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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鵬論:我們在黏滯中超越 最終成為生活的獵物

由 坤鵬論 發表于 運動2022-04-07
簡介在薩特看來,只有不停地填充虛無,才能超越,才不會變成自在的存在,變成物,才是自為的存在,才是人

黏去掉佔字念什麼

每個人生來並不是早已設計好程式的機器人,而是一張白紙,每個人現在的樣子都是他自己透過意識的選擇畫出來的。

——坤鵬論

坤鵬論:我們在黏滯中超越 最終成為生活的獵物

——坤鵬論

存在是如何存在著?

自我意識在存在活動中怎樣發揮意識的主動作用?

對於這兩個問題,薩特使用了“黏滯”這個術語,用來形象地描述個人存在與現實世界之間的關係的特徵。

“黏滯”從字面上就能讓我們一下子聯想到如糖漿般的液體。

因此:

首先,這種關係是軟的,是可壓縮的,給人以可以佔有的印象。

其次,它是黏滯的,它固執地妨礙自身的逃散。

它看上去是溫順的、馴服的。

但是,恰恰就在我們自認為完全佔有了它的時候,它卻以一種奇特的顛倒,表現出它佔有了我們。

還記得存在主義的那句名言嗎?

——擁有就是被擁有。

正是它的柔軟性造成了它的粘黏性,這是它最主要的性質。

最後,我還是我,它還是它。

所以,薩特認為:

克服他人、外界的束縛,就是自由的真正目的;

超越他人的包圍的意向,就是個人存在追求自由的表現。

而自由本身是一種無固定本質的東西,千人千面。

因此,“你就是你的生活”,“你的生活無非就是你的行動的總和”。

一、人與世界的關係

透過對存在主義的系列學習,我們發現,幾乎每位存在主義哲學家都以超越為其重要概念。

也就是,人,必須要不斷超越,不停歇地超越當下的我,這樣才能成為更好的自己。

在薩特看來,只有不停地填充虛無,才能超越,才不會變成自在的存在,變成物,才是自為的存在,才是人。

“人始終處在自身之外,人靠把自己投出並消失在自身之外而使人存在,另一方面,人是靠追求超越的目的才得以存在。”

他還直接表示,“一個存在主義者永遠不會把人當作目的,因為人仍舊在形成中。”

其言外之意是,生命不息,超越不止;人,一直在成為人的路上前行……

在《存在與虛無》中,projet,謀劃,計劃,是存在主義的重要術語。

而薩特常常將其寫為pro-jet。

其中pro源於拉丁語,是向前的意思,jet的意思則是拋擲、噴射。

所以,projet就是向前拋擲,向前噴射,就是超越現在的我。

薩特強調,projet就是動作、活動的開始,坤鵬論認為,它可以理解為超越活動的開始。

在薩特的思想中,超越指的是自為的存在所具有的、能把自己投向未來的能力。

坤鵬論:我們在黏滯中超越 最終成為生活的獵物

二、超越是存在主義的關鍵詞

讓我們複習一下自在的存在和自為的存在。

自在的存在,就是在那裡,是一個靜止的狀態。

自為的存在,就是永遠處在要到那裡的狀態,是一個至死方休的運動的狀態,從不停息,這一秒和上一秒以及下一秒都不一樣。

比如:百萬富翁,就是一個自在的存在,是自為存在的人給的定義,泛指擁有超過100萬的人。

它靜止在那裡,永遠不變。

我想成為百萬富翁,就是我的意識要從現在的財富狀態(此岸的自在)到達百萬富翁那個狀態(彼岸的自在)。

不過,如果真的到達了,我的意識就又會想達到幾百萬富翁,甚至是千萬身家。

前面,坤鵬論講到了超越,它向我們揭示了人的特質之一——具有不斷把自己拋擲向未來的能力。

同時,它也告訴我們:人,之所以是自為的存在,就是不斷超越著。

因此,“自為”總是自由地變化發展著,“自在”總是被“自為”定義著。

並且,它們兩個在大部分情況下無法實現融合一致。

對於此岸的“自在”來說,“自為”是虛幻的夢想,是一種缺失,是彼岸,是夢想。

而“自為”總是期待著從此岸的“自在”能夠橫渡虛無抵達彼岸“自在”的那種理想狀態。

(簡單理解,虛無=理想-現實,也就是理想和現實之間的差距)

