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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髮廊女老闆衣衫不整慘死廁所,兇手稱只想圖色殺她被逼的

由 百年曆史紀實說 發表于 人文2022-08-13
簡介警察對他這個說法並不完全相信,哪有這麼巧的事啊,理髮店的老闆被人強姦殺害,你正好也做了兩起相似的案件,命案現場丟了一部手機,正好在你那找到了,你卻說是你順手偷去的,事情也太巧合了,警察都不相信,後來警察採集了孫某的資訊拿去送檢,很快上級刑偵

無人之地好玩嗎

貌美女子被人發現躺在廁所的地板上,身上衣衫凌亂,等警察趕來之後發現女子已經死去多時了,蹊蹺的是,女子遇害房間的門窗都是完好無損的,而且門鎖都是從裡面反鎖的……

2009年的時候,有附近村民經過龍大商業街,無意間從一間商戶的廁所窗戶外發現,在廁所裡躺著一名女性死者,並且身上的衣物非常凌亂,村民們當即就報了警。警察來了之後,發現在廁所裡有大量的血跡,並且從女子身上的傷痕察覺,該女子生前應該與人發生過搏鬥,爭執。

這是鎮上的一條商業街,外來人口比較多,所以人員比較複雜。發生命案的是一件理髮店,死者正是這個店的女老闆,透過對現場的勘察,警察發現,兇手的作案手法非常殘忍,死者生前是先被人性侵,然後又被人用利器在脖子上,反覆刺傷,才導致她最後的死亡。

警察透過分析,覺得兇手應該跟死者認識,並且推測兇手是一名身材高大,強壯有力的男性,但是兇手非常狡猾,現場留下的作案痕跡很少,警察只能透過走訪周邊,來獲取更多的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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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村民們發現死者的時間比較晚,離死者的死亡時間已經過去了兩天,這兩天時間,足夠兇手跑的無影無蹤了,所以這就令警察對周邊的走訪效果也不理想,而且死者還是外地人,周邊的人對她也不是很瞭解,死者的具體身份都搞不清楚,這就令案件變得更為複雜了。

2009年那會兒,監控系統也不完善,附近商戶也沒有自己安裝監控的,警察能掌握的線索真的是極其有限,唯一有價值的線索就是感覺兇手用刀的手法比較嫻熟,警察就猜測兇手之前會不會做過屠宰呢,然後他們就加大了對周邊的排查力度,擴大了排查範圍,對周邊的屠宰企業進行了有真針對性的檢查和問話,但是最後的結果還是很不理想。

後來警察又發現了一條非常有價值的線索,被害人屋裡的貴重物品和錢包都在,唯獨少了一部手機,手機去哪了呢,警察又圍繞這部手機展開了調查,貴重物品,錢財都沒少,這兇手應該就不是為了搶劫而來,手機丟了,那估計手機裡面肯定隱藏了什麼重要資訊。

在調查手機的過程中,警察又透過對周邊其它案件的梳理,發現最近在這條龍大商業街附近,還發生了兩起攔路搶劫強姦案件,警察就懷疑這兩起案件跟這個案子是否有關係呢,因為這幾個案子比較相似,有可能是同一人或者同一夥人所為,透過調查,發現這兩起搶劫強姦案件的所有線索,都指向了這附近的一個村莊,而且那步丟失手機的訊號也曾經在這個村莊出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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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線索就更證明,這幾起案件很有可能是同一人所為,警察圍繞這個村開展工作的時候,就發現村裡有一個孫某,有很大的嫌疑,這個孫某之前就有犯罪前科,之前就因強姦進去過,這個孫某是在一個企業裡面打工,但是下班回家之後就一直待在家裡,深居簡出的,平常很少出門,與人交往也很少。

最終警察確定,這個孫某就是另外兩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但是孫某被抓獲之後,警察卻發現孫某的體型特徵與之前警方刻畫的理髮店命案的嫌疑人的禮貌特徵明顯不符,警察懷疑有可能是之前的判斷出了錯,還有可能就是在理髮店命案當中,孫某還有其他幫兇,孫某隻是其中一人。

