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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的疑惑,殺貪官鬥富豪何以反失民心

由 面具之下暗黑史 發表于 人文2023-02-06
簡介洪武十八年(1385年),朱元璋頒佈了《大誥》,其中規定:今後布政司、府、州、縣在職官員,賦閒的官員,若膽敢“操縱詞訟、教唆犯罪、陷害他人,勾結官府,危害州里”,當地賢良方正、豪傑之士可將這些人抓起來,綁送京城

官不聊生中聊的意思是什麼

朱元璋的疑惑,殺貪官鬥富豪何以反失民心

農民皇帝朱元璋,出身貧苦,討過飯,當過和尚,對貪官汙吏有種天然的仇恨。

所以,等老朱坐穩江山之後,即展開了大規模的肅貪運動,或殺或徙了大批官員,殺得貪官膽戰心驚。

然而,如此嚴苛的手段,並沒有換來清平盛世。老朱至死也沒鬧明白,老資殺貪官鬥富豪,為何仍失了民心?

洪武六年(1373年)﹐明太祖朱元璋命刑部尚書劉惟謙等詳定《大明律》,次年二月修成﹐頒行天下。其中《吏律》二卷、三十三條,主要為管理官吏而設。

洪武十八年(1385年),朱元璋頒佈了《大誥》,其中規定:今後布政司、府、州、縣在職官員,賦閒的官員,若膽敢“操縱詞訟、教唆犯罪、陷害他人,勾結官府,危害州里”,當地賢良方正、豪傑之士可將這些人抓起來,綁送京城。如有人膽敢中途攔截,則梟首示眾。

老朱深信,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以往都是官府隨意抓捕百姓,現在百姓可以捉拿貪官,真是千古奇聞。

彼時大明帝國遼闊的土地上,四處可見一群衣衫襤褸的百姓,押解著貪官汙吏走在通往京城的道路上。

朱元璋在紫禁城外設定了“登聞鼓”,百姓上京後,可直接擊鼓鳴冤,任何人不得阻攔。

朱元璋還為貪官們發明了一種令人聞風喪膽的酷刑——剝皮實草。

此刑首見於《大誥》,劊子手把犯人的面板完整地剝下來,內充稻草和石灰,擺在縣衙或城隍廟中示眾。

朱元璋的疑惑,殺貪官鬥富豪何以反失民心

城隍本為冥府的神祇,民間和道教信奉的守護城池之神,即為陰間的地方官。

洪武二年,朱元璋大封京都及天下城隍神,各地城隍也像陽間官員一樣,有了大小品級。

南京應天府的城隍神被封為“承天鑑國司民升福明靈王”,汴、濠、鳩、和、滁等州朱氏龍興之地的城隍亦封為正一品王爵,其他府城隍則為正二品“鑑察司民城隍威靈公”,州城隍為正三品“鑑察司民城隍威靈侯”,縣城隍為正四品“鑑察司民城隍顯佑伯”。

老朱的意思是,讓本為陰間之神的城隍監察陰陽二界,掌管因果報應,“監察民之善惡而禍福之,俾幽明不得幸免”。

各地城隍廟,均配備陽間官衙同樣的刑具。這樣,全國上下就有了陰陽兩套執政機構。

靠殺頭和陰間之神震懾,仍然阻止不了官員們在貪墨之路上前赴後繼。

為毛?老朱對官員太過苛刻,弄得“官不聊生”,不貪不腐根本不能生活。

明代正一品官員的俸祿每月支米87石,到七品縣令每月七石五斗,一石120斤,大約相當於現在192市斤。

按現在每斤大米2。5元計算,縣令每月工資大約3600元,一年下來不過4萬多。

而這些錢中,還包括縣衙日常的經費,師爺、衙役、車伕等公職人員的工資,官服、官轎的費用,都要從中支出。

這樣低的俸祿,還要養一大幫子人,不貪連正常的運轉都維持不了。敢情十年寒窗苦讀,好不容易當個官,就是為了給你老朱做貢獻來了?

