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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11”購物普法禮包~看完再下單

由 法制現場 發表于 飲食2023-01-03
簡介場景1.如果烤箱商標齊全、能夠正常使用,在簽收之後的七天內你提出退貨申請,商家應當予以退貨

怎樣用烤箱烤栗子好吃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雙十一”

繞不開的“滿減”“大促”“預售”

各種營銷手段齊飛

滿腦子的

衝 衝 衝

卻避不開的

坑 坑 坑

別急,小編為你送上普法禮包

看完下單也不遲~

01 定金非訂金,下單需小心

“雙十一”訂單量龐大

預售規則複雜

稍有不慎便可能“暈頭轉向”

比如

定金和訂金的區別?

如果你還不知道

就先捂好錢包別急著交錢

一起往下看看吧!

“雙11”購物普法禮包~看完再下單

法律小提示:

在日常交易中,“定金”與“訂金”這兩個詞彙被廣泛運用,但性質卻完全不同。“定金”具有擔保合同履行的性質,而“訂金”只是一個習慣用語,非法律概念。

舉個

“慄”子

你想要購買一臺價值1000元的烤箱準備入秋烤栗子吃,但商家沒有現貨,需要你交一筆錢,商家幫你留貨。

場景1.

如果你和商家約定交的是定金,那麼,這筆定金最多不能超過200元(合同標的金額的20%是定金上限)。

場景2.

如果你交付定金後反悔說不要烤箱了,那麼適用定金罰則,無權向商家主張返還200元的定金。

場景3.

如果商家收了定金後反悔不想賣給你,而欲以更高價賣給第三人,那麼適用定金罰則,商家應該向你返還雙倍定金,即400元。

02 快遞高峰期,責任需拎清

因網路購物的特殊性

定會涉及快遞公司運輸環節

那麼,

運輸途中快遞要是毀損

應當由誰承擔責任呢?

“雙11”購物普法禮包~看完再下單

法律小提示:

賣家透過快遞公司將商品送至雙方約定的交付地點,在買家未簽收之前,賣家尚未完成交付,此時仍由賣家承擔快遞毀損的風險。

舉個

“慄”子

在下單烤箱之後的第2天,商家便透過快遞將你的烤箱發出。但不幸的是當你拿到烤箱之後發現你的烤箱出現了故障,無法使用。

場景1.

如果你簽收時就發現了烤箱故障,烤箱要麼是在運輸途中出現毀損,要麼是本身存在質量問題。總之,你不需要承擔烤箱毀損的責任。

場景2

。如果烤箱寄到工作單位被你簽收後,在你運輸回家的途中因車輛顛簸,烤箱遭遇毀損。那麼,在烤箱本身不存在質量問題的前提下,責任應當由你承擔。

03 七天無理由≠七天無條件

七天無理由退貨

最大程度保障了消費者的權益

也有利於電商的發展

但需要明確的是

“無理由”並不等於“無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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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提示:

並不是所有商品都適用七天無理由退貨的規定。定作鮮活易腐的商品不適用七天無理由退貨規定。以牟取利益為目的,超出日常合理生活消費需要的網購主張退貨的情形也不適用七天無理由退貨。同時,“應當完好”是適用七天無理由退貨的前提。

舉個

“慄”子

解決了快遞風波後,你收到了一個嶄新的烤箱,可是在這期間,你對這個烤箱的喜愛度也隨之遞減,退貨的念頭悄然生起。

場景1.

如果烤箱商標齊全、能夠正常使用,在簽收之後的七天內你提出退貨申請,商家應當予以退貨。

場景2.

如果今天你購買的不是烤箱而是海鮮類產品(鮮活易腐),當簽收後你產生了退貨的念頭。這個時候你是無法退貨的。

場景3.

如果烤箱被你用於擺攤賣烤栗子(營利所需),七天後你想要退貨。這個時候商家可以不予退貨。

04 價格假浮動,保價無門檻

某些網購平臺的商家

在“雙十一”之前偷偷提高價格

在“雙十一”期間將價格降至原價

造成大降價的錯覺

進而引誘消費

為保障權益設定的保價服務

還有“准入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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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提示:

“假降價”是在違反商業道德、損害市場經濟競爭秩序的層面,進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價格欺詐,其本質是一種類似虛假宣傳的不正當行為。保價服務的法律性質是商家與消費者透過合同約定,賦予消費者在價格變化時,可以單方變更合同內容的一種選擇權。

舉個

“慄”子

你在社交平臺分享了“雙十一”期間“搶”到的烤箱,卻被熱心網友告知商家5個月前烤箱的價格竟然和你下單的烤箱價格一樣!你正打算和商家理論時,卻發現烤箱進行了新一輪降價。商家明明提供了保價服務卻以“活動期間不同時享受多種優惠”“雙11活動商品不參加保價”等理由拒絕保價補償。

場景1.

如果商家確實存在“假降價”的行為。你作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撤銷買賣合同,要求商家退貨。

場景2

:如果你和商家的買賣合同合法有效,不存在導致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保價條款應當是有效的,商家拒絕補償構成違約,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溫馨提示

無論是“雙十一”,還是日常消費購物,

大家都需要多加思考、理性消費。多多瞭解相關法律知識,避免不必要的糾紛哦~

【來源:濟南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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