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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打人事件發生在秦朝,會因為沒有見義勇為而破產變成壯丁

由 楊傑超律師 發表于 遊戲2023-01-15
簡介但判刑,基本都是以服徭役和罰款為主,即便是會傷害到身體的,大多也是以刺字、割鼻子,割耳朵這種對勞作影響較小的肉刑為主,只有真正的重罪才會用斷手斷腳砍頭的重刑

古代傷人怎麼判刑

1975年,在湖北雲夢縣出土了一批秦簡,《雲夢睡虎地秦簡》,其中有一批名為《法律答問》、《秦律十八種》的秦簡,共同向我們展示了秦朝的另一面,秦朝的法律制度。

如果打人事件發生在秦朝,會因為沒有見義勇為而破產變成壯丁

其中上面記載:“有賊殺傷人衝術,偕旁人不援,百步中比野,當貲二甲。”

這句話是什麼意思,意思是

如果有人在路上行兇傷人,路人不加以救助的話,距離一百步之內的就要接受懲罰,懲罰是上交兩副作戰用的鎧甲。

兩副作戰用的鎧甲在當時的價值是很高的,一個縣令半年的收入,可能還不夠兩副鎧甲,作為普通人更不可想象了,只能夠是以工代罰。

如果打人事件發生在秦朝,會因為沒有見義勇為而破產變成壯丁

這項法律在現在看來,略顯奇葩。

因為大家的觀點是見義勇為要量力而行,見義勇為應當得到獎勵,而不見義勇為也不應該得到懲罰。

但如果用現代標準去衡量古代社會就大錯特錯了,背景不同,處境自然也不同。對於秦人而言,上述律法是非常合理的。

我認為主要是以下幾個原因。

一、秦人尚武,基本都接受過軍事訓練,可以說是全民皆兵,大家有能力制止犯罪。

二、秦國尚武,有能力犯罪的人不應該犯罪,而是應該將其精力用於戰鬥和服

徭役

中,以這種規定震懾這些潛在的罪犯,讓他知道一旦犯罪就是全民皆敵。

三、當時生產力有限,遇到犯罪時官兵難以及時採取措施,因此將維護社會穩定的責任分攤到民眾中。

如果打人事件發生在秦朝,會因為沒有見義勇為而破產變成壯丁

秦律是嚴苛而細緻的,《鹽鐵論》中曾評價道,秦法繁於秋荼,而網密於凝脂。意思是秦法多的

秋天的花兒一樣,而且嚴密到像凝固的脂肪一樣。這個描述窒息不窒息?

不過大家普遍對秦法存在一個誤解,即認為秦法十分嚴峻和殘酷,動不動就斬手斬腳或者砍頭,但實際上秦法比這個“溫和”、“人性化”得多。

《睡虎地秦墓竹簡·法律答問》載:“或盜採人桑葉,贓不盈一錢,何論?

貲徭

三旬。”

意思是,有人偷偷採摘別人的桑葉,所採的桑葉不值一錢,查獲後司法機關判罰他服

徭役

三十天。

亂扔垃圾,會被施以黥刑,就是在臉上刻字。

成年男丁無故嚎啕

,送官府。就是成年男性哭的話,也需要判刑。

如果打人事件發生在秦朝,會因為沒有見義勇為而破產變成壯丁

秦法嚴苛但不嚴峻,是因為很多看起來很小的一件事,都需要判刑。但判刑,基本都是以服徭役和罰款為主,即便是會傷害到身體的,大多也是以刺字、割鼻子,割耳朵這種對勞作影響較小的肉刑為主,只有真正的重罪才會用斷手斷腳砍頭的重刑。

另外一個方面,這些刑罰都是可以抵扣的。不想服刑?可以,用戰功抵扣。沒有戰功怎麼辦?也行,用

服徭役

來換。沒有戰功?那就上戰場上殺敵啊!這滿滿的都是套路啊。

也就是說,秦法嚴苛的目的,有很大一方面,是為了壓榨普通百姓的勞動力與戰鬥力,迫使他們殺更多的

,搬更久的磚。動輒就斷手斷腳砍頭的重刑是一種殺雞取卵的行為,秦朝能從亂世中完成一統,想必也明白竭澤而漁不可取的道理。

我們回到當今,會不會覺得秦朝有點像崇尚狼性文化的企業?設定各種繁雜的名目來罰款,名為加強紀律性,增強血性,背後真正的目的還是讓員工為公司賺更多的錢,動輒直接開除員工,是做不到世界第一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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