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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多就能買新款“蘋果”?4人貪便宜買到山寨機,騙子獲刑7個月

由 北京日報客戶端 發表于 人文2023-02-03
簡介法院經審理查明,馬某分別在西城、東城、朝陽等地透過上述手段向4名被害人出售假蘋果13、13PRO MAX手機4部,共計騙取6900元

梨為什麼比蘋果便宜

北京日報客戶端 | 記者 孫瑩 通訊員 張冰潔 欒傑

以一兩千元的價格就買到了新款蘋果手機,以為撿了個“大便宜”,結果到手的卻是不能用的“山寨機”。1月11日下午,北京西城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兜售假蘋果手機詐騙案,4名被害人因為貪便宜受騙。男子馬某被法院以詐騙罪當庭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

一千多就能買新款“蘋果”?4人貪便宜買到山寨機,騙子獲刑7個月

此案透過雲法庭線上審理

男子馬某是個無業遊民,因為在木樨園附近看到一個路邊攤位售賣蘋果手機的“山寨機”,便起了不法之心。馬某從攤主手中購買“山寨機”後,轉而在地鐵站等人流較大的地方,隨機向路人兜售“低價實惠”的新款蘋果手機,價格僅為官網售價的四分之一。

馬某出售的“山寨機”從外觀上來看幾乎與正版的蘋果手機別無二致。當路人顯露出購買興趣時,馬某就拿著“山寨機”,向路人展示手機型號、記憶體大小、配置系統等手機資訊,但不會讓他們試用,以防露餡。

被害人都是因為貪便宜才上了鉤。有的被害人已經察覺到手機的來路有問題,但認為這些手機可能是偷來的,小偷急於銷贓才低價出售。

法院經審理查明,馬某分別在西城、東城、朝陽等地透過上述手段向4名被害人出售假蘋果13、13PRO MAX手機4部,共計騙取6900元。

法院認為,馬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隱瞞真相,騙取他人錢款且數額較大,已構成詐騙罪。鑑於馬某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並認罪認罰,可以從輕處罰、從寬處理,最終判處馬某有期徒刑7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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