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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牌需謹慎,一旦涉賭將引發牢獄之災

由 光明網 發表于 遊戲2022-08-25
簡介參賭人王某因拆遷得到不少補償款,在張某的組織邀請下,經常去茶館賭博,但又經常輸,拆遷所得款損失殆盡

賭博最重判幾年

打牌需謹慎,一旦涉賭將引發牢獄之災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的娛樂形式日益豐富。炎炎夏日,閒暇之餘,三五好友,邀約成聚,以愉悅身心為目的,開展正常的棋牌活動,無可厚非。然而,一旦禁不住誘惑,以營利為目的,將打麻將發展為聚眾賭博,觸碰了法律底線,必將受到嚴厲的法律制裁。

【案件回顧】

被告人張某原本有一份穩定的工作,她的丈夫吳某開設茶館,兩口子的生活美滿幸福。可是在一年前,張某覺得生活乏味,精神有些空虛,總想尋求刺激。她發現賭博來錢快,而自己本身喜愛打麻將,於是逐漸迷上了麻將賭博,幾乎每週末都要組建微信群,召集王某、李某、劉某等人,到吳某開設的茶館內打麻將。張某等人以撲克或塑膠代幣為籌碼,根據最後籌碼計算出的輸贏錢數,透過微信轉賬結算。參賭人王某因拆遷得到不少補償款,在張某的組織邀請下,經常去茶館賭博,但又經常輸,拆遷所得款損失殆盡。王某悔恨之下,向公安機關舉報張某等人聚眾賭博。經審查,該案涉及賭資共計人民幣38萬餘元。

本案中,被告人張某因聚眾賭博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賭博罪,被法院判處刑罰。王某、李某、劉某等人作為參賭人員,也都受到了治安處罰。

【法條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一款 賭博罪: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聚眾賭博”:

(一)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5000元以上的;

(二)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5萬元以上的;

(三)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20人以上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賭”網恢恢,“輸”而不漏。賭博本身就是違法行為,不僅會對工作和家庭產生嚴重影響,更會擾亂正常的社會秩序。在此,提醒廣大市民,遇到邀約打牌的情況,要提高警惕,擦亮雙眼,把握界限,拒絕賭博,始終繃緊守法意識這根弦,自覺遵守相關規定。培養良好的興趣愛好,選取陶冶情操的娛樂形式,抵擋金錢誘惑,珍惜美好生活,對自己、對家庭、對社會負責。一旦發現聚眾賭博行為,及時向司法機關提供相關線索,為打擊違法犯罪行為貢獻一份力量。

轉自:北京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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