但是,即使這次達成了,“自在”和“自為”融為一體,卻很快又會分開。

因為,“自為”的超越特質又會有新的意識和期待湧現,迴圈往復,直到面對某種困難。

“自為”遇到依靠自我意識的主動作為都難以跨越的障礙鴻溝時,“自在”便止步不前。

可見,“自為”是指揮者,“自在”是執行者。

當指揮者束手無策,卻依然保持著對“自在”的期待時,這二者共同構築的世界便會變成一個求而不得的悲劇。

從這一點來看,人的努力雖然終究歸於一種悲劇,但同時也不失為一種希望。

人的可貴之處就在於,明明知道最後可能是失敗,仍然不斷努力去證明自己的存在。

薩特希望人們在面對絕望時,能夠永不言棄地遵從虛無的自我意識,去努力創造人生的希望和奇蹟。

在薩特看來,人是存在先於本質,本質是自己選擇的結果,人具有超越特質。

每個人生來並不是早已設計好程式的機器人,而是一張白紙,每個人現在的樣子都是他自己透過意識的選擇畫出來的。

那麼,懦夫就是他自己的原因變成懦夫,英雄也是他自己的原因造就英雄。

所以,成敗只被三個因素所左右:

一是,主觀意識,必須要勇敢,必須夠堅強;

二是,客觀條件,比如:他人、環境等;

三是,在這個機率世界中誰也無法躲開的偶然性。

現實中,人們所期待的總是多於所擁有的可能性。

因此,選擇時,還要根據現實情況進行分析,尋找從虛無的理想照到存在的現實的各種可能性。

然後,透過選擇機率大的選擇,使選中的可能性大機率戰勝有限性。

從而消滅“欠缺”,使自為與自在不斷達到某種重合,進而實現自我的升級與超越。

當然,如果遇到第三個因素——偶然,那就坦然地放下它,趕緊投入到下一次超越中。

為運氣去總結經驗,往往都是矯枉過正,都是驗證性偏差,只能得到離題的教訓。

另外,人生在世,選擇的機會很多很多,這在是機率世界的優勢,一次不成,還有下一次,只有活著,一切皆有可能。

所以,選擇後如果遇到挫折,就應該接受、承擔並努力解決,如果你無法解決,也不要消沉悲觀,至少應該欣然接受這種因選擇而造成的後果,避免自己一生都被囿於鬱郁的情緒之中。

坤鵬論:我們在黏滯中超越 最終成為生活的獵物

三、靜止的自在與運動的自為

薩特說:“一切存在都是這樣,毫無道理的出生,因軟弱而延續,因偶然而死亡。”

坤鵬論認為,誰能看透死亡,誰就能大機率地實現脫胎換骨,活成自己。

正如海德格爾的“向死而生”令很多人醍醐灌頂。

薩特對於死亡是如何看待的呢?

他指出,“走向死亡顯得是一系列被剝奪的過程。”

“人是一個走向瓦解的生命。他的一生絕不會從頭到尾都是一致的。倒不如說它在消散,它被耗幹。”

“死亡說到底是向自然的迴歸並肯定我是自然的一部分。”

薩特認為,死亡是一種人的現象,是生命的終結現象,但它仍是生命的一部分。

生命,就是以部分的生命(即死亡)來限制它自身。

由此可見,死亡逆向影響了整個生命,死亡變成了生命的意義。

同時,正是死亡使得自我個體化。

這個世界,並沒有什麼巨大的不可知物限制著人類。

而是我的個人生命的現象把這種生命變成了唯一的生命——一種再也不會重新開始的生命。

薩特認為,對於死亡,人們最需要想明白的是:它是荒謬的,它根本沒有意義。

其最大的荒謬在於——不可預知性。

幾乎在任何情況下,我們都不可能絕對地肯定自己什麼時候死。

我們就像一群被判處死刑且無法改判的人,不過,我們並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被處決。

