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人文

民辦營利性養老機構收費合法合規指引及犯罪紅線警示

由 養老律師汪密 發表于 人文2023-01-18
簡介(九)部分典型案例摘要案例1:以居家養老服務為名,以高額回報為誘,非法集資132億,47億本金未還,“愛晚系”140餘名人員被定罪量刑案例2:誇大養老專案價值,高息相誘集資,肖新德、康鐵強等23名人員獲刑案例3:預收養老服務金,發放高額補貼

違規經商辦企業是違反什麼紀律

民辦營利性養老機構收費

合法合規指引及犯罪紅線警示

民辦營利性養老機構收費合法合規指引及犯罪紅線警示

目 錄

第一部分 前言

一、研討民辦營利性養老機構收費問題的必要性

二、研討內容簡介

第二部分 民辦營利性養老機構收費合法合規指引

一、我國現有民辦營利性養老機構常見收費模式及收費專案

二、分析收費專案違法違規情形,提供收費模式合法合規指引

第三部分 民辦營利性養老機構收費犯罪紅線警示

一、我國養老收費刑事案件案例檢索報告

二、從案例分析犯罪構成特徵,遠離養老收費紅線

第一部分 前言

一、研討民辦營利性養老機構收費問題的必要性

在健康中國、大健康戰略、人口老齡化快速發展的背景下:

一方面,老齡健康產業已成為目前最具發展潛力的產業板塊之一,受到黨和政府的高度重視,並先後釋出了《關於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關於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的指導意見》、《健康中國行動(2019—2030)》、《“十四五”健康老齡化規劃》、《“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等一系列重要政策檔案。“銀髮經濟”具有巨大的消費市場和發展潛力,養老收費模式越來越多,收費規模越來越大。

另一方面,伴隨著“銀髮經濟”的高速發展,出現了大量以養老為名的違法犯罪事件,其中,數量最多、案涉款項規模最大的就是與養老收費有關的非法集資類案件。國家對於養老收費問題的監管也隨之越來越嚴,出臺了一系列限制和規範性法規政策。

因此,在機遇與風險並存的環境下,作為民辦營利性養老機構而言,如何收費是經營的核心問題之一。如何在不違法違規的前提下設計收費模式儘量提早回籠資金?如何避免踩踏犯罪紅線?這是本文的研討重點。

二、研討內容簡介

首先,我們從民辦營利性養老機構常見收費模式和收費型別入手,針對不同收費專案,整理了全國和部分地區對應的法規政策,結合法理,明確了收費違法違規黃線,作為收費模式設計的法律建議或指引。

其次,我們透過檢索全國養老行業非法集資類刑事案件資料庫,獲得了1424份裁判文書,提取了犯罪成立的關鍵要素,以真實的司法實踐案例來揭示養老收費的犯罪紅線,作為禁行準則。

第二部分 民辦營利性養老機構收費合法合規指引

一、我國現有民辦營利性養老機構常見收費模式及收費專案

(一)收費模式

1

、按月收取月費+應急保證金

月費一般包括床位費、護理費、伙食費。應急保證金也有些叫醫療保證金,一般是經營者自行確定的,5萬、10萬,或者幾個月的月費。成都的一暄養老等多家養老機構均採取此模式。

2

、儲值卡(消費類預付費)+應急保證金

消費類預付費是指老年人向服務經營者發行的會員卡中預存一定金額,在接受服務時,從儲值卡中扣除。

3

、可返還入門費/會員費/保證金+月費

即老年人透過支付一定金額入門費/會員費/保證金獲得會員資格(服務終止時退還),接受服務時再定期繳納服務費即可。如北京太申詳國際敬老院,老人繳納120萬取得會籍後才可享受專屬客房入住權。

4

、物業使用費/租金躉交+月費/年費

即老年人透過躉交租金/物業使用費,獲得對特定物業較長期限的佔有使用權益,接受服務時繳納相應的服務月費/年費,退住時退還未消費期間的使用費/租金。如上海親和源的A卡,就需一次性繳納75萬元,獲得物業永久使用權,每年需繳付2。98萬至6。98萬不等的年費。

