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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怎樣評價史可法?不合格的剿匪將領,忠誠的清談之臣

由 顧道驚城 發表于 旅遊2021-05-15
簡介還有人說,就算高傑被暗殺,黃得功又迅速趕來幫忙守城,可這時又發生了左良玉起兵造反(美其名曰清君側)的事,使得史可法的抗清策略又破滅了

史可法是個怎樣的人

如果把南明弘光政權的重要人物列個表格,最著名的人物大概就是錢謙益和史可法。

錢謙益雖然著名,但他是反面人物。在殉國之時,居然說“水太涼”,還不如一個女人(柳如是)有勇氣,留下千載罵名。

史可法則完全不同,他是以正面形象出現,並在城破之時慷慨就義,可謂錚錚硬漢。史書對其評價頗高,後世讀者也稱之為“民族英雄”。

雖然史可法的形象好地位高,但只要我們細細翻閱史書就會發現,史可法的歷史形象非常複雜,絕不像史書和後世紀念那樣一邊倒的讚揚。比如顧城先生的《南明史》,就對史可法大加批判。

應該怎樣評價史可法?不合格的剿匪將領,忠誠的清談之臣

史書說史可法是文天祥轉世投胎,這種說法一聽就知道是後世附會的說法,這只是人們用這種方式,對史可法表示敬意。

史可法第一次成為史書焦點,是在崇禎八年(公元1635年)的時候,他身為總理侍郎盧象升的副手,協助盧象升剿滅因飢餓而造反的流寇。

在接下來的兩年裡,史可法依然在與流寇過招。後來居然還因為長期未立功而受到責罰,再加上他的岳父離世,於是史可法有一段時間處於離職狀態。

迴歸朝廷之後,史可法調任南京兵部尚書,他發現軍隊許久沒有進行訓練,於是上奏八條改革意見,希望能提高軍隊的戰鬥力。

透過上述史料,我們應該能夠得出一個結論:史可法絕不是不知兵的人。在三年的戰爭過程中,就算是庸人也該磨鍊出來了,更何況是史可法這樣的進士及第,一等一的聰明人。

但是在南明弘光政權執政期間,史可法卻並未表現出高人一等的軍事才能。

比如說閻應元,他防守江陰那麼一個小地方,居然守了八十多天。史可法防守揚州這樣的重鎮,居然只守了五六天,就被大清攻破了城池。

看過我前幾天文章的朋友應該對南明有了初步的瞭解,這就是一個由江北四鎮捧起來的傀儡政權。史可法在沒有根基的前提下,自然很難抵擋住大清的重兵圍攻。

對於這一點,或許有人會提出反對意見,理由是江北四鎮之一的高傑曾積極支援史可法的抗清行為,可惜高傑被暗殺,從而導致史可法手上無兵可用。

這種說法的錯誤就在於,它高估了高傑對於局勢的影響,更高估了高傑對自己部隊的掌控力。

應該怎樣評價史可法?不合格的剿匪將領,忠誠的清談之臣

什麼是成功的斬首行動?那就是殺死敵方首領之後,其部下樹倒猢猻散;什麼是失敗的斬首行動?那就是殺死敵方首領之後,自己老老實實地給他陪葬。

比如說東漢末年,王允聯合呂布誅殺了權臣董卓,結果呢?王允很快就給董卓陪葬了,呂布如果不是跑得快,也得給董卓陪葬。

比如說北魏末年,孝莊帝元子攸誅殺了權臣爾朱榮,結果呢?元子攸很快就給爾朱榮陪葬了,生前更是被折磨得如同乞丐一般。

以上兩個事例,就是失敗的斬首行動,就算成功擊殺敵方首領,也要付出慘痛的代價。

我們再看看成功暗殺了高傑的許定國,他的這次行動,其實也要算是失敗的斬首行動。因為在第二天,高傑的部下就率軍攻了過來,只要許定國應對不到位,立刻就得給高傑陪葬。

可許定國似乎也沒打算抵抗,這位爺轉頭就投靠了大清。高傑殘部怎麼辦?沒辦法。

沒過多久,高傑殘部也投降了大清,並作為開路先鋒,為大清屠殺不願剃髮的南方漢人。

當時的局勢是大清勢力強於一切反對派,從這個角度來看,想利用區區高傑來阻擋大清,實在是有些異想天開。

還有人說,就算高傑被暗殺,黃得功又迅速趕來幫忙守城,可這時又發生了左良玉起兵造反(美其名曰清君側)的事,使得史可法的抗清策略又破滅了。

這種觀點有一定道理,但問題的癥結不在於左良玉,而在於南明弘光政權本身。

我在幾篇文章中一再強調,南明弘光政權就是一個傀儡政權,他根本不具備獨自行動的能力,只得依靠江北四鎮。

作為一個實力遠強於江北四鎮的存在,左良玉能對這種情形心服口服嗎?

