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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中山為何要改組洪門致公堂

由 團結報黨派e家 發表于 運動2021-07-04
簡介孫中山為何加入洪門致公堂孫中山在海外宣傳革命時,就注意動員吸收廣大愛國華僑參加革命,並建立起革命組織,但參加者是極為有限的,特別是在美洲,如興中會組織幾年後沒剩下多少人

怎麼加入洪門致公堂

孫中山為何要改組洪門致公堂

洪門弟子與孫中山合影。

孫中山在檀香山成立興中會

1894年10月,孫中山懷著革命的遠大抱負和理想,不遠萬里乘郵輪從上海經日本來到美國檀香山,以聯絡華僑、鄉親,尋求機遇,宣傳革命思想。由於當時清廷腐敗專橫,大多數華僑安於現狀,深怕反清遭滅族之禍,因此根本不理睬孫中山的宣傳,就是親朋故友,也多掩耳驚走。所以,起初贊同孫中山觀點的人甚少,有的甚至嘲笑他是痴人說夢。

後經不斷宣傳鼓動,終於得到了一些人的同情和支援。同年11月,孫中山動員了20多名關懷祖國命運的華僑,主要是經營小商店和小農場的華僑,另有少數的工人、醫生、會黨人士等,在宋耀如家中創立了資產階級革命團體——興中會。

在由孫中山起草的興中會章程中,除講明當時國家的險惡局勢和清朝的昏庸無能外,還說明建立該會的目的:“是會之設,專為振興中華”,“聯絡中外華人,創興中會,以申民志而扶國宗”。在吸收會員的誓詞中,更提出了“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創立合眾政府”的革命主張。1895年2月,香港成立興中會總部。當時,會黨人士佔30%。同年11月,在日本的橫濱成立興中會分會。1896年春,孫中山再去美國,在舊金山設立興中會分會。在此期間,修訂了《興中會章程》和會員入會誓詞,新誓詞中,將原誓詞改變為:“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創立民國、平均地權”,這實際是第一個資產階級革命綱領。

孫中山為何加入洪門致公堂

孫中山在海外宣傳革命時,就注意動員吸收廣大愛國華僑參加革命,並建立起革命組織,但參加者是極為有限的,特別是在美洲,如興中會組織幾年後沒剩下多少人。

當時,洪門的力量是相當大的,根據司徒美堂回憶:“美國華僑有25萬人,其中20萬是洪門,也就是說佔華僑人數80%”。孫中山由於沒有動員廣大洪門致公堂的力量,他的革命活動始終沒有得到洪門致公堂組織的支援。1896年在舊金山期間,孫中山開始意識到吸收洪門致公堂組織的重要性,於是他從老同學鄭弼時處瞭解到洪門致公堂的一些情況,如洪門致公堂的宗旨及其在美洲的發展規模,他深切感到洪門致公堂是一股革命的潛力,務必使其加入到革命隊伍中來。

根據洪門致公堂的傳統,洪門致公堂只接受幫內人的領導和指揮。1904年孫中山再度赴美,在檀香山期間,經由舊金山洪門致公堂大佬(盟長)黃三德寫介紹信,寄到檀香山埠國安會館各昆仲,准許孫中山入盟。之後,孫中山聽從其母舅洪門致公堂人士楊文炳的建議,由洪門致公堂前輩鍾水養介紹,於1904年1月11日正式加入洪門致公堂。“孫文親在五祖像前發三十六誓,願遵守洪門二十一條例,十條禁,於是洪門封以‘洪棍’(主管高階軍事人員,即元帥)之職,孫文欣然接受之”。於是,洪門致公堂昆仲尊稱孫中山為“孫大哥”。

洪門致公堂營救孫中山

1904年春,孫中山乘“高麗”號郵輪離開檀香山赴美國本土從事革命宣傳活動。4月6日,當油輪抵達舊金山港口時,由於清廷領事告密,美國移民局藉口孫中山所持檔案有問題,將其扣留於仙人島兩層木屋中。

