超過收入。普通人儘管對“榮譽”的重視程度比不上軍人,但也都有羞恥心。

所以,必須把道德因素“請回經濟學”,把對職業和身份的考慮,與對錢財的考慮一起,作為研究人們選擇行為方式的約束條件。

由此聯想到中國學界關於“官德”的討論。我得承認,作為貝克爾曾經的崇拜者,我也一度主張,與其費心討論如何提高官員道德,還不如討論如何完善制度安排尤其是懲戒系統。

但現在看來,法治與道德都不可偏廢,不僅要讓官員害怕在經濟上傾家蕩產,還要讓其害怕在聲譽上身敗名裂。特別是,當法治日益健全、官員灰色收入越來越不可能時,透過信仰和道德培塑,激發對榮譽和責任的重視,可能比單純的懲戒更有利於提高工作熱情和效率。

No。3

若干年前我到一箇中部地級城市調研,這個城市正在改造主幹路以鋪設盲道,要花費兩個多億。有一位經濟學博士出身的官員對我說,這件事做得非常沒有效率。因為40多萬人口中,盲人不到800人。

如果能換他決策,還不如把投資改造道路的錢,拿出一部分直接給盲人作為貨幣補貼,提高他們的生活質量。其時,正是中國市場經濟高歌猛進的階段,不少主流經濟學家從標準教科書出發,認為把各種福利待遇貨幣化,直接發到保障物件手上,才最有效率。

我當時沒有反駁他。事後,專門查了查盲道的由來。據稱,世界上第一條盲道起源於日本岡山市,倡導者是三宅精一。有一次他在街道上看到,盲人在車水馬龍的間隙中左支右絀,險象環生,觸發了他的同情心。

於是,自1961年始,透過邊設計施工邊聽取盲人意見進行修改,到1967年,在通往盲校的道路上完成了世界上第一條盲道。這一創舉很快在發達國家得到響應和推廣。最後,透過設計和改造城市基礎設施,讓包括盲人在內的殘疾人無阻礙行走,成為文明社會一項成果。

的確,僅從經濟效率上看,因為盲人畢竟在全社會佔少數,花如此多的費用,為他們修建專用道路,當然是不經濟。就再拿北京為例,盲道總長已達1500公里,但真正使用者也並不多見。

正因如此,當年美國在透過相關立法時,與最低工資法一樣,遭到諸多經濟學家反對。他們認為,如果把這筆由政府花出去的錢中一部分,直接發給盲人,盲人既可以用這筆錢買導盲犬或僱帶路者,也可以選擇用這筆錢投資理財,既可以省下一大筆錢,還可增加盲人選擇的自由,更可以防止政府職能籍此擴張和腐敗發生。

但是,經濟學家這一說辭並沒有說服普通人,也沒有動搖政府透過《無障礙標準》的決心。因為在後者的“理論”中,包括盲人在內的殘疾人出行的權利,是無法用經濟效率來否定的,甚至也無法用殘疾人本身的“福利”這一經濟學指標來衡量的。

普通人的社會觀念與經濟學家的衝突,同樣發生在對待患者獲取低價藥物領域。

在一些經濟學家看來,因為藥品研製成本極高,風險極大,所以,必須給藥品以高定價,讓製藥企業能從中獲取高額利潤。只有這樣才有創新的動力,也才能使藥企研製更多新藥以對付更難治的疾病。

如果給無法付得起錢的窮人網開一面,讓他們低價甚至免費獲得藥品,就意味著只能取消藥品的專利保護制度。這樣的後果,可能是沒有一家藥企願意進再行新藥研製,最後可能是既無法對付窮人的疾病,更對付不了人類的疾病!

從這一理論出發,一些經濟學家甚至喊出了“付不起錢,就得死”這樣的口號。說這才是符合經濟效率的事。跨國藥企也是在這一理由下,裹挾美國政府對仿製防治艾滋病藥物然後低價提供給患者的非洲國家進行制裁。

但是,面對一個個窮人得不到治療眼睜睜等死,經濟學家所謂“效率”、“長遠眼光”的說辭,過於蒼白無力。無國界醫生組織、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遍佈世界各地的NGO,以及各種新聞媒體,很快都選擇了站在發展中國家一邊,他們組織了數不清的遊行、抗議,發表了無數的報道與評論,內容都是譴責製藥公司把掙錢置於生命之上。

很快,經濟學家內部也發生分化。有的經濟學家指出,“付不起錢的人就得死”,本身是一種市場失敗,正好需要政府予以糾正。在強大的輿論壓力下,2001年,美國五大製藥巨頭宣佈將以成本價向發展中國家提供抗艾藥物;美國政府也宣佈不僅不對撤銷抗艾藥物專利權的國家實制裁,還將對其進行援助;歐盟制訂了一個梯級定價方案,降低貧窮國家藥品價格;同時還呼籲改革國際專利規則,讓貧窮國家更容易進口仿製藥品。

以上兩個故事,很好地印證了著名經濟史學者約翰·麥克米蘭(John McMillan)的觀點。在麥克米蘭看來,經濟規則一開始是由正常的市場力量所推動。但人類的社會價值和道德標準很快會參與其中,並推動市場的重建。而政府也更容易在公眾的壓力下積極改變市場的規則。一旦這些新規則被確立,它就是市場本身的一部分。

正因此,社會進步在歷史程序中的表現,往往就是政府與企業會越來越多地做一些看似不符合單純的經濟效率與市場規則的事。

我今天之所以再度重複這兩個故事,也是想對當下中國現實有所提醒:經濟增長與效率當然是發展所需要的,但不應由政府來越俎代皰,主要應由市場發揮作用。而一旦發生老百姓買不起藥或藥廠因利潤低不生產低價藥這樣的事,正好是政府需要出面制訂新規則的時候。

因為,權利是不能用效率來衡量的。在需要保護權利的時候,即使不符合效率的事,我們也必須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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