在孫某家裡警察找到了那部丟失的手機,手機既然找到了,警察都覺得這案子就算是破了,兇手肯定是孫某了,但是後來發現,事情遠沒有這麼簡單。

透過對孫某的審訊,他對另外兩起攔路搶劫強姦的案子供認不諱,但是他卻不承認理髮店殺人案跟自己有關係。那那步手機又是怎麼回事呢,據孫某供述,那天他去理髮店理髮,去的時候,女老闆正在店裡面打掃衛生,讓他稍微等會,在等待的過程中,他就發現桌子上放著這部手機,他以前就有小偷小摸的壞毛病,趁女老闆不注意,他拿起手機就跑了,頭髮也沒有理。

警察對他這個說法並不完全相信,哪有這麼巧的事啊,理髮店的老闆被人強姦殺害,你正好也做了兩起相似的案件,命案現場丟了一部手機,正好在你那找到了,你卻說是你順手偷去的,事情也太巧合了,警察都不相信,後來警察採集了孫某的資訊拿去送檢,很快上級刑偵部門的檢測結果出來了,命案現場遺留的資訊與孫某的資訊不相符合。這次警察不相信也沒有辦法了,事實證明孫某和理髮店命案並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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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某被排除之後,這個案子再一次的陷入困境,手機也找到了,但是手機裡面也沒有什麼有價值的線索,現在能利用的線索基本都斷了,案件就這樣陷入了僵局,轉眼間,6年時間過去了,在這6年當中,警察一直沒有放棄對這件案子的追查,但都是收效甚微,一直到六年之後一起打架鬥毆事件的發生,給這起案件又帶來了轉機。

有一天警察接到一起報警,報警人自稱叫趙磊,他說有人行兇打人,打人者名叫陳兵,原因就是趙磊找陳兵要錢,陳兵不給,兩人就起了爭執,陳兵就動手打了人,在警察看來這是小案子,經常會遇到,他們把兩人帶到了派出所,並對兩人進行了調解,透過調解,最終陳兵同意了趙磊的還錢要求。

但是就在警察列印調解協議書的時候,陳兵的一句話引起了警察的警覺,“為了680塊錢,我能打你一頓,6800塊錢,我還能打你一頓。”當時態度極其囂張,並在警察的面前威脅受害人,警方決定對其進行嚴厲處罰,處以行政拘留7天,行政拘留需要犯罪嫌疑人的簽字,但是就是在簽字的時候,陳兵的表現非常反常,他拒不簽字,警察都覺得他的這個舉動非常古怪,感覺就是他在逃避什麼。

陳兵七天行政處罰結束之後,就被放了出來,但是之後的事情是誰都沒有想到的,警察把陳兵的DNA樣品送到了上級檢測部門,等檢測結果出來之後,眾人都是大吃一驚。陳兵的個人資訊竟然與當年理髮店作案嫌疑人留在現場的資訊完全一致,這說明陳兵正是六年前理髮店命案的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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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迅速對陳兵進行了抓捕,被捕後陳兵也承認了他當年殺人的事實,當年的殺人案到底是怎麼回事呢?那天晚上陳兵想去理髮,被害女老闆這家理髮店是剛開的,陳兵去了其它幾家,人都比較多,理髮的話需要等待挺長時間,陳兵看到剛開這家理髮店裡沒人等,他就進去了。

陳兵進去的時候,那女老闆是坐在店裡面的位置,正在看雜誌,陳兵嘴上就隨便說了幾句,“你看人家那幾家店排隊的人都很多,就你這沒人。”當時話說的比這還要難聽一些,作為開店的女老闆聽見這話,本來生意就不好,肯定就生氣了。陳兵洗完頭之後,就坐在那等著女老闆過去給他理髮。

可能是由於他之前說話太難聽,那女老闆很生氣,就對他愛理不理的,過了會兒,陳兵就問,“你什麼時候給我理啊?”女老闆沒有理他,他又問了一遍,老闆還是沒有理他,他就生氣了,又說了一些更難聽的,兩人就起了爭執,爭執的過程中,陳兵就發現理髮店的女老闆長的不錯,於是就起了邪念,隨後就把女老闆給強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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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陳兵跟女老闆商量這事怎麼解決,他是想給女老闆點錢,但是人家並不同意,後來有附近的居民經過這裡,那女老闆就嘗試掙扎著大叫,這時陳兵害怕了,就用刀子刺了女老闆的脖子數刀,最終導致了女老闆的死亡。殺完人之後,陳兵就從後面的一個小門那逃回了自己的宿舍。

