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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徵糧的“糧長”,為何開始是個好差事,後來大家都避之不及

由 歷史大學堂 發表于 人文2022-07-19
簡介首先可以藉著做糧長中飽私囊

趨之如鶩是什麼意思

大明洪武四年(公元1371年)九月,明太祖朱元璋頒佈了《蠲兩浙秋糧詔》,搗鼓出了個“糧長制”。國家不再派官吏收糧,而把徵繳重任交給村德高望重的村民,是為糧長。

“其中田土多者為糧長,督其鄉之賦稅。”

糧長制度首先在浙江實施,後來推行全國,成為了明朝的一項重要制度。

明朝徵糧的“糧長”,為何開始是個好差事,後來大家都避之不及

老朱為什麼要搞糧長呢?

老朱自己在詔書中說的明白,

“兼以貪官汙吏害民肥己四載於茲,朕深憫焉”

,元代官場,腐敗嚴重,貪官汙吏,欺壓百姓。本來朝廷各種雜稅就壓得百姓喘不過氣,官吏們又藉著徵糧中飽私囊。貧苦農民出身的朱元璋,天然地對官吏帶有仇恨,他出於愛護百姓的目的,讓民間自己收稅。老朱以為,大家鄉里鄉親的,都是自己人,自己人給自己人收稅,不會太為難。所謂

“以良民治良民,必無侵漁之患”

同時搞糧長還有個好處,就是減少了公務員配額,給國家節省開支。老朱在他的大誥中說:

“糧長之設,便於有司,便於細民。所以便於有司,且如一縣該糧十萬,止設糧長十人。正副不過二十人。依期辦足,勤勞在乎糧長,有司不過議差部糧官一員赴某處交納。”

原來要養十個人,二十個人才能辦好的差事,現在只要兩個人,只要兩個人,省人又省力,又不會欺男霸女,多麼偉大的政策。從歷史文獻的字裡行間,我們都能看得出老朱對他的糧長制是多麼的滿意。

明朝徵糧的“糧長”,為何開始是個好差事,後來大家都避之不及

大有油水的明初糧長

就這樣,糧長制推而廣之。大概是要產糧大戶多承擔社會責任的緣由,“田土多者”為糧長,糧長職位落實到了地主鄉紳的手上。在封建專制社會,權利必然帶來好處,權利給了有資源的人,自然就是大大的好處。地主鄉紳,本來就是掌握相當社會資源的人,再坐上了糧長,有了徵糧的權利,可謂是如虎添翼,能得到大大的好處。

首先可以藉著做糧長中飽私囊。

糧長的主要職責,是糧稅的催徵、經收、解運。糧長先要領到官府的勘合,之後按照要求給里長下達徵糧指標,然後里長再把任務佈置給甲長,甲長再挨戶徵糧。甲長收到的糧食之後,再彙總給里長,里長彙總給糧長,糧長清點彙總完成之後,還有負責押運至指定地點,才算完差。這其中可以透過各種方法巧立名目,營私舞弊,獲取暴利。

明朝徵糧的“糧長”,為何開始是個好差事,後來大家都避之不及

洪武年間,有個糧長叫邾阿乃的,他起立名色,搞出了一大堆名堂:什麼收舡腳米、車腳錢、脫夫錢、造冊錢、糧局知房錢、看米樣中米等等等等。朝廷給他的收稅定額只有一萬石大米,結果這廝收了三萬兩千石大米,一萬一千一百貫銅錢,多餘部分全部進了自己的腰包。又有嘉定縣糧長金仲芳等人,私自附加了十八項稅種,撈得盆滿缽滿。朱元璋治貪甚嚴,糧長腐敗者,都會剝皮實草。但是,

在這嚴刑峻法之下,仍有不少人鋌而走險,可以見得其中的油水有多誘人。

糧長除了收糧的主業之外,朝廷還會給他攤派一些別的任務。比如參與清查核實土地、編制魚鱗圖冊、帶領民眾開墾荒地、還有對鄉里百姓進行“道德勸化”,甚至參加司法訴訟,做“陪審員”。這些職位都大有油水,即使沒有油水,也可以對百姓呼來喚去,高臺教化,好不威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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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糧長享有不少政治特權。

比如糧長犯了一些罪可以罪減一等,乃至花錢免刑。《明實錄》載:

“洪武八年十二月癸巳,上諭御史臺曰:‘比設糧長,令其掌牧民租,免有司科擾之弊,於民便甚。自今糧長有雜犯死罪及流、徒者,止杖之,免其輸作。’御史臺臣言:‘糧長有犯,許納鈔贖罪。’制可。”

這裡的犯罪不包括以權謀私,貪贓枉法這些職務犯罪,只能贖免”雜犯”,但也是高人一等的。

糧長每一年還要由官員帶領,送到京城

“驗明正身”

,然後朝拜皇帝。鄉下的土財主能見到皇帝,可謂也是榮幸之至,可以吹上一輩子牛逼。這時,皇帝看了官員對糧長的考核報告之後,還會對優秀的糧長給與賞賜,有的直接封官。如浙江烏程人嚴震直,原先就是給糧長,進京述職時候,朱元璋說他辦得好,直接給他了個正五品的通政司參議。

