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是:首頁 > 遊戲

盜竊未達入罪數額 因有前科被追刑責

由 人民融媒體 發表于 遊戲2023-02-03
簡介審理:經永安市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莊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秘密手段盜竊他人錢款價值1866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

在中國有盜竊前科能做什麼

本文轉自:三明日報

●賴曉珍

案情: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期間,被告人莊某某兩次竄至三明市第二醫院,分別盜走周某某的現金450元和薛某某現金1376元、雙肩女包一個。經永安市價格認證中心鑑定,莊某某所盜的雙肩女包價格為40元。經查,莊某某曾於2011年、2012年、2015年、2017年、2018年因犯盜竊罪,先後5次被漳平市法院和永安市法院判刑。

審理:經永安市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莊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秘密手段盜竊他人錢款價值1866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莊某某多次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刑罰執行完畢後,在5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屬累犯,應當依法從重處罰。歸案後,莊某某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當庭自願認罪,部分贓款已經發還被害人,可酌情從輕處罰。最終,以莊某某犯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兩千元。

評析:關於盜竊罪的“數額較大”,福建省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為3000元,即原則上盜竊只有達到3000元才能構成盜竊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盜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盜竊公私財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數額較大”的標準可以按照前條規定標準的百分之五十確定:(一)曾因盜竊受過刑事處罰的;(二)一年內曾因盜竊受過行政處罰的;(三)組織、控制未成年人盜竊的;(四)自然災害、事故災害、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期間,在事件發生地盜竊的;(五)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六)在醫院盜竊病人或者其親友財物的;(七)盜竊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的;(八)因盜竊造成嚴重後果的。根據上述規定,曾有盜竊犯罪前科的人再次進行盜竊,數額較大的標準可按50%即1500元確定。莊某盜竊他人錢款1866元已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獲得財富不能靠小偷小摸,而需要靠自己的勤勞智慧去創造。同時,廣大市民要提高防盜意識,加強財物保管。

推薦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