陳兵被捕後,據他自己介紹,逃亡這六年,他過的並不好,時刻都在擔心自己被抓,吃不好,睡不好的,白天就在廠子裡打工,回到宿舍之後,就把自己鎖在屋子裡,哪都不敢去,他害怕自己做的事情被人發現,也不願跟人交流,周圍的人都感覺他挺怪異的,有時候晚上還會做噩夢把自己驚醒,這六年他也是受盡了折磨。

對於陳兵殺人這件事,他以前的朋友,親戚都不敢相信,他們說陳兵從小就膽小怕事,不大愛說話,是一個很老實的人,他竟然會拿刀去殺人,真的很難讓人相信。不管大家怎麼想吧,陳兵殺了人,已經是事實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現在他已經被警察抓住了,等待他的只有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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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件事情,我說一下我自己的一些看法。

首先咱先說說被害人,這位女老闆,作為一個女的,又是自己一個人在外開店,這個自我保護意識一定要加強,之前警察採訪周邊商鋪的時候,人們都說開店的不是她自己,她還有幾個女徒弟,既然有人手,晚上的時候為什麼不找個人跟你一起守著店鋪呢,如果店裡多一個人的話,這個悲劇就不會發生了。

再有進來一個陌生男的,大晚上的就是他說話不太好聽,也不要跟他頂著來,把他惹急了,最後吃虧的還是自己,而且這個開店做生意,本來講究的就是一個和氣生財,開店的什麼樣的顧客都有可能遇到,要是每個你不喜歡的都去跟他生氣的話,這店也就沒法開了,所以說作為一個開店的女老闆,一定要保持一個好的心態,不要隨便跟顧客起爭執,還有就是一定要學會保護自己。

再說說這個兇手陳兵,他供述犯罪事實的時候,對於自己殺人原因,歸結為了4個字,“年輕氣盛”,我覺得並不是那麼回事,年輕的多了,氣盛的也多了,但是殺人的有幾個啊,不能把自己的過錯歸結到自己年輕身上,希望以此來減輕自己的罪責,更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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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人家長得好看就起了邪念,事後人家不同意賠償,你怕被別人發現,就殺人滅口,此等行徑是多麼的殘忍啊,好好的一條生命就毀在了你的手上,根據警察的調查,人家這位女老闆已經在準備自己的婚禮了,人家本來馬上就有自己的家庭,自己的老公,自己的孩子,人家應該是有一個更好的未來在等著她的,現在呢,全被你毀了。

親戚朋友還都說陳兵小的時候,很老實,甚至有些膽小怕事,不愛跟人交流,一個膽小怕事的人是什麼讓他變得如此瘋狂呢,都敢動刀殺人了,我覺得這事應該跟他從小不愛說好,不愛跟人交流有關,孤僻的個性導致他最後性格也變了。不管原因怎樣吧,希望你還有機會能在獄中好好的反省自己。

後還想為咱們的警察同志點贊,案件撲朔迷離,兇手留下的線索又很少,給警察的破案帶來了很大的困擾,但是警察們一直沒有放棄,沒有放棄對這個案件的追查,也就是因為沒有放棄,才使得這個案子在六年後,終於真相大白,死者終於也能沉冤得雪了。

這個案件告訴咱們,一定要遵紀守法,不要做違法亂紀的事情,如果你做了害人的事情,就算你一時躲過了警察的追捕,也會一直受到自己良心的譴責,在這個過程中,你要一直擔心被人發現自己的事情,擔心某一天警察會來抓你,吃不好,睡不好,過不上一個正常人的生活,這份煎熬你熬到什麼時候是頭呢,也許只有你被警察抓住的那一天才算是到頭了吧。

而且你逃又能逃多久呢,一年,五年,還是十年,不管多少年吧,記住一句話,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終有你落網的那一天,到時候等待你的只有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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