如果左良玉不服怎麼辦?當然是造反了。從這個角度來看,左良玉造反並不是什麼難以想象的事,他無動於衷才顯得奇怪。

受江北四鎮扶持的南明弘光政權,註定要受到大清和南方實力派的夾擊,這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史可法守不住揚州城,正是因為他無法改變這種客觀事實。

應該怎樣評價史可法?不合格的剿匪將領,忠誠的清談之臣

當揚州城被攻破,大清開始屠城的時候,我立刻想到了南宋名將李彥仙。

李彥仙固守陝州,致使金國無法西進。當時的情形也很危急,潼關以東的地區只有陝州還在南宋手中,李彥仙甚至把家人全部弄到陝州城,誓與城池共存亡。

後來金國攻破陝州,李彥仙斷臂逃脫,在逃亡途中傳來了金軍屠城的訊息,自己的家人也沒能得以倖免。

李彥仙得知這一訊息的時候,不禁大為悲痛,他說:“金軍之所以屠城,完全是因為我長期堅守不降,所以金軍用這種方式報復發洩,全城老百姓都死難了,我還有什麼臉面苟且偷生呢?”說完就投河自盡,年僅三十六歲。

金人惜其才,以重賞募人生致之,彥仙易敝衣走渡河,曰:“吾不甘以身受敵人之刃。”既而聞金人縱兵屠掠,曰:“金人所以殺傷過當者,以我堅守不下故也,我何面目復生乎?”遂投河死,年三十六。——《宋史》·李彥仙傳

應該怎樣評價史可法?不合格的剿匪將領,忠誠的清談之臣

李彥仙為什麼自盡?有兩種說法。

一種說法是李彥仙良心上過不去,認為自己的頑固害死了陝州城百姓,所以李彥仙不願苟活;

一種說法是陝州被屠城,李彥仙回去之後不但要名聲掃地,同樣也難逃一死,所以李彥仙不願苟活。

前一種說法源於浪漫主義者,後一種說法源於厚黑主義者,哪一種說法對?很難說。但在我看來,這兩種可能其實都存在。

人類通過後天教化,都希望自己能夠成為名垂青史的那個人,結果李彥仙把事情辦砸了,他的愧疚完全可以理解。

人類也是動物的一種,也會在潛意識裡抗拒未知風險。再加上自己家人悉數被殺(僅有一子存活),李彥仙失去了面對的勇氣,也不是不可能。

當史可法面臨城破命運的時候,他有沒有想到李彥仙?我不知道。但史可法所面臨的局面,和李彥仙當時所面臨的局面實在是太相似了。

當城破的時候,李彥仙完全可以用官僚手法撇清自己,因為他率眾抵抗是忠於南宋。金軍屠城的行為,既可以解讀為久攻不破的惱羞成怒,也可以解讀為野蠻民族的兇殘狂暴。官字兩個口,就看李彥仙怎麼辯論了。

可李彥仙最終並沒有做出這樣的事,反而付出了自己的生命,用這種方式控訴金軍。

當城破的時候,史可法完全可以投降大清,畢竟大清此前一直在招降他,城破之後也希望他投降。即使將來面對故明百姓,史可法也完全可以用自己已經盡力的藉口來推卸責任。官字兩個口,就看史可法怎麼辯論了。

可史可法最終並沒有做出這樣的事,反而付出了自己的生命,用這種方式控訴金軍。

應該怎樣評價史可法?不合格的剿匪將領,忠誠的清談之臣

史可法是非常典型的東林黨人,經常看我文章的人應該知道,我對東林黨人並沒有什麼好感。因為他們對於權力極度渴望,掌權之後又不幹實事,整天就知道爭權奪利,國家交給他們,怎麼可能變得越來越好呢?

東林黨人雖然不算好官,但他們的骨頭很硬。在明清交替的那段歲月裡,除了因“水太涼”而投降大清的錢謙益之外,大多數東林黨人都選擇了為故明殉葬。

我們可以說東林黨人沒能在朝堂上做出成績,我們也可以說東林黨人是一群只會內鬥的權力野獸,但也必須承認他們的硬骨頭,他們並沒有丟失讀書人的氣節。

平時袖手談心性,臨危一死報君王。這是清初思想家顏習齋的原話,用來為史可法勾勒形象,還是頗為傳神的。

應該怎樣評價史可法?不合格的剿匪將領,忠誠的清談之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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