5

、物業銷售款+月費/年費

即物業開發單位將養老物業全部或部分出售,收取房款回籠建設資金,運營方從小業主手中租賃物業運營,在給老人接受服務時收取服務費(此種模式下,物業開發單位與運營方往往存在關聯關係)。武漢越秀養老公寓即採取此模式。

(二)收費專案

1

、消費服務收費

床位費、護理費、伙食費、代辦服務費、特需服務收費

2

、消費類預付費

預付費,是指養老機構(含醫養結合機構)透過向未入住人員銷售預付費性質“會員卡”“貴賓卡”“ 預付卡”(以下統稱“儲值卡”),或向已入住老年人提前收取的養老服務費。當發生第一類“消費服務收費”時,從卡中扣除相應金額。

3

、保證性質類收費(合同終止時退)

押金、保證金(醫療保證金、應急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等)、誠意金、會員費、入門費等,到期退還

4

、物業使用類收費

租金、物業使用費

5

、物業銷售類收費

房屋銷售款

二、分析收費專案違法違規情形,提供收費模式合法合規指引

(一)消費服務收費分析及指引

截止2022年5月13日,全國及地區部分具體規定如下:

民辦營利性養老機構收費合法合規指引及犯罪紅線警示

合法合規指引:

民辦營利性養老機構的“消費服務收費專案及標準”由經營者自主確定。

(二)消費類預付費分析及指引

截止2022年5月13日,全國及地區部分具體規定如下:

民辦營利性養老機構收費合法合規指引及犯罪紅線警示

合法合規指引:

民辦營利性養老機構消費類預付費的收取,需遵行審慎監管原則,明確限制性條件(出讓土地上自有物業、床位規模較大、不得付息、收費上限為12個月月費),採取商業銀行第三方存管方式(不得挪作它用)。

(三)保證性質類收費(可退)分析及指引

截止2022年5月13日,全國及地區部分具體規定如下:

民辦營利性養老機構收費合法合規指引及犯罪紅線警示

合法合規指引:

民辦營利性養老機構收取保證金類收費(會員卡、押金、保證金等),在全國沒有禁止性規定。北京規定需自有物業,且不超過可抵押物估值,不得投資風險行業,重慶規定不超過月費的6倍。

(四)物業使用類收費分析及指引

合法合規指引:

民辦營利性養老機構要求客戶躉交房屋租金或使用費的,適用關於房屋租賃合同收費的規定,不得超過20年。實踐中,需注意的是,向養老客戶收取租金的主體應當是房屋的權利人,最好是房屋業主。

(五)物業銷售類收費分析及指引

合法合規指引:

民辦營利性養老機構透過先銷售養老物業回款的,適用物業銷售相關法規政策,一次性、分期或貸款收取房款均不違法違規。但物業需已竣工並取得預售許可,銷售的物業需是可以辦理產權的物業,不得是養老床位或其它無法辦理產權的份額等,否則涉嫌違法違規。

如武漢越秀養老公寓在售後回租過程中,因為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而被叫停。實踐當中,“以接受養老機構服務而專門購買養老公寓”的客戶群體少,銷售難度大。

第三部分 民辦營利性養老機構收費犯罪紅線警示

一、我國養老收費刑事案件案例檢索報告

(一)檢索條件

案例來源:

Alpha

案例庫

案由:

刑事

關鍵詞:

養老、非法集資

裁判文書數量:

截止

2022

年5月12日,共1424件刑事裁判文書

(二)案件數量趨勢

民辦營利性養老機構收費合法合規指引及犯罪紅線警示

在2005年到2013年,已公佈的養老行業非法集資類案件數量很少,2014年起呈逐年增長趨勢,2020年達到最高點,有446件,2021年呈斷崖式下降,案件數量僅為上一年度的30%左右(不排除因案例尚未公佈導致資料縮水),2022年情況暫不確定。

