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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丨《大變法》:一場變法打破君臣共治

由 自在飛花輕似煙 發表于 娛樂2021-09-04
簡介變法後財政收入劇增,只能說明,朝廷從民間攫取了更多財富

三冗兩積是什麼意思

歷史丨《大變法》:一場變法打破君臣共治

一、宋神宗謀求變法,併為此做了精心準備。

太平天子:公元1067年,宋神宗趙頊登基,成為北宋第六位皇帝。此時,距開國已經一百多年,經過真宗、仁宗等幾任皇帝的治理,北宋社會穩定,號稱“百年無事”。

危機四伏:三冗兩積。

三冗指冗兵、冗官和冗費,意思是北宋的軍人和官員數量太多了,為了養活他們,朝廷不得不花費鉅額錢財,導致財政嚴重超支。久而久之,形成兩積,也就是積貧積弱。宋神宗繼位時,儘快解決三冗兩積,已經是朝野共識。

三冗產生:

冗兵

歷史丨《大變法》:一場變法打破君臣共治

宋太祖

趙匡胤靠禁軍將領的擁戴,發動陳橋兵變,篡奪了北周政權。宋朝建立後,宋太祖罷免了禁軍將領,禁軍歸皇帝親自統率。為防止地方割據,宋太祖又將宋軍分成禁軍和廂軍。禁軍相當於中央軍,士兵是從全國各地抽調的精壯男子,待遇好、裝備好;剩下的老弱病殘則組成廂軍,負責地方治安。結果廂軍太弱,禁軍數量龐大,導致系統不暢、人浮於事。所有軍隊戰鬥力不足,作為對策,北宋開始增兵。北宋初年全國總兵員22萬,真宗時達到91萬,仁宗時激增至126萬。可軍隊的戰鬥力,不是靠人數堆出來的。盲目增兵的結果,是陷入人越多、戰鬥力越弱的惡性迴圈。這就是冗兵的由來。

冗官

。宋代的政治體制,帶有鮮明的分權特色,例如,行政事務歸中書管,兵權給樞密院,財政則由三司主管。這些部門的主官都叫宰相,所以在宋代,同時期的宰相不只一個,而是好幾個。此外,皇帝還單獨設立參知政事一職,作為副宰相,進一步分散了宰相們的權力。

這種疊床架屋的設計,雖然成功避免了權臣把持朝政的局面,但需要大量官員填充各個崗位。這導致官僚集團急劇膨脹。據統計,從北宋初年到宋仁宗時期,官員增長了整整5倍。

冗官加上冗兵

,致使財政吃緊,朝廷不得不增加稅賦,變著法搜刮民間財富。這又造成了“冗費”問題。宋太宗時,北宋的稅賦就已達到唐朝的兩倍,後來更是超過7倍之多。

慶曆新政失敗

:朝廷上下早有認識,也進行過一些改革。宋真宗時,曾一次性淘汰19萬5千名冗官;宋仁宗任用范仲淹、富弼等人,推動慶曆新政。但因為牽涉眾多,特別是損害了文官的利益,改革最終夭折。

宋神宗登基時年方十九歲,風華正茂、躊躇滿志,絕不甘心祖宗基業就這樣敗壞下去。宋神宗下詔,要求全國官吏上書直言。一時間,意見紛至沓來。

其中有兩個人引起了神宗的特別關注。

歷史丨《大變法》:一場變法打破君臣共治

一是司馬光。

早在仁宗時期,司馬光就多次上書,指出官員生活奢靡、農民負擔沉重。這次,他針對官員待遇太優厚、皇室開銷過度、軍隊雜而不精等老毛病,做了深度剖析。司馬光態度誠懇、建議中肯,很觸動神宗。

歷史丨《大變法》:一場變法打破君臣共治

另一位就是王安石

。同樣是在仁宗朝,王安石寫過一份萬言書,提出“變風俗,主法度”的主張。當時還是個孩子的神宗,被王安石的犀利言辭和深邃思想感染。繼位後,神宗命命還在江寧任職的王安石進京彙報。幾次對談,他為王安石的見識和氣度所折服,感到這正是變法需要的人才。

於是,宋神宗任命王安石和司馬光同為翰林學士。翰林學士是當宰相的必經之路,可見,宋神宗準備重用這兩個人。在他看來,王安石有衝勁、司馬光穩重,正好互補。可最終,主持變法的是王安石,司馬光被邊緣化,後來還成為反對派領袖。

王安石

1068年秋,河北暴雨成災,缺糧嚴重,可朝廷撥不出錢賑災。司馬光趁機提出,歷年來朝廷給官員的賞賜太多了,應當減少,以節約開支。王安石表示反對。理由是,這是治標不治本,更重要的是開拓財源,增加財政收入。如果稅賦充足,給官員點賞賜,又算什麼呢?

