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丟人!前國腳喝酒後鬧事毆打他人致傷,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

由 PSS潘偉力 發表于 遊戲2022-04-25
簡介近日,一份《陝西省留壩縣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公佈,在2020年7月25日晚上10點半左右,陝西長安競技足球俱樂部三名教練王萬鵬、孟國強、劉軼冰到留壩縣某酒吧喝酒,大約喝了半個小時之後,三人要求唱歌,被害人羅某甲以太晚了會擾民為由拒絕,隨後遭

酗酒聚眾打人怎麼判處

進入2021年之後,中國足壇的負面訊息就沒有消停過,先是多支球隊遭遇財政困難,衛冕冠軍江蘇隊和老牌球隊天津隊都面臨解散的境地。現在又傳出一條丟人的訊息,中甲陝西長安競技的三名教練酒後打人,被法院判刑,這3人中一名還是前國腳,還有一人是老廣州隊的球員。

丟人!前國腳喝酒後鬧事毆打他人致傷,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

近日,一份《陝西省留壩縣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公佈,在2020年7月25日晚上10點半左右,陝西長安競技足球俱樂部三名教練王萬鵬、孟國強、劉軼冰到留壩縣某酒吧喝酒,大約喝了半個小時之後,三人要求唱歌,被害人羅某甲以太晚了會擾民為由拒絕,隨後遭到了王萬鵬、孟國強、劉軼冰3人的毆打。

丟人!前國腳喝酒後鬧事毆打他人致傷,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

雙方發生了劇烈衝突,酒吧工作人員中一人輕傷二級、輕微傷,一人輕微傷,均是被王萬鵬、孟國強、劉軼冰3人毆打所致。

對於這起事件,法院正式做出判決。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王萬鵬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宣告緩刑一年六個月(緩刑考驗期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二、被告人孟國強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宣告緩刑一年六個月(緩刑考驗期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三、被告人劉軼冰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宣告緩刑一年六個月(緩刑考驗期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

丟人!前國腳喝酒後鬧事毆打他人致傷,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

王萬鵬出生於1982年,遼寧省大連市人,曾經跟隨長春亞泰奪得過中超聯賽冠軍。2008年還入選過國家隊,在對陣阿聯酋的比賽中出場。劉軼冰的職業生涯長時間效力於廣州隊,熟悉廣州足球歷史的球迷對其應該不會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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