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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再厲害,也要學會在這幾件事上“服軟”,否則要後悔

由 何沐青 發表于 人文2022-07-16
簡介一、在家人,最親近的人面前要服軟

冥頑不靈是貶義詞嗎

服軟不是慫!

慫是恐懼,是膽小懦弱。而服軟是認錯,是一種聰明一種智慧。

慫是不光彩也不體面的,是個貶義詞。而服軟卻是一箇中性詞,它沒有體面與不體面一說。它只是讓人們在適當的時候,一直保持相對正確相對優勢的一個選擇。

所以他們兩個詞語不能簡單地等同。

《晏子春秋·霸業因時而生》裡講,“識時務者為俊傑,通機變者為英豪”。說的就是人們要在適當的時候學會服軟。

剛有剛的力量,柔也有柔的好處。學會服軟,學會剛柔並濟人生才能勇往無前。

一個人再厲害,也要學會在這幾件事上“服軟”,否則要後悔

“苦心人,天不負,臥薪嚐膽三千越甲可吞吳”。越王勾踐臥薪嚐膽,經過十年的艱苦奮鬥,終於滅了吳國,一雪前恥。韓信忍胯下之辱,終於成了名垂青史的將軍。司馬遷遭遇宮刑,還忍辱負重完成千古大作《史記》。

他們都是在人生遭遇不幸的時候,懂得“服軟”的人。也正是因為他們的“服軟”保全了自己的性命,也儲存了自己的實力,最終才得以創造輝煌。

所以說,服軟不是慫,更不是懦弱。那是需要有大的格局,有極致的魄力,還有足夠的智慧,與堅韌的執著的人,才能擁有的。

一般的人是沒法做到服軟的,也只有集這些優秀品質於一身的人才敢服軟,也才會服軟。

而那些不懂得服軟,也不會服軟的人,不是要吃虧,就是早晚要後悔。只有那些適時懂得服軟的人,最終才會成為人生的贏家。

一、在家人,最親近的人面前要服軟。

很多人總習慣於把好的脾氣好的形象給予外人,而把最糟糕的那一面留給家人或者自己最親最近的人。

一個人再厲害,也要學會在這幾件事上“服軟”,否則要後悔

在他們心裡總認為,家人,還有最親最近的人,是最包容最愛戴自己的人。

所以他們沒必要像對待外人一樣客套禮貌,他們只想把自己最本真的一面展示給他們。包括自己的壞脾氣。

殊不知,有這樣想法的人真是大錯特錯。是的,家人,還有最親近的人,是最愛戴你的人,也是最能包容忍讓你的人。

不過是人都有真心,你這樣一次又一次的傷害他們,難道他們不難過嗎,他們不知道心疼嗎。你自己有知道他們會心疼嗎。

不知道為什麼,他們總喜歡跟家人親近的人對著幹。人家說東,他非得西。人家說西,他非得東。別人認為對他好的,他卻總是認為人家在害他。

尤其那些有大男子主義的男人,反正是家裡他獨大。錯了也是對了,從來不會服軟。即使有時候他自己也知道自己錯了,但是他就是抹不開他那虛偽的面子,就是不會低頭。

一個人再厲害,也要學會在這幾件事上“服軟”,否則要後悔

朋友的表姐,就是因為談朋友,被她爸知道。她爸覺得男方不好,不允許兩人交往。後來不知道為什麼朋友的表姐偷偷跑出去見了男友,回來就被她爸一頓吊打。閨蜜表姐氣不過,上吊自縊了。

事後朋友表姐的老爸也很自責也知道自己錯了,但是他就是不肯在老婆家人面前低頭。死要面子,也不承認錯誤。

最後到老了,家人都因為表姐的事憎恨他,沒有一個人願意待見他。天天有老婆孩子,也一個人過得孤苦伶仃的。

如果朋友表姐的老爸及時服軟,向家人承認自己的錯誤,也不至於落的孤獨終生。

有的男人總愛跟自己的老婆講道理,不管怎樣,一定要分個輸贏高低才能算數。從來不會服軟。

還有的夫妻倆人吵架,總是誰也不肯先低頭,都不服軟。不管誰的對錯,都喜歡僵持著,暗暗較著勁兒。彷彿誰先低頭,誰就認輸了一樣。

其實這樣的心態是很不好的心態。清官還難斷家務事了,何況還是身處其中的當事人。誰能說自己一點錯都沒有。何況家不是個講理的地方,是個講愛的地方。

只能說,講的清的對錯,講不清的愛。贏了對錯輸了愛。

一個人再厲害,也要學會在這幾件事上“服軟”,否則要後悔

二、在道理、道德方面要服軟。

《孟子·公孫丑下》裡講,“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從古至今的帝王將相當權者也都知道,要以理服人,以德服人。否則德不配位,必有災殃。