明朝初年的糧長可謂是又有權,又有勢。自然是好差事,人人愛當,人人想當,當上的不會讓給別家,希望自己子子孫孫做下去。所以糧長早期都是“永充”的。

明朝徵糧的“糧長”,為何開始是個好差事,後來大家都避之不及

中晚明:“避糧長之役,甚於謫戍”

但是,到了明後期,做糧長卻又變成了另外一回事。

明顧元慶《夷白齋詩話》中說,常熟有個暴發戶,買了一大片田。這時後來了一個道士找他化緣。土豪不肯給,道士就在他家牆上題了一首詩:“多買田莊笑汝痴,解頭糧長後邊隨。看他耕種幾年去,交付兒孫賣與誰?”你現在買田買地一個得瑟勁,以後做了糧長有你哭的時候。當時吳中人“畏(糧長)役如畏死”,寧死不做糧長。

晚明朱國楨的《湧幢小品》上說,

“民避糧長之役,甚於謫戍”

,還講了個故事,長洲知縣郭波和退休的老尚書劉纓有隙,於是就給劉纓家裡的七口人安排上了糧長,老尚書知道後,居然活活地給氣死。

明朝徵糧的“糧長”,為何開始是個好差事,後來大家都避之不及

從人人趨之若鶩,到躲瘟神似的躲糧長,其中究竟發生了什麼呢?

首先,是明代土地的不斷兼併,貧富兩極分化,但權貴有辦法避稅,導致公糧難收。

明朝養了一堆王爺,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大朱”生“小朱”,朱越來越多。皇帝給著王爺賞賜贈送土地,萬曆爺賞給他的寶貝兒子福王,一次就賜地五萬畝。湖北的楚王,地多的連湖北全省都裝不下了,陝西固原都是他家的地。官僚和大太監也佔著手中的勢力,不斷地搶佔土地,嘉靖朝內閣首輔徐階,在他上海老家,就圈了十五萬畝的地。

這些權貴享有各種政治特權,可以減免賦稅,甚至不必納稅。或者權勢遮天,地方官府不敢收他們家的稅。

明朝徵糧的“糧長”,為何開始是個好差事,後來大家都避之不及

鄉間的普通地主,或買或搶,地也越來越多,他們雖然沒有免稅特權,但是他們卻想著辦法偷稅漏稅,辦法就是勾結官府,搞“飛灑”,“詭寄”,把自己家的地產登記到別人家名下,把稅給逃掉。

就這樣,

隨著時間的推移,富的人越來越富,窮的人越來越窮,可是富人不必納稅或不肯納稅,窮光蛋又交不起稅。

而且明中葉後,南倭北虜,後面又是女真興起,農民起義,朝廷需要糧食,需要錢,財政需求總額不降反升。糧長的任務指標加重,但卻沒有辦法完成,不少人只好拿倒貼自己的家產來應付。於是如朱國楨所說

“家有千金之產,當一年(糧長)即為乞丐矣,家有壯丁十餘,當一年即為乞丐矣。”

做糧長會做得傾家蕩產,自然沒人願意做。

明朝徵糧的“糧長”,為何開始是個好差事,後來大家都避之不及

其次,糧長的特權逐漸縮小。糧長開始時,統籌十里八鄉糧食徵收,權力很大,也有很多弊端。

後來朝廷就把糧長職權給拆分了,有“催辦糧長”、“兌收糧長”和“長運糧長”,由一人包攬,變成數人乃至數十人分工。互相制約,互相監督,自然不好再伸手亂來了。

明成祖以後,糧長定期入京述職面聖的制度也逐漸廢弛,做糧長見到皇帝被誇獎授官的機會也沒有了。

做糧長要賠錢,權力也小,原先鄉里的土豪劣紳自然不用做這賠本買賣,就互相把糧長差事推來推去,糧長由幾家大戶輪流來當。

糧長也就由原來的“永充”變成了“輪充”。後來又變成了全村人都要分攤的“朋充”,“朋充”的糧長就連小戶人家也要做。

讓楊白勞找黃世仁收稅,哪裡收的動?於是糧長紛紛“告脫”,跑路去了。

明朝徵糧的“糧長”,為何開始是個好差事,後來大家都避之不及

朝廷也針對糧長的跑路,做了一些改革。張居正新政,搞“一條鞭法”,丁糧折成田稅,田賦折成白銀。一些地方,裁撤糧區,由里長收稅。一些地方教百姓自己交給官府,又變成官吏收稅。一些地方糧長只管收不管運,或只運銀不收糧。糧長人數,差事逐漸減少。糧長制也逐漸走向了歷史的盡頭。

作者:

大獅子

校正/編輯:

莉莉絲

參考資料:

【1】《明史講義》 吳晗

【2】《明代糧長制度》 梁方仲

【3】《淺析明代的糧長制度》 應宗華 南昌師範學院學報 2017。6

【4】《明清小說中的一種農民》 趙紅梅 程志兵 貴州文史叢刊 2010。1

【5】《明朝中後期糧長制度衰落原因微探》 李婷婷 安慶師範學院學報(社科版) 2015。2

文字由歷史大學堂團隊創作,配圖源於網路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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