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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協調發展”解讀為“取消分流”太不該

由 中國教育新聞網 發表于 運動2022-05-21
簡介但真實情況其實是新法將舊版中“普職分流”的表述改成了“在義務教育階段後的不同階段,因地制宜統籌推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協調發展”

協調發展的含義是什麼

“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公佈以後,有媒體和專家把‘普職協調發展’解讀為‘取消初中後的普職分流’,這其實是一個誤讀,誤解。”針對近期引發社會關注的“5月1日起取消初中畢業後普職分流”傳言,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負責人作出明確回覆。

新的職業教育法備受關注,而“取消初中後的普職分流”的相關解讀更是流傳甚廣,相關話題一度衝上熱搜。但真實情況其實是新法將舊版中“普職分流”的表述改成了“在義務教育階段後的不同階段,因地制宜統籌推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協調發展”。從“分流”到“協調發展”,強調的是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同等重要,二者沒有高低之分、優劣之別。這是一種更科學的表述,體現的是各級各類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理念,絕不意味著取消“普職分流”,更不意味著取消中等職業教育、人人上普高。修改分流表述與取消分流,失之毫釐,謬以千里。

著眼於中等職業教育滿足不同稟賦和潛能學生的學習需要、提供多樣化成長成才途徑的作用,以及其在擴大就業、推動區域經濟發展、改善民生方面的積極貢獻,“普職分流”仍然有必要,現階段不會也不能取消。

可以期待的是,在協調發展的背景下,各地將獲得更靈活設定“普職比”的空間,這正是因地制宜、統籌推進的內涵所在。而比靈活設定“普職比”更重要的是,推動中等職業教育轉變發展思路,實現中等職業教育辦學的基礎性轉向。從以就業為主轉向就業與升學並重,暢通中職生的升學道路,提高育人質量,從而提高中等職業教育的社會認同感,緩解社會的“分流焦慮”,為職業教育的高質量發展營造更良好的輿論生態。

“取消初中畢業後普職分流”的傳言何以上熱搜?一方面,“普職分流”是公眾關切、關心的重大教育話題,更是公眾教育焦慮的一大來源,取消一說觸動了大家的敏感神經;另一方面,則是個別媒體對新法進行不負責任的解讀,一些平臺則利用公眾對“普職分流”的關注放大這一誤讀。利用民眾的教育焦慮收割流量,對教育法律法規、教育政策等進行誤讀、誤解,成為一些自媒體營銷號收割流量的“法寶”,相關操作屢試不爽。各種偷換概念、捕風捉影、無中生有的誤讀、歪讀,也是社會教育焦慮的一大來源,甚至比教育問題本身更容易放大教育焦慮。

專業機構媒體的作用,就在於在嘈雜、紛亂的輿論場上,以理性的態度、專業的操守,澄清是非、激濁揚清,而不是把水攪渾、助推亂象。專業機構媒體更權威、可靠,這正是其發揮影響力的優勢和資本。影響力越大、責任越大,利用好這種影響力,可以引導公眾理性看待教育改革發展,凝聚社會合力,為教育改革發展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但如果放棄責任操守,不愛惜自身的羽毛,那麼影響力越大,其產生的誤導公眾和社會的負面作用也越大。不可不慎之,不可不鑑之。

明確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同等重要的地位,統籌推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協調發展;完善職教高考制度,高質量發展本科層次職業教育,讓中職生不僅可以讀大專,還可以上本科,滿足中職生接受高層次教育的需求,暢通中職生的上升通道;理順管理體制、加大經費保障力度……隨著新法的實施,一系列直面頑瘴痼疾的破解之道被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職業教育深化改革獲得了堅實的法律支援和制度保障,我們有理由相信,職業教育將真正“熱起來”。而隨著職業教育質量不斷提高,職教學生將擁有更大的發展空間,獲得更高的收入、地位,職業教育也就將成為越來越多家長的主動選擇。

(作者系本報記者)

《中國教育報》2022年05月05日第2版

作者:楊三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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