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運動
夫妻婚內借款,離婚後需要還嗎?
老婆借的錢離婚怎麼辦
近日,鄱陽縣人民法院石門街法庭審理了一起婚內借貸案件,夫妻離婚後,一方手持借條起訴另一方索要借款,另一方則稱雙方原本為夫妻,所有財產均為夫妻共同財產,即使有借條也不構成民間借貸。本案的爭議焦點在於,婚內借款,能否成立民間借貸法律關係?
案情簡介
原告陳某(女)與被告程某(男)原系合法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被告程某向原告陳某借款38800元,並向原告出具借條,約定了還款日期。後原告陳某與被告程某因感情徹底破裂而協議離婚,並在民政部門辦理了離婚手續,但被告程某向原告陳某所借38800元一直未返還,原告陳某多次向被告程某催收,被告程某認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借款項不成立民間借貸法律關係,故一直未向原告陳某返還借款。原告陳某遂向法院起訴被告程某,要求其返還借款38800元。
案例評析
承辦法官認為原告陳某與被告程某民間借貸法律關係成立。夫妻可以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財產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該約定對雙方均具有法律效力,夫妻雙方雖沒有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財產所有制形式,但如就某筆款項出具了借條,應視為雙方就該筆款項書面約定了財產所有制形式,也即該筆款項應視為出借人一方所有,借款人負有到期返還借款的義務。夫妻之間的借款與普通人之間的借款,應無本質區別,出借人如能舉證證明款項交付及借貸關係,民間借貸法律關係即可成立,不因雙方系夫妻關係而區別對待。《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八十二條規定:夫妻之間訂立借款協議,以夫妻共同財產出借給一方從事個人經營活動或者用於其他個人事務的,應當視為雙方約定處分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離婚時可以按照借款協議的約定處理。本案被告向原告借款,並出具了借條,應當視為雙方就38800元款項約定了處分行為,可以按借條約定處理。
審理結果
本案審理過程中,承辦法官向被告程某多次釋明法律關係,並多次做調解工作,被告程某最後也認可雙方之間成立民間借貸法律關係,並同意分批返還原告陳某借款38800元,該案最終調解結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就夫妻財產製規定了法定財產製和約定財產製。法定財產製是由法律直接規定的夫妻財產製,約定財產製是指夫妻雙方以協議方式確定適用的夫妻財產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屬於私法範疇,應當充分貫徹意思自治原則,如夫妻雙方對財產事先有約定,則依其約定;若無約定,則以法律確定其財產歸屬。夫妻一方如就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某筆款項,向另一方出具了借條,應視為雙方以協議方式確定該筆款項夫妻一方所有,夫妻之間的借款與普通人之間的借款,應無本質區別,一方如能舉證證明民間借貸的要件事實成立,民間借貸法律關係即可成立。
END
鄱陽法院新媒體團隊
供 稿:石門街法庭
編 輯:高恆惺
核 校:吳江鵬
審 核:胡風雲
溫馨提示
尊敬的全縣父老鄉親:
您接到省民調中心0791—12340、0791—86312345等號碼的測評電話時,請您耐心接聽,期待您用普通話作出“十分滿意”的評價。您的回答與鄱陽的對外形象直接相關,您的肯定和讚許是對鄱陽縣人民法院工作的最大鼓勵和鞭策,縣法院全體幹警祝您及親友身體健康、萬事如意、闔家幸福。
立案信訪:6205806
鄱陽法院歡迎您的來電,我們將竭誠為您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
長按掃描二維碼
關注公眾號
往期回顧
原標題:《夫妻婚內借款,離婚後需要還嗎?》
推薦文章
- 惟願君心似我心,長相守,長相憶
遇到一個喜歡的人其實不難,多少愛情都開始於喜歡,結束於瞭解,後來明白,所謂合適的人,沒有定論,大概是三觀相似,興趣可以不同,但決不干涉對方,有話聊,相處和獨處一樣自然...
- 老媽炸油條,不放明礬不用發麵,只需加點它,油條蓬鬆酥脆不油膩
外面賣的油條很多人都不放心,因為很多人都知道外面買的油條,用的油是重複使用過的,有時候他們一鍋油用了10天半月甚至更長時間,因此有很多人吃油條在家裡做,老媽在家裡就非常喜歡吃炸油條,每次炸了油條我都能吃好幾個,我們來看一下老媽炸油條的方法吧...
- 腸粉在南方那麼招人喜歡,為啥在北方卻遭人嫌棄?現在才明白原因
9淘寶購買其實說到底腸粉在北方流行不起來,還是因為它的價格貴而分量又少,北方人是吃不飽的,所以說喜歡的人自然而然就會少了很多,所以說腸粉在北方始終打不開市場,不知道大家以為是什麼樣的原因才讓北方人不喜歡吃腸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