木屋是美國移民局向太平洋郵船公司租賃的,位於舊金山港口外一個荒島上,它是用木頭架起來的矮房子,房頂是用馬口鐵做的,冬天冷的要死,夏天熱得出油。這木屋是專門用來羈留華僑新客的,實際是監獄,華僑稱之為“木屋”。木屋又矮、又小、又黑、又臭,床鋪是幾層的摞架床,長期不打掃,髒得很,蝨子、跳蚤咬得人寢食不安。孫中山見此情景,既氣憤又很無奈,他速密函時任舊金山《中西日報》總理、台山華僑伍盤照求救。

伍盤照獲此訊後立即與《中西日報》司理、台山華僑伍一衍一道,專程前往會見舊金山致公堂大佬黃三德,懇求他出面救援。黃三德聞訊非常氣憤,認為營救孫中山乃愛國行動,立即表示要傾全力營救。孫文“被稅關阻留,羈之於木屋,三德聞之,以洪門人士之力,為之設法”。隨即會同《大同日報》(洪門致公堂機關報)總理唐瓊昌商聘律師。

黃三德與唐瓊昌等人先用500美元鋪保將孫中山保出來,隨即黃三德又與伍盤照花了5000美元聘請美國律師為孫中山打官司,結果獲勝,使孫中山安然脫險,順利入境。入境時,孫中山在碼頭受到舊金山洪門致公堂昆仲的熱烈歡迎。

孫中山改組洪門致公堂

孫中山獲釋後,從5月開始,便與黃三德等人商議,研究改組洪門致公堂事宜,並親自制訂致公堂新章程《致公堂重訂新章要義》。新章程首先總結了致公堂的歷史和經驗教訓,指出:致公堂“早已遍佈於十八行省及五洲各國,凡華人所到之地,莫不有之,而尤以美國為隆盛”,說明這是一股很大的力量。但是,洪門致公堂“惟是向章太舊,每多不合時宜,維持乏人,向有未愜眾意。故有散漫四方,未能聯絡一氣”,“近且有背盟負義、赴入歧途、倒戈相向者”,更是令人痛心不已。當今“若不亟圖振作,發奮有為,則洪門大義必將淪墮矣”。所以必須“重訂新章,選舉賢能,以整頓堂務,而維繫人心”。

新章程明確了洪門致公堂的宗旨、組織系統和堂規堂法,其中最重要的是將“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創立民國、平均地權”作為洪門致公堂的宗旨,這樣就為其注入了資產階級民主革命的新鮮血液,使其面目為之一新,表達了洪門致公堂“聯合大群,團集大力,以圖光復中國,拯救同胞”、“為大眾謀公益”的宗旨。此外,新章程還引進了近代資產階級政黨的一些作法,如闡明瞭總堂和支堂的關係,指出:本堂名曰致公堂,總堂設在金山大埠,支堂分設各埠。間有名目不同者,今概改正,名曰“致公堂”,以昭劃一。又如,說明本堂與其它會黨的關係及相處原則時,指出:“凡國人所立各會黨,其宗旨與本堂相同者,本堂當認作益友,互相提攜。其宗旨與本堂相反者,本堂當視為公敵,不得附和”。

新章程對內部也作了許多改動。過去洪門致公堂的名目繁多,帶有很濃的封建色彩,如什麼元帥、軍師、先鋒,或香主、紅棍、草鞋等,現一律改為設總理、協理、管銀、核數各一名,中西文書各若干名等,還廢除了洪門致公堂龍頭大哥的終身制,總理、協理四年為一任,管銀、核數一年為一任,並廢除論資排輩的落後的選人制度,規定“所有堂友,無論新舊,其有才德出眾者,皆能受眾公舉,以當本堂各職”。各埠支堂擔任各級職務者,從總理、書記到管銀、核數等,“皆由堂友公舉,呈名於總堂總理批准,方能任事”。開會議事,需人數過半,這樣可避免少數人專擅之弊,並規定了各級職務的許可權等。這些精神都是資產階級政黨所具備的,而原來的洪門致公堂是沒有的。

孫中山改組洪門致公堂,對其日後的發展帶來很大影響。經改組後,隨著其宗旨的改變,使洪門致公堂由一個秘密的、狹隘的反清復明組織,向近代資產階級民主政治團體邁進了一大步。洪門致公堂新訂的章程引進了許多近代資產階級政黨的新形式,廢除了秘密會黨的諸多封建意識的內容,這完全適應時代發展要求。從此,它以新的面目出現在政治鬥爭舞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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