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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的“全德”標準:仁、義

由 maruiguang 發表于 運動2022-04-13
簡介研東西,究古今點選上方藍字即可關注文章部分節選自《中國哲學簡史》馮友蘭 著壹 研東西,究古今義是事之“宜”,即“應該”

遵守規則是什麼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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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的“全德”標準:仁、義

文章部分節選自《中國哲學簡史》

馮友蘭 著

研東西,究古今

義是事之

,即

應該

。它是絕對的命令。社會中的每個人都有一定的應該做的事,必須為做而做,因為做這些事在道德上是對的。

如果做這些事只出於非道德的考慮,即使做了應該做的事,這種行為也不是義的行為。

用一個常常受孔子和後來儒家的人蔑視的詞來說,那就是為

在儒家思想中,義與利是直接對立的。

孔子本人就說過:

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

”(

《論語

·

里仁》

在這裡已經有了後來儒家的人所說的

義利之辨

,他們認為義利之辨在道德學說中是極其重要的。

中國人的“全德”標準:仁、義

義的觀念是形式的觀念,仁的觀念就具體多了。人在社會中的義務,其形式的本質就是它們的

應該

,因為這些義務都是他應該做的事。

但是這些義務的具體的本質則是

愛人

,就是

父行父道愛其子,子行子道愛其父。

有個學生問什麼是仁,孔子說:

愛人

”(

《論話

·

顏淵》

研東西,究古今

研東西,究古今

所以在《論語》中可以看出,有時候孔子用

字不光是指某一種特殊德性,而且是指一切德性的總和。

所以

仁人

一詞與全德之人同義。

在這種情況下。

可以譯為

perfectvirtue(

全德

中國人的“全德”標準:仁、義

孔子曰:“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仁義成為了中國人的“全德”標準。

應該說建立了一種社會準則。

但是這種義、利的對立,重義輕利讓我們的商人很難有更高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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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遵守規則而談“仁義

是否合理?

我們發現規則可以要求大家談道德,仁義應該是要求自己的,可能未必我們能有資格要求別人,問題就出現在用道德仁義要求別人,自己甚至不談規則,虛偽就降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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