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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錯誤決策,奶粉巨頭隕落,老闆鋃鐺入獄,看三鹿事件始末

由 五正律師 發表于 人文2023-01-25
簡介法院認為一、三鹿集團、田文華、王玉良明知道生產的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而且明知道三聚氰胺是對人體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仍然不停止奶粉的生產和銷售

三鹿奶粉2005年安全嗎

從上個世紀八九十年代開始,我國的食品安全問題日益嚴重。

2004年4月,新華網披露安徽省有200多名嬰兒

食用毫無營養的

劣質奶粉,變成“大頭娃娃”。

2004年5月,央視揭露了一些不良商家利用

有致癌成分的氨水

等增白粉絲,山東100多家粉絲廠被迫關停。

2005年3月,亨氏美味源(廣州)食品公司生產的辣椒醬,被檢測出含有禁止作為食品生產的人造化學制劑“

蘇丹紅一號

還有三鹿奶粉、地溝油、一滴香、染色饅頭、洗衣粉油條等等。

其中,影響最惡劣的莫過於2008年發生的“三鹿奶粉”事件。三鹿集團的領導班子也因此鋃鐺入獄!

一個錯誤決策,奶粉巨頭隕落,老闆鋃鐺入獄,看三鹿事件始末

事情經過

2017年,

河北的張玉軍“發明”了一種將三聚氰胺和麥芽糖按一定比例混合,配置的“蛋白粉”。加入原奶中,檢測時蛋白質的含量會變高,隨後,他將“蛋白粉”賣到各個奶站,再流入到三鹿等公司,造成一大批含有三聚氰胺的奶粉流入市場。

2007年12月開始,

三鹿集團陸續收到消費者投訴,反映有部分嬰幼兒吃了他們生產的嬰幼兒系列奶粉後,尿液中會出現紅色沉澱物等症狀。

2008年5月17日,

三鹿集團客戶服務部書面向田文華、王玉良等集團領導班子成員,通報此類投訴的有關情況。

2008年5月20日

,三鹿集團為查明原因,成立了由王玉良負責的技術攻關小組。透過技術手段檢查,小組發現奶粉中的“非乳蛋白態氮”含量是其他產品的1。5-6倍之高,懷疑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

2018年7月24日

,小組將奶粉送到河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檢測。

2008年8月1日

,檢測中心出具報告,檢測的

16個批次奶粉樣品中15個批次檢出三聚氰胺。

此時,全國已有眾多嬰幼兒因食用三鹿嬰幼兒奶粉出現泌尿系統結石等嚴重疾患,部分患兒住院手術治療,多名嬰幼兒死亡。

2008年8月1日下午5時許,

田文華隨即召開集團經營班子擴大會進行商議,會議決定:

1、暫時封存倉庫產品,暫時停止產品出庫;

2、

王玉良負責對庫存產品、留存樣品及原奶、原輔料進行三聚氰胺含量的檢測;

3

杭志奇加強日常生產工作的管理,特別是對原奶收購環節的管理;

4、

以返貨形式換回市場上含有三聚氰胺的三鹿牌嬰幼兒奶粉。

2008年8月13日,

再次開會,會議決定:

1、庫存產品三聚氰胺

含量10mg/kg以下

的可以出廠銷售;

2.用三聚氰胺含量20mg/kg左右的產品換

含量更大

的產品來銷售,逐步透過調換將產品撤出市場。

2008年9月12日,

三鹿集團被中國政府勒令停止生產和銷售。

2008年9月26日,

三鹿集團的領導班子被公安逮捕。

2008年12月8日,

XX公安局以三鹿集團、田文華、王玉良、杭志奇、吳聚生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向XX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

2008年12月15日,

XX人民檢察院向XX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一個錯誤決策,奶粉巨頭隕落,老闆鋃鐺入獄,看三鹿事件始末

法院認為

一、三鹿集團、田文華、王玉良明知道生產的奶粉中含有三聚氰胺,而且明知道三聚氰胺是對人體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仍然不停止奶粉的生產和銷售。田文華、杭志奇、吳聚生明知其收購的原奶中含有三聚氰胺,仍將原奶調配到本集團下屬企業,生產、銷售含三聚氰胺的液態奶。

被告單位及各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食品罪,該行為同時也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

二、因現有證據不足以證實三鹿集團和各被告,在2008年8月1日得知其產品中含有三聚氰胺後,繼續生產、銷售的奶製品流入市場的行為造成了危害結果。

故應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對被告單位及各被告人定罪處罰。

判決結果

一、三鹿集團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罰金人民幣49374822元。

二、田文華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24687411元。

三、王玉良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3780400元。

四、杭志奇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907011元。

五、吳聚生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0467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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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說法

奶粉巨頭三鹿集團因為小小的三聚氰胺而隕落,同時對也其他國產奶粉企業帶來了災難性的後果!

不少同期的其他奶製品廠商,在奶粉、牛奶中也均檢測出了三聚氰胺,一時間,國產奶粉品牌遭遇了史上最嚴重的信任危機。2008年,幾乎所有的國產奶粉公司都遭受鉅額虧損,伊利公司虧損甚至高達近17億。

三鹿集團本可以不至於此,在發現奶粉有問題的時候,選擇第一時間召回,積極應對。雖然可能會面臨短期內的鉅額虧損等等情況,但是起碼還有一線生機。

然而,那麼多嬰幼兒的死亡,也沒有讓三鹿集團領導層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還是選擇了一條錯誤的道路,採取隱瞞真相,繼續生產、銷售偽劣奶粉。最終,三鹿集團直接被政府勒令停止生產、銷售,領導班子也因為自己錯誤的決策鋃鐺入獄。

他們事後有沒有突然某一刻,為自己當初的決策感到後悔呢?亦或為那些一輩子因此飽受疾病纏身、甚至死亡的嬰幼兒感到抱歉呢?

本文由浙江杜律師原創,歡迎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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