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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罪的主要表現形式和認定標準

由 微法官 發表于 遊戲2021-09-20
簡介以上是尋釁滋事罪的表現形式,構成這個罪名既遂的話,還是有嚴格的認定標準,大前提是以上行為必須是情節嚴重、影響惡劣或者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才能構成本罪,如果只是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耍流氓行為,只能以治安管理等處罰,具體的認定標準,主要是從

尋畔滋事罪是什麼意思

尋釁滋事罪的主要表現形式和認定標準

尋釁滋事罪作為現在比較熱門的罪名,相信很多人都對它有所瞭解,但是對它的具體表現形式和認定標準具體是怎樣的,應該還比較模糊,今天小編就這些問題給大家做個詳細解讀。

尋釁滋事罪,從字面上我們就不難看出,就是沒事找事,肆意的挑釁別人,騷擾別人,任意的損壞、佔用公私財物等行為,說白了就是我們大家經常說的地痞無賴,國家之所以要嚴厲打擊這些人,主要也是因為這些人對社會秩序的迫害是直接的、嚴重的,也是人們罪深惡痛絕的人渣,那麼具體哪些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呢,認定標準是怎樣的呢,接下來小編給大家詳細講。

尋釁滋事罪的主要表現形式和認定標準

對於尋釁滋事罪的表現形式和認定標準其實法律規定是非常嚴格的,其主要表現形式具體由以下幾種。

首先當然就是沒事找事,隨意毆打他人,這裡要注意的是,這裡要求的是隨意,意思就是毆打的是不特定人,就是走在大街上,看見誰不順眼就打誰的意思,如果是特定人,就不一定構成這個罪了,有可能構成的就是故意傷害罪等其他罪名,大家可以這樣理解,尋釁滋事隨意毆打他人就是逞強耍橫的耍流氓,電視上這種情節非常多,現實生活中也是到處都有,比如收保護費了什麼的,走路跟螃蟹似的,紋這紋身,帶著大金鍊子,對社會的危害非常大,很多時候人們面對這種人都是敢怒不敢言,當然這裡還有個最重要的要求,就是必須是情節惡劣,一般的調戲兩句是不算的。

其次就是強買強賣,強拿硬要,買東西不給錢,隨意佔用別人的財物或者場地等,對於這種形式的尋釁滋事罪的構成,要求是比較詳細的,強拿不給錢的要求財物價值在一千元以上,毀壞他人財物的要求在五千元以上,當然犯罪主觀上還是逞強耍橫、耍流氓的心態,並不是真正的為了搶東西,就是耍流氓,如果是搶東西就構成搶劫罪了。

尋釁滋事罪的主要表現形式和認定標準

還有就是最常見的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交通擁堵秩序混亂等行為,這裡要求的是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這裡主要是一些人聚集場所,比如醫院,商場等地方。

新刑訴法修正案還把恐嚇他人,情節嚴重的行為也納入了尋釁滋事罪的範疇,其實這也是耍流氓的一種形式。

以上是尋釁滋事罪的表現形式,構成這個罪名既遂的話,還是有嚴格的認定標準,大前提是以上行為必須是情節嚴重、影響惡劣或者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才能構成本罪,如果只是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耍流氓行為,只能以治安管理等處罰,具體的認定標準,主要是從犯罪人實施流氓行為的方式、手段、危害程度、社會影響、時間場所、後果嚴重程度來判斷,也就是說要看他的暴力程度、損害財產的程度、社會影響情況,當然還有這個人的一貫表現,是不是屢教不改的慣犯,這些都是定罪量刑的考量情形。

所以說,尋釁滋事罪的認定標準還是比較嚴苛的,只有達到一定的程度才能按照這個罪名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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