(三)案件地域分佈

民辦營利性養老機構收費合法合規指引及犯罪紅線警示

從地域分佈來看,養老行業非法集資類案件排名前五的省份是江蘇省、湖南省、廣東省、四川省和河南省,分別佔比10。39%(148件)、9。69%(138件)、7。37%(105件)、6。39%((91件)、6。25%(89件)。

(四)一級案由分佈

民辦營利性養老機構收費合法合規指引及犯罪紅線警示

從一級案由分佈來看,養老行業非法集資類案件最主要的案由是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有1381件,佔比高達97。05%。

(五)二、三級案由分佈

民辦營利性養老機構收費合法合規指引及犯罪紅線警示

民辦營利性養老機構收費合法合規指引及犯罪紅線警示

民辦營利性養老機構收費合法合規指引及犯罪紅線警示

從二級案由來看,主要集中在破壞金融管理秩序類罪和金融詐騙類罪。從三級案由來看,數量最多的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有895件,佔全部案件的62。85%;數量排名第二的是集資詐騙罪,有442件,佔全部案件的31。04%;數量排名第三、四的分別是合同詐騙罪和詐騙罪,兩罪共計35件,佔全部案件的2。46%。

(六)程式分類

民辦營利性養老機構收費合法合規指引及犯罪紅線警示

從程式分類來看,在養老行業非法集資類案件中,一審案件有1026件,二審案件有380件,再審案件有18件。

(七)裁判情況

民辦營利性養老機構收費合法合規指引及犯罪紅線警示

透過對主刑的視覺化可以看到,在養老行業非法集資類案件中,判處有期徒刑的案件有1017件、無期徒刑的案件有48件、拘役的案件有20件、死刑的1件。其中包含緩刑的案件有307件。免予刑事處罰的案件有17件。

透過對附加刑的視覺化可以看到,在養老行業非法集資類案件中,判處罰金的有1020件,剝奪政治權利的85件,沒收財產的46件。

(八)審理期限

民辦營利性養老機構收費合法合規指引及犯罪紅線警示

透過對審理期限的視覺化分析可以看到,在養老行業非法集資類案件中,審理時間更多處在181-365天的區間內,平均時間為234天。

(九)部分典型案例摘要

案例1:

以居家養老服務為名,以高額回報為誘,非法集資132億,47億本金未還,“愛晚系”140餘名人員被定罪量刑

民辦營利性養老機構收費合法合規指引及犯罪紅線警示

案例2:

誇大養老專案價值,高息相誘集資,肖新德、康鐵強等23名人員獲刑

民辦營利性養老機構收費合法合規指引及犯罪紅線警示

案例3:

預收養老服務金,發放高額補貼,肖勇平等6人獲刑

民辦營利性養老機構收費合法合規指引及犯罪紅線警示

案例4:

辦充值卡預訂老年公寓,返還消費補貼,豐政權等3人獲刑

民辦營利性養老機構收費合法合規指引及犯罪紅線警示

案例5:

以居家服務合同集資,劉麗萍等9人獲刑

民辦營利性養老機構收費合法合規指引及犯罪紅線警示

案例6:

營利能力無法支付本息,黃定幫被判集資詐騙

民辦營利性養老機構收費合法合規指引及犯罪紅線警示

案例7:

前夫妻合謀以養老院名義集資,大量款項去向不明,獲刑十餘年

民辦營利性養老機構收費合法合規指引及犯罪紅線警示

案例8:

編排養老產業基金,非法集資8億餘元,兩名實控人被判無期

民辦營利性養老機構收費合法合規指引及犯罪紅線警示

案例9:

分公司團隊從集資詐騙款中獲取提成,亦以“集資詐騙罪”定罪量刑

民辦營利性養老機構收費合法合規指引及犯罪紅線警示

案例10:

分公司負責人參與非法集資獲得提成,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定罪量刑

民辦營利性養老機構收費合法合規指引及犯罪紅線警示

二、從案例分析犯罪構成特徵,遠離養老收費紅線

(一)特徵1:

合同形式五花八門,高息相誘是本質

民辦營利性養老機構收費合法合規指引及犯罪紅線警示

收費紅線:

不論採取何種形式收費(預付費、會員卡、借款、長期租金、養老理財等),都不得直接或變相支付高額利息。

(二)特徵2:

吸收存款均無國家許可,部分無養老經營資質

在我國,能夠向社會公眾吸收存款的主體是依法經過國家有關部門批准成立並開展吸收存款業務的銀行或者其他機構。未經批准,任何單位或個人都不能向社會公眾吸收存款。

前述案例中,被告人均以養老公司或投資公司名義對外集資,而這些養老公司或投資公司都沒有獲得國家有關部門批准開展存款業務,故無論其是否在民政部門進行養老業務備案(民政備案僅解決的是經營資格的問題),均不應向社會公眾吸收存款。

收費紅線:

沒有集資許可,不得向公眾吸收存款。

(三)特徵3

:向不特定公眾宣傳

民辦營利性養老機構收費合法合規指引及犯罪紅線警示

收費紅線:

不得透過口頭、書面等多種形式,針對非特定物件,進行公開宣傳。區別於一般的邀請特定人員投資的行為。

(四)特徵4:

共同犯罪特徵明顯

從案例1到案例10,被判刑的人數數量及主從犯情況依次為:

民辦營利性養老機構收費合法合規指引及犯罪紅線警示

收費紅線:

無論是決策者還是執行者,只要參與了集資犯罪,都有可能被定罪量刑。

(五)特徵5:

全部或部分虛構養老專案、投資價值、經營規模等,所籌資金沒有用於或只有部分用於養老專案,是“集資詐騙”區別於“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核心特徵

民辦營利性養老機構收費合法合規指引及犯罪紅線警示

收費紅線:

不得以詐騙(虛構事實、隱瞞真相)手段騙取集資款,所收款項不得用於養老專案以外的事項

(六)特徵6:實控人、負責人構成集資詐騙罪的機率較大,中間管理層、基層業務人員不構成犯罪或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機率較大

1

、在部分案件中(案例6、7、8),養老專案的實控人、主要負責人構成集資詐騙罪,其它人員未被追究刑事責任。

2

、在部分案件中(案例1、2、10),實控人、主要負責人構成集資詐騙罪,而其它參與人員則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3

、在部分案例中(案例3、5),實控人、負責人、參與集資的中間管理層、直接對接受害人的業務員、客服人員均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4

、在個別案例中(案例4),股東、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其它人員未被追究刑事責任。

5

、在個別案例中(案例9),分公司負責人、業務員均構成集資詐騙罪。

收費紅線:

非法集資案件中,實控人、主要負責人犯罪風險更大。

(七)特徵7:集資詐騙罪的量刑普遍高於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在前述10個案例中:因集資詐騙被判刑的有11人,其中3人被判無期徒刑,5人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3人被判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被判刑的有185人,最高刑期為有期徒刑8年,其餘人員刑期在1年2個月至8年不等,且適用緩刑的人員數量不低。

原因很簡單,集資詐騙的犯罪性質更惡劣,故無論是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實施前還是實施後,其刑期標準都要高於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收費紅線: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而使用詐騙手段的集資和單純吸收存款的集資相比,性質更惡劣,後果更嚴重。

(八)七大養老收費紅線總結

收費紅線1:

不論採取何種形式收費(預付費、會員卡、借款、長期租金、養老理財等),都不得直接或變相支付高額利息。

收費紅線2:

沒有集資許可,不得向公眾吸收存款。

收費紅線3:

不得透過口頭、書面等多種形式,針對非特定物件,進行公開集資宣傳。區別於一般的邀請特定人員投資的行為。

收費紅線4:

無論是決策者還是執行者,只要參與了集資犯罪,都有可能被定罪量刑。

收費紅線5:

不得以詐騙(虛構事實、隱瞞真相)手段騙取集資款,所收款項不得用於養老專案以外的事項

收費紅線6:

非法集資案件中,實控人、主要負責人犯罪風險更大。

收費紅線7: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而使用詐騙手段的集資和單純吸收存款的集資相比,性質更惡劣,後果更嚴重。

推薦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