但是,死亡對於我們是清晰可見的。

我們每天都能看到自己的難友被處決。

薩特曾如此描述死亡的這一荒謬性:

“我們應該被比作勇敢地準備迎接最後的極刑的被判死刑者,千方百計地準備在斷頭臺有一副從容不迫的面孔,而在此期間卻偶然患上西班牙流行感冒送了命。”

因此,“人能夠等待一種特殊的死亡,而不能等待死亡本身。”

坤鵬論曾說過,死亡和選擇,是這個世界上唯二沒有機率的事。

我,可能隨時都會死亡。

但是,這不是我的可能性,而是把我的所有可能性都去掉了。

也就是說,死亡並不是一種人生內在的可能性,而是一種隨時都會出現的對人生可能性的破壞和否定。

因為死亡帶走了使我成為一個人的所有東西——我沒有能力再把自己投向未來。

“死亡不是在我們的自由的基礎上出現的,它只能將全部意義從生命中去掉。”

“死亡永遠不是將其意義給予生命的那種東西,相反,它正是原則上把一切意義從生命那裡去掉的東西。”

死亡帶走了我們的所有意義。

坤鵬論:我們在黏滯中超越 最終成為生活的獵物

因為生活能給予我的唯一意義是:我能給予我的生活的意義。

那麼,就可以說,我在死亡時成了“生活的獵物”。

這句話的意思是,我們活著時可以為自己的各種行為選擇意義,可是,我們死後則只能被他人解釋、賦予意義:我們對自己的行為不再負有任何責任,其他人對我們的行為想怎麼做就可以怎麼做。

因此,薩特指出:“死去了的生命就是一種由他人作為保管者的生命。”

作為自由存在的個人,總是要對各種死人採取某種態度。

也就是說,我的死亡也就將我們自己變成了他人決定的物件。

於是:

死亡,就是我們自己因為他人的利益而被異化;

死亡,就是被生者捕獲,我的死亡使我成為他人的獵物。

只要我活著,我就不是一個已經蓋棺定論的東西,我總能夠逃離我在別人眼中所視為的那個樣子。

我的自由總使我可以改變自己,透過我的不確定性,我總可以揭穿他人從我這裡發現的東西的謬誤。

但是,“死去,就是被判決為只通過別人而存在和被判決從他那裡得到其意義和勝利的本身。”

死亡,從外面將一個意義給予了我主觀地經歷的一切。

當我活著時,我總能自衛地拒斥這種外加意義。

但是,死亡剝奪了“為我存在”的主觀意義而給予一個“為他存在”的客觀意義。

也就是被他人當成“物”來看待了。

坤鵬論對此深有感觸,就像我們看那些故去的名人,總是將其看成一個平面,而不是發展的,立體的。

比如:對他的所作所為、所思所想,不管是發生在20多歲的,還是六七十歲,都一視同仁。

但是,人,自為的存在,一直在形成的路上,20多的見識,豈能與60多的相比。

只有物,自在的存在,才一直保持產生時的狀態。

可以說,死亡,是他人對我的勝利。

正所謂,真正的人生贏家永遠是活久見!

“我們的出生是荒謬的,我們的死亡也是荒謬的,這種荒謬性表現為我的不再是我的可能性而是他人的可能性。”

我們不是“為著去死而是自由的”。我們是一個要死的自由的人。

四、我在死亡時成了“生活的獵物”

請您關注本百家號,坤鵬論自2016年初成立至今,創始人為封立鵬、滕大鵬,是包括百度百家、頭條、雪球、搜狐、網易、新浪等多家著名網站或自媒體平臺的特約專家或特約專欄作者,目前已累計發表原創文章與問答6000餘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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