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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律師信箱」之土地篇:房子離高速公路太近,可以要求徵收嗎?

由 常鴻律師事務所 發表于 旅遊2022-08-26
簡介如果您的房屋確實位於該高速公路的建築控制區內,您可以要求公路管理部門採取加裝隔音設施等防護措施,減輕、消除影響,並給予適當補償

高速公路用地歸地方管嗎

「常律師信箱」之土地篇:房子離高速公路太近,可以要求徵收嗎?

【常律師信箱】是由勞動午報主辦,北京司法大講堂與北京市常鴻律師事務所協辦,常年推出的欄目,針對職工群眾關心的法律和維權問題進行解答。如您有法律問題或疑惑,也可來電諮詢北京市常鴻律師事務所。我們將全力以赴,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常律師信箱」之土地篇:房子離高速公路太近,可以要求徵收嗎?

常律師:

您好,

我們這裡修一條高速公路,就在我家邊上過。

這高速公路離我家房太近了,噪音很大,我能不能要求公路部門把我這房子徵收了啊?

「常律師信箱」之土地篇:房子離高速公路太近,可以要求徵收嗎?

答:

根據《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十一條第三款之規定,屬於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築控制區的範圍從公路用地外緣起向外的距離標準不少於

30

米。

根據《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在公路建築控制區內,除公路保護需要外,禁止修建建築物和地面構築物;公路建築控制區劃定前已經合法修建的,不得擴建,因公路建設或者保障公路執行安全等原因需要拆除的應當依法給予補償。

因此,如果要修建高速公路,一般不會在距離原有房屋

30

米的範圍內修建。但是,該行政法規對建築控制區範圍內的原有合法建築只規定不得擴建,並非一律予以拆除。如果您的房屋確實位於該高速公路的建築控制區內,您可以要求公路管理部門採取加裝隔音設施等防護措施,減輕、消除影響,並給予適當補償。但如果您以房屋位於公路建築控制區內要求政府徵收您的房屋,履行徵收補償職責,於法無據,將難以得到法院支援。

「常律師信箱」之土地篇:房子離高速公路太近,可以要求徵收嗎?

北京市常鴻律師事務所 常衛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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