朱元璋的疑惑,殺貪官鬥富豪何以反失民心

老朱規定,貪墨60兩以上即格殺勿論。官員們實在維持不下去,就忍不住貪點,60兩的紅線太容易突破了,所以各地縣衙和城隍廟中,被“剝皮實草”的官員隨處可見。

朱元璋當政31年,先後發起6次大規模肅貪,殺掉的官員達15萬之多。

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的空印案,誅殺數百名官員,連坐者達數萬人。

朝廷規定,每年各省布政司、府州都要派人到戶部核對錢糧、軍需收支賬目,所有賬目和戶部稽核完全相符方能結算,若其中有任何一項不符駁回重新造冊,且須蓋上地方大印。

彼時交通不發達,往來路途遙遠,如發回重新造冊,勢必耽擱相當多的時間,各級官員均帶著事先蓋過印信的空白書冊,與戶部核對無誤後再填寫。

這種“先印而後書”的權宜之計,原是從元朝就有的慣例,明朝建立後也從未明令禁止過。

只因老朱這個土鱉,祖上沒人當官,沒聽說過此事,以為大小官員合起夥來欺騙他,就此大開殺戒,將所有主印官員全部斬首。

洪武十八年(1385年)的郭桓案,朱元璋懷疑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李彧與提刑按察使司趙全德偕同戶部侍郎郭桓等人共同舞弊,下令徹查。

經查,郭桓等人總共貪汙糧食兩千四百多萬石,自六部左、右侍郎以下,連同直、省諸官吏,被殺者數萬人。

後因殺人太多,其中不乏被冤枉者,又將審刑司審理此案的吳庸給殺了,典型的兔死狗烹。

後來,實在殺得太多了,各地官員出缺,到了無人可用的地步。老朱又想了個法子,讓獄中沒有判死刑的官員,戴著刑具上堂審案,這種奇觀獨明代才有。

變著法兒殺人還不放心,朱元璋又設立錦衣衛來監控官員,在刑律之外實行法外施刑,為有明一代開了個不好的頭。

朱元璋的疑惑,殺貪官鬥富豪何以反失民心

朱元璋雷厲風行的肅貪運動,其歷時之久、手段之辣、刑罰之酷、殺人之多,世所罕見。

在嚴酷對待貪官的同時,朱元璋還有一種極為強烈的仇富心理,喜歡折騰富豪。

其產生原因,不外乎自幼貧寒所致,故對富人有一種與生俱來的憎惡和輕蔑,稱帝后也常自稱“朕本布衣”。

老朱對待看不上眼的富豪,有兩種常見的處置方式:

一是強制移民,朱元璋曾將十四萬富人,分三次遷移到鳳陽老家,以先富帶動後富。

一是羅織罪名,代表人物即江南首富沈萬三。老朱與沈萬三的恩怨,詳見(《江南首富,不過一條用過的內褲》點選閱讀),在此不再贅述。

朱元璋有次在出遊之時,隨口做了首詩:“百僚未起朕先起,百僚已睡朕未睡,不如江南富足翁,日高五丈猶披被。”

有一個叫倪子貴的,聽出了詩的話外音,馬上把家產送給同鄉王仲和。

周圍的人都嘲笑他傻,倪子貴說了一句意味深長的話:現在想送還能送出去,以後送不送的出去就難說了。

果然,不久以後,好多富豪被抄家,王仲和就在其中,而倪子貴因此躲過了一劫。

正因為朱元璋的殘酷,大明其實在建文帝之時就已經滅亡了,有沒有朱棣又有什麼相干?

朱元璋的疑惑,殺貪官鬥富豪何以反失民心

恐怕朱元璋做鬼也想不通,愛民如子的他,卻面臨如此境地,永遠殺不完的貪官也鬥不完的富豪,最終連百姓也不信他了,何也?

就問一句,

殺那麼多的人,百姓窮苦的生活可曾有半點改善?

且來一杯酒,聽我楚狂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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