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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認購的奧妙(買房篇第十五期)

由 津日聊房 發表于 運動2023-01-02
簡介現在開發商簽訂協議都為《認購協議》,想買房只能簽訂這份協議,但是要注意看清條款,如屬於開發商辦理,他們在條款裡卻規避責任(如貸款問題避責),你就要與開發商協商了,是否要更改條款,防止產生糾紛說不清楚,切記任何問題一定要在交錢之前協商確定

買房轉認購是什麼意思

買房認購的奧妙(買房篇第十五期)

認購簽訂認購協議,屬於雙方約定,開發商有義務留房源,購房人有義務在約定時間交首付購買房屋;一般為買房的第一步手續,部分樓盤會有認籌,認籌再轉為認購,認籌我們上一期已經分析,這裡不多贅述。

、認購責任

,認購與認籌有很大的區別,認購定金不退,且確定房號和價格,此房屋開發商不能轉賣他人,否則視為開發商違約,即使你未按時辦理購房手續,開發商如果想賣這套房子,也要通知到購房人或者登報公示,才可以銷售此房屋;購房人違約定金不退,但是購房人血汗錢就這樣沒了,有些可惜,小編給大家一個突破口《預訂協議》,《預訂協議》屬於政府部門制定的協議,直接從房屋管理系統填寫列印,用於預訂房屋,部分地區要求開發商定房籤《預訂協議》,不承認開發商制定的《認購協議》,所以這就是突破口;但是買房人根本看不到《預訂協議》,開發商也不會籤這個協議,為什麼?因為《預訂協議》可以隨便退房,對購房人沒有任何約束力,所以開發商普遍不籤。如果走法律途徑是不行的,因為《認購協議》是雙方約定,從法律角度是認可的,而且開發商經過多輪法律研究,它裡面條款不會有任何法律漏洞,所以行不通。

二、認購注意事項

:1、貸款問題,提前諮詢銀行貸款是否能夠辦理,是否符合銀行資質,否則貸款辦不下來,補全款可能一般人無法承受,別認為開發商給辦理貸款,辦不下來我就找開發商或者退房,這是錯誤的想法,《認購協議》一般會有一項:購房人本人已確認銀行貸款事項,如遇辦理問題與開發商無關;2、確認房號、個人資訊和房款,確認房號,防止置業顧問寫錯房號;3、確認蓋章,《認購協議》和收據一定注意蓋章是否統一,是否為開發商的合同章(圓章),防止出現問題開發商不承認;

現在開發商簽訂協議都為《認購協議》,想買房只能簽訂這份協議,但是要注意看清條款,如屬於開發商辦理,他們在條款裡卻規避責任(如貸款問題避責),你就要與開發商協商了,是否要更改條款,防止產生糾紛說不清楚,切記任何問題一定要在交錢之前協商確定。歡迎留言,喜歡文章就給小編點個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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