他們幹什麼都把道理道德放在心底,並以此來為標準來要求約束自己的言行舉止。

可是有很多人總喜歡獨立自我,而且個性鮮明。他們不在乎世俗的眼光,更不在乎道理道德的存在,只要自己開心就好。

比如現在見怪不怪不的婚外感情的存在。當事人只要自己開心就好,他們壓根兒就沒有想過道德的問題,也不在乎道德的存在。

最終他們也只能自食其果,如過街老鼠般,始終見不得陽光,也上不了檯面。更害怕別人異樣的眼光與背後的指責。

即使兩人排除萬難走到一起,這種不被世俗道德所祝福的愛情,終究也不會長久。畢竟以不道德的手段得到的東西,終究還是會逃不過自我心裡的譴責。

一個人再厲害,也要學會在這幾件事上“服軟”,否則要後悔

比如醫生,講究個醫德。比如老師,講究個師德。萬事萬物,各行各業,都有一定的道德準則存在。雖然沒有人專門拿出來明文規定,但是這些準則已經深入人們心底,並形成一種自我約定俗成的東西。

一個人再有能力,不講道理,更不講究道德,他終究是走不遠的。

道理道德是介於法律之外,人情之內的一種東西。它不受法律管控,但是它會讓你受到自我心靈的鞭策。它讓一個冰冷的事物,有了靈魂。

有能力有道德的人才會被人們尊崇,畢竟這個世界有能力的人很多,有道德的人很少。所以說,有能力沒道德終究是走不遠的。

前幾天鬧的沸沸揚揚的湖北大學梁豔萍教授事件,其實就是當事人觸犯了社會公共道德的問題。

從她的個人資料顯示,作為老師教授她的能力還是十分出眾的。但是她的價值觀,還有不當的言論,明顯的是跟我們現在和諧發展的社會觀相悖論的,所以引起了大家的激憤。

由於她的言論跟行為並沒有觸犯法律,只是違背了社會道德。所以相應的我們也沒有給予她法律制裁,只是處以適當的處理。

一個人再厲害,也要學會在這幾件事上“服軟”,否則要後悔

三、

在知識面前要服軟。

不尊重知識的人是愚昧的人,冥頑不靈的人。任何科技的進步,民族的發展,都離不開知識的支援。知識也是促進我們不斷成長的核心動力。

從古至今,誰拋棄知識,也必將被知識所拋棄。

多少時代的巨人,如柯達,如諾基亞,他們拒絕創新,拒絕成長,最終只能被時代所拋棄。

其實不管在哪朝哪代,不管在哪個地方,知識都是被人們所尊崇的。要不各個國家大力發展教育,重視人才為了什麼。就是為了運用知識使國家發展壯大。

而還有很多人,在知識面前卻不屑一顧。什麼知識無用論,什麼學歷無用論。他們自己不學習,也看不起愛學習的人,更不努力培養自己的下一代。

這種人早晚要吃沒有知識的虧。

有句話叫做,“沒有知識很可怕,有了知識更可怕”。知識有殺人於無形的力量,知識也會給你無限的安全感。當你擁有了足夠多的知識,你也就擁有了面對一切困難的力量。

所以說,在知識面前一定要服軟。而且有機會的話,一定要多學知識。

一個人再厲害,也要學會在這幾件事上“服軟”,否則要後悔

四、在法律面前要服軟。

不尊重法律的人是愚蠢的人。挑戰挑釁法律,無異於自己找死。

什麼是自由?自由不是沒有束縛,想做什麼就做什麼。自由是在極致的自律之下,才能享受到的自我主宰一切的感覺。

而要想自由,首先的我們必須要遵循法律。蔑視法律,你也只能被法律所教育。

總有人喜歡挑戰一下法律,他們覺得自己無所不能,總覺得自己能擺平一切,所以從不把法律看在眼裡裝在心上。

比如那些為了利益,鋌而走險的貪官汙吏。比如那些為了刺激,去吸毒去犯罪的人們。他們把法律置於腦後,不顧國家的利益,不顧他人的利益安危,甚至不在乎他人的生命。

最終他們會失去自由,並付出代價。而那些時刻把法律裝在腦海裡的人們,時刻也被法律所呵護著,幸福的生活著。

一個人再厲害,也要學會在這幾件事上“服軟”,否則要後悔

古人講,“德薄而位尊,智小而謀大;力小而任重,鮮不及矣”!

也就是說,一個人德行淺薄卻佔據高位,智慧有限卻要自作聰明地謀劃大事, 能力有限卻要不自量力地承擔重任,這三種情況很少有不達到災禍的。

那我們應該怎麼辦才能自保呢?

我們只有在面對道德的時候,智慧有限的時候,能力不足的時候,自覺主動的服軟。遵循他們的規律,並敬重他們的存在,積蓄力量,然後才能自保甚至翻身。

還有法律,還有家人,等等一切。適當的時候,這些都是我們面對的時候要懂得服軟的地方。

只有我們時刻懂的服軟的技巧,我們才能生活的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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