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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農村公共品:對農村公共品的供給進行科學合理的界定

由 常說三農 發表于 人文2022-10-14
簡介其中,純公共品是指那些完全由政府提供的具有非排他性的使用和非競爭性的消費的那些物品和服務,而且這些物品和服務的供給通常需要高成本和高水平的技術專有性,致使其他主體無能力供給

環境保護屬於公共物品嗎

前言

“公共品(PublicGoods)是針對“私人品”(PrivateGoods)進行界定的。公共品的明確定義首先由薩繆爾森在1954年提出,薩繆爾森認為,所謂的公共品是指某一消費者對這種產品的消費,且這一消費並不會減少其他消費者的消費量,也就是說,所有公共品的消費者所享有的消費量都是一樣的。

隨著經濟學的發展,在薩繆爾森的定義基礎上,公共品的定義進一步擴充套件,凡是具有消費或使用上的非競爭性和受益上的非排他性,以及效用不可分割性特徵的物品都可以被認為是公共品。

解析農村公共品:對農村公共品的供給進行科學合理的界定

其中,公共物品的非競爭性是指某一給定的公共品一旦提供,任何人就都可以消費,任何消費者不影響其他個人對同一公共品的消費,增加額外一個人的消費,不會引起生產成本的任何增加,邊際擁擠成本和邊際生產成本均為零。

換句話說,對於一定量的公共品,它可以供任意多人消費;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是指排斥他人消費的可能性,就是不論一個人是否支付這種產品的費用,他都可以使用這種產品,即在技術上沒有辦法將拒絕為之付款的個體排除在公共物品的收益範圍之外

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是指公共物品是向整個社會提供,共同收益和聯合消費,並可能在消費中具有被動性和強迫性。

解析農村公共品:對農村公共品的供給進行科學合理的界定

現實生活中,純公共品是幾乎不存在。所謂的排他與否也可能隨著技術的進步而有所改變。通常意義的公共品,往往都不是純公共品,而是所謂的

公共品

。從公共品性質的角度,可將公共品分為純公共品

(PurePublicGoods)

和準公共品

(QuasiPublicGoods)

。其中,純公共品是指那些完全由政府提供的具有非排他性的使用和非競爭性的消費的那些物品和服務,而且這些物品和服務的供給通常需要高成本和高水平的技術專有性,致使其他主體無能力供給;準公共品是指非排他性和消費的非競爭性兩種特徵只有具備一種特徵的主要由政府提供的物品和服務。

按照排他性和競爭性的強弱,準公共品可分為排他性公共品

(ExcludablePublicGoods)

和擁擠性公共品

CongestiblePublicGoods)

。排他性公共品具有較強的排他性,同時還具有消費的非競爭性,即具有排他性的非競爭性物品

嚴奉憲和柳穎

,2015)

;擁擠性公共品競爭性比較明顯,且這種競爭性會帶來邊際成本的大幅度上升。

解析農村公共品:對農村公共品的供給進行科學合理的界定

這主要取決於消費者的數量。其中,當消費者出現較少情況下,就會導致公共品和服務的使用出現擁擠情況時的這種公共品和服務也稱為倶樂部物品

(ClubGoods)

。這一分類標準主要是基於公共品和服務的基本特性的角度來劃分的。但這種基於嚴格劃分邊界的公共品劃分並不能涵蓋所有的公共物品。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村發展日新月異,但在農村公共品供給方面,仍然存在很多問題。社會的發展進步對農村公共品供給提出了更高的需求,農村地區對公共品的種類和內容的要求也日趨豐富。按照農村公共品的性質,可分為農村純公共品和農村準公共品;從農村公共品受益範圍看,可劃分為全國性公共品、區域性公共品和地方性公共品;根據公共品功能差異,可劃分為基本公共品和非基本公共品。

解析農村公共品:對農村公共品的供給進行科學合理的界定

顯然,農村公共品的分類以及供求關係都相當複雜,尤其具體到不同地域和農業發展的大環境中,對於農村公共品的供給機制和供給結構都有較大影響。現實中,對農村公共品的供給進行科學合理的界定和區分非常困難。

本研究中,依據公共品功能和特徵的分類,將農村公共品劃分為服務於農村生活的公共品、生產保障型公共品及面向社會福利和社會管理的發展促進型公共品三類,並將各類的具體分項劃分為:一是生活服務型公共品,包括:農村醫療衛生、農村飲水、鄉村電網建設、自來水、農村電信服務、交通、路燈、垃圾回收、農村社會保障;二是生產保障型公共品,包括:江河的開發和治理、農田改造和建設、環境治理、農村水利系統、環境保護、電力設施、農村道路等;三是發展促進型公共品,包括農村義務教育、農業技術研發和農業科技成果推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等。

解析農村公共品:對農村公共品的供給進行科學合理的界定

農村公共品本質屬於公共品範疇。因此,在特點上依舊具有公共品的特性,只是由於我國農村的特殊性以及農村改革變化的步伐不斷加快,我國農村公共品在特點上表現出發展變化以及時代特徵。本文認為農村公共品具有以下特點。

一是地域上的分散性。我國廣大農村在地域上分佈廣泛,具有顯著地離散性特徵,而且多數農村經濟規模較小且分散,在公共品供給方面,為了實現供給的公平性以及普及性,必須要儘可能的覆蓋全部農村地區,農村公共品很難做到像城市公共品一樣集中供應。

二是內容上的多樣性。我國農村地域遼闊,自然條件和生產方式差異巨大,社會經濟條件發展不均衡,文化風俗習慣具有明顯的地域特徵,這些客觀條件直接導致不同農村地區對公共品需求的種類、內容以及需求層次存在明顯不同,對公共品提供的服務要求存在很大差異。

解析農村公共品:對農村公共品的供給進行科學合理的界定

三是需求上的層次性。馬斯洛的需求金字塔理論認為處於不同發展階段的人具有不同層次的需求,我國農村社會經濟發展具有明顯的不均衡性,按照馬斯洛的需求理論,我國廣大農村對於公共品的需求也具有明顯的層次性,同時農村公共品在供給方面也具有分佈上的層次性特徵,包括基本生產需求層次、基本生活需求層次、自我實現和自我發展需求層次等等。

四是較強的行政依賴性。從我國經濟發展的歷史程序來看,我國農業始終處於弱勢地位,廣大農村長期處於發展相對落後的階段,這就直接導致農村對於公共品具有很強的行政依賴性。具體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農業生產天然的依賴於農業生產外部條件的供給,如農村水電的發展、農業科技的進步、病蟲害的防治以及不同型別自然災害的防護等,廣大農民自身沒有能力生產這類公共品,且這類農村公共品往往需要巨大的投資,因而農民對這類公共品的供給形成了較強的行政依賴;另一方面農村的基礎設施建設如建公路、橋樑、電網以及農業科技發展等對於農村的發展意義重大,但這些公共品的供給具有投入大、回收成本難等問題,難以透過個人集資、慈善公益組織等方式進行,也很難吸引個人或企業主體進行投入,因而就對政府形成較強的依賴。

解析農村公共品:對農村公共品的供給進行科學合理的界定

五是供給成本積聚性和低效性。對於多數農村公共品而言,其建設都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尤其是在初期的供給。這個過程中,往往表現出高成本性,同時,很多成本需要長期的運營才能收回,甚至相當一部分成本無法收回,因此具有成本積聚性。另外,農村地域廣泛以及村落聚居地分散的特點也導致農村公共品不能類似城市一樣集中供給而形成規模效應,因此在投入產出方面呈現低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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