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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3·15 | 長隆門票風波引發業內思考,票價該以身高還是年齡界定

由 第一財經 發表于 旅遊2022-09-22
簡介因認為長隆多個場所存在以身高作為未成年人優惠票標準的問題,2月18日,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下稱“廣東省消委會”)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

長隆歡樂谷門票多少錢一張

在不少景區都會有關於兒童票價的規定,而最常見的就是以身高作為界定,比如低於1。5米的兒童是一個價格,高於該高度是另一個價格。然而就是這樣一個在中國旅遊業內司空見慣的常規卻令本土主題樂園巨頭廣州長隆集團(下稱“長隆”)在近期惹上了糾紛。

因認為長隆多個場所存在以身高作為未成年人優惠票標準的問題,2月18日,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下稱“廣東省消委會”)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

這是全國第一起未成年人消費權益保護公益訴訟。儘管之後廣東省消委會撤訴,但是各大景區、演出場所甚至是部分交通工具究竟應該以身高還是年齡來界定票價依舊存在巨大爭議。

聚焦3·15 | 長隆門票風波引發業內思考,票價該以身高還是年齡界定

震動業界,最終撤訴

長隆旗下的廣州長隆旅遊度假區是中國擁有主題公園數量眾多和超大規模的綜合性主題旅遊度假區,每年接待遊客連續多年超過千萬人次,位居本土主題景區前列。正因如此,廣東省消委會的起訴,備受業界關注,也引發了巨大的輿論轟動效應。

廣東省消委會表示,長期以來,國內旅遊業以身高作為未成年人優惠票標準的現象較為普遍,其合理性、合法性等一直存在爭議。從法律上看,《未成年人保護法》是按照年齡標準定義未成年人。從國際上看,大部分遊樂場所通行做法是按照年齡標準劃分未成年人。

出於保護未成年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想法,自2018年8月開始,廣東省消委會就未成年人優惠票身高標準問題啟動專項調查,其中發現長隆下屬的長隆歡樂世界、長隆野生動物世界、長隆水上樂園、飛鳥樂園在未成年人票價優惠方面存在以身高作為劃分標準的問題,且長隆國際大馬戲園區中拒絕對所有未成年消費者提供優惠票價。

第一財經記者注意到,在決定此次起訴之前,廣東省消委會曾一度約談過長隆,但後者以法律法規不明確及國內同行業慣常做法為由,堅持以身高作為優惠標準。

於是,風波升級。

今年2月18日,廣東省消委會以向長隆多個場所存在以身高作為未成年人優惠票標準的問題為由,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

廣東省消委會表示,該案雖然以長隆作為訴訟物件,但出發點是希望透過該案的判決最終達到以下目的,包括推動長期普遍存在的侵害未成年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規慣例得到糾正整改;營造廣東省安全放心消費環境和良好的營商環境;促進形成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良好社會氛圍。

然而,僅僅時隔一週左右,2月26日,廣東省消委會發布了撤訴的宣告。

廣東省消委會表示,長隆已進一步明晰了旗下主題公園各票種和適用條件,更新了官方網站相關內容,鑑此,廣東省消委會提起公益訴訟的主要訴訟得到實現,不特定相關消費者合法權益獲得保障,故向法院提出撤訴申請,法院經稽核於2月25日裁定準許撤訴。廣東省消委會訴長隆的公益訴訟案依法結案。

廣東省消委會相關負責人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對於上述案件,暫不接受任何採訪。就此案件,長隆方面也暫無迴應。

“廣東省消委會撤訴,結果雖符合法律規定,但可能還沒有達到大家的預期。至於為什麼最終還不能按照國際年齡標準來執行,這仍是一個綜合性的問題。如果選擇法律這個角度的話,那就是我國公益訴訟法律制度和實際執行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首先,公益訴訟制度在我們國家還是比較新,沒有現成的經驗可以借鑑;其次,公益訴訟往往涉及的面廣、影響大,所以很難做到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統一。不過,本案是以撤訴的方式結案,後續還有維權的機會和空間,其他的公益機構也可以繼續維權。” 盈科律師事務所一位舒姓律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如何界定存爭議

有知情者透露,此次廣東省消委會撤訴應該是其與長隆雙方商議後的結果。

儘管長隆方面做出了一些讓步,但第一財經記者目前在公司官網看到,長隆還是沒有徹底放棄以身高作為優惠劃定標準。以長隆歡樂世界票價為例,全票價是250元/人;身高達到1。0米但未達1。5米,票價是175元/人;身高達到1。5米及以上的未成年人,可購買青少年/學生票,票價是200元/人。

第一財經記者採訪和梳理公開資訊後瞭解到,國際上不少旅遊景點是以年齡作為票價界定而並非身高。比如紐約布魯克林植物園,12歲以下兒童免票;巴西瓦爾帕來索水族館公園,12以下歲兒童均適用於兒童價;法國盧浮宮常設展覽對未滿18週歲的觀眾免費開放;帝國大廈觀景臺和自由女神像分別對6歲以下和4歲以下兒童免票。美國環球影城、法國巴黎迪士尼、美國迪士尼、日本迪士尼也都是以年齡作為門票價格的界定。

相比之下,中國本土主題公園比如歡樂谷、方特等大多是按照身高來劃分票價。不僅是景點,中國的公共交通也基本是按身高來界定票價,根據《鐵路旅客運輸規程》的規定,一名成年人旅客可以免費攜帶一名身高不足1。2米的兒童,超過一名時,超過的人數應買兒童票;兒童身高為1。2~1。5米的兒童,可購買兒童票(享受半價客票、加快票和空調票);超過1。5米的兒童,需購買全價票;根據《公路汽車旅客運輸規則》的規定,一名成年人旅客可以免費攜帶一名身高不足1。1米的兒童,但不供給座位;兒童身高為1。1~1。3米的兒童,可購買兒童票(享受半價車票);超過1。3米的兒童,需購買全價票;根據《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運輸規則》的規定,不滿兩週歲的嬰兒乘機按成人票價的10%購買嬰兒票,已滿2週歲未滿12週歲的兒童,按同一航班成人普通票價的50%付費。

可見,我國無論是文化消費、旅遊景點、交通運輸等方面,都存在以身高作為未成年人享受優惠的標準。據悉,此做法最初是因為未成年人不能辦身份證,難以證明身份,但2004年我國《居民身份證法》實施後,公民一出生便可以辦理身份證,但很多行業仍一直沿用身高標準。

第一財經記者採訪了部分消費者和旅遊業者後發現,消費者和業界有兩種不同的聲音,一種是與廣東省消委會一致的年齡論,即認為用身高來衡量票價對於一些發育較快的孩子而言存在不公平性;第二種則是認為不論年齡大小,有些專案和場合是按消費者所佔的空間來界定的,所以依據身高做票價界定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我認為任何規定都有侷限性,根據實際操作可行性作為取捨標準還是合理的。因此,以身高作為標準並無不當,一是具快速操作性,二是符合絕大多數判斷結果,三是身高也是佔據空間的因素,就如有航空公司以體重作為票價浮動依據如出一轍。當然,年齡論也有一定的道理,尤其對於發育較快的孩子來說可以買到合理的優惠票。具體要看這個專案是以空間感為主還是非空間感為主,前者適合以身高作為票價參考,後者則可以用年齡作為票價參考。” 華美酒店顧問有限公司首席知識管理專家趙煥焱對第一財經記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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