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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為屬於家庭暴力?

由 吳思律師 發表于 運動2023-01-09
簡介甚至在一些家暴案件中,女性受害者表現出保護施暴伴侶的傾向,例如拒絕提供或掩蓋部分暴行證據等

什麼算家庭暴力行為

眾所周知,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護家庭成員的合法權益,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關係,促進家庭和諧、社會穩定是國家、社會和每個家庭的共同責任。那麼,哪些行為屬於家庭暴力呢?

哪些行為屬於家庭暴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條明確規定,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 家庭成員之間以凍餓或者經常性侮辱、誹謗、威脅、跟蹤、騷擾等方式實施的身體或者精神侵害行為,應當認定為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條規定的“家庭暴力”。

哪些行為屬於家庭暴力?

可以看出,家庭暴力並不僅僅是肉體上的暴力,精神層面的暴力同樣也屬於家庭暴力的一種。事實上,家暴是一種廣泛而隱蔽的傷害,2018年全國婦聯和國家統計局的相關資料顯示,22。9%的女性和19。9%的男性曾遭受家暴。說明家暴的受害者男女皆有。

哪些行為屬於家庭暴力?

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家庭暴力的受害者面對家暴往往採取沉默與隱忍的態度。比如每一次家暴之後,施暴方都會主動認錯尋求原諒。但是,面對受害者的一次次忍讓,施暴方往往不僅沒有改變,反而變本加厲。甚至在一些家暴案件中,女性受害者表現出保護施暴伴侶的傾向,例如拒絕提供或掩蓋部分暴行證據等。我們需要明確,家暴是很難徹底改正的,因為家暴一定有根源,根源不解決,爆發只是早晚的事情。家暴只有零次與無數次次的區別,這的確是令人警醒的過來人語。而且家暴往往以愛的名義被合理化,具有很強的隱蔽性,儘早識別家庭暴力並擺脫它,才是最優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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