看起來,他們是在爭論要不要削減賞賜的問題,實際上,暴露出雙方對改革的方向,有截然不同的認識——司馬光主張節流,王安石主張開源。宋神宗站在王安石一邊,定下基調:開拓財源,增加財政收入。

雙方理念衝突:

公元1069年,王安石擔任參知政事,同時成立制置三司條例司。這個機構相當於改革委員會,負責制定和頒佈法令、條例,同時凌駕在原有的財政機構之上,負責財務整理預算,是變法的指揮機關。王安石立刻將呂惠卿、章惇、曾布等力主變法的官員,吸收了進來。

變法開始:

這個階段的時間跨度從1069年到1076年,歷時7年。這7年裡,變法派制定和頒佈了大量法令。這些法令大致可以分成兩類。

第二部分:王安石推行變法並且招來爭議。

顧名思義,以增加財政收入為首要目的。其中最典型的,要數青苗法和免役法。

第一類叫做富國之法。

。它針對的,是富豪利用高利貸兼併土地的問題。青苗法規定,每年的夏天和秋天,官府以官方倉庫中的錢穀為本金,給困難農戶發放貸款。官府只收取百分之二十左右的利息,比利率高達70%以上的高利貸便宜多了。這樣一來,農戶不用借高利貸,官府則獲得了利息,一舉兩得。

青苗法又稱常平法

北宋制度,農戶要服徭役,為官府提供免費勞動。但富豪有特權,能免除徭役。免役法廢除了徭役,實行“免役納錢”,允許所有農戶,無論貧富,都可以出錢替代勞役。此舉將勞動貨幣化,開闢了新財源。

效果:青苗法和免役法對財政收入的提升非常顯著。據統計,青苗法每年為朝廷帶來300萬貫的利息收入,免役法更是每年創收1870多萬貫。換言之,僅僅靠這兩項政策,就足夠彌補財政赤字了。

第二類措施:強兵之術。主要是兩條法令:保甲法和將兵法。

保甲法:每十戶農家為一保、五十戶為一大保、十大保為一都保。每戶有兩名壯丁的,抽取一人為保丁,製備刀槍、弓箭,在保長的帶領下學習武藝。保長還要組織保丁在鄉間巡邏,發現盜竊、搶劫、兇殺等案件,應及時處置、上報官府。

保甲法的實質是讓農民接受軍訓,一旦發生戰爭,就入伍參戰。保甲法實施後,全國保丁多達56萬。他們平日務農、閒暇軍訓,並不增加軍費。這等於為朝廷創造了一支低成本的預備役部隊。在保甲法建立的同時,北宋朝廷開始壓縮軍隊規模,前後裁汰的禁軍和廂軍達30萬人。

將兵法:為避免武將擁兵自重,北宋實行更戍法:士兵定期更換戍守的駐地,將領並不隨之流動,而是接管新兵。這導致將領和士兵互不熟悉,嚴重損害指揮效率。為此,王安石用將兵法替代更戍法,讓有經驗的軍官,負責本單位的訓練,做到兵將熟識,作戰時能擰成一股繩。

當時對北宋構成威脅的,是活躍於西北地區的西夏。宋軍和西夏交過幾次手,連戰連敗。宋神宗登基之初,宋軍取得了一次小勝。這鼓舞了宋神宗,他開始謀劃更大規模的軍事行動。

歷史丨《大變法》:一場變法打破君臣共治

此時,司理參軍王韶提出“收復河湟,招撫羌人,孤立西夏”的戰略。河湟位於今青海省東部,北邊與西夏接壤。自唐代安史之亂以來,河湟被吐蕃(bō)佔據,還散落著不少羌人部落。王韶指出,只要收復河湟,宋軍就能從東面和南面,對西夏形成夾擊之勢。

宋神宗採納了王韶的建議,命他主持戰事。經過精心準備,公元1073年,王韶率軍攻克重鎮河州,斬首數千,俘獲牛馬羊數萬頭。第二年,王韶擊退吐蕃反攻,並招降羌人30餘萬,闢地2000多里。北宋收復了河湟地區。這是北宋軍事史上少見的大勝,為日後西夏稱臣,奠定了基礎。

免役法。

在反對派看來,變法的輝煌業績非常可疑。其中,富國之法遭到的質疑最強烈。司馬光指出,天下財富就那麼多,不在民間,就在朝廷。變法後財政收入劇增,只能說明,朝廷從民間攫取了更多財富。因此變法的本質,是官府加重對民眾的盤剝。

農業社會的財富主要來自土地產出,而這是相對固定的,因此社會的財富總量,通常維持在一個大致的水平線上。北宋沒有發生過科技革命,生產力不會突飛猛進。在這種情況下,財富總量的增長是有限的。那麼財政收入劇增,只能像司馬光說的那樣,取之於民。

本書作者研究後指出,變法針對的民眾,恰好處在社會等級的兩端,即上等富戶和下等貧民。

以青苗法為例。前面講過,青苗法的作用,是官府提供低息貸款,免得貧困農戶向富豪借高利貸。其實質,是官方直接介入民間借貸市場,親自當債主。這位債主憑藉強勢的官方背景,從富豪手中,搶走了高利貸這塊肥肉。

官府一旦變身為債主,就有了逐利動機。多貸一分錢,就多收一分錢利息,所以哪怕是風調雨順的年景,官府也逼迫農戶貸款。到期還不出,農戶就只能再向富豪借高利貸。青苗法一推廣,弊病就層出不窮。當時管理山東青州的歐陽修,喊停了轄區內的青苗法工作,並上書朝廷,痛斥此舉是官府“放債取利”,應當廢止。

變法帶來的爭議:

。免役法實施前,上等富戶不服徭役,而貧困農戶的勞動量,也能得到地方官府的減免。此外,單身漢、寡婦等也都能免除勞役。可免役法一刀切,要求所有人都繳納免役錢,這變相擴大了繳稅人口的基數。

表面看,下等貧民承擔的免役錢,比富戶少得多,負擔不重。可實際操作中,官府催逼、層層加碼的現象普遍存在。一些貧困戶只好殺掉耕地的牛,用賣牛肉所得繳免役錢。有的農民逼急了,推倒自己的屋子,賤賣木料,才湊夠這筆錢。

免役法的效果類似

該法規定,朝廷在汴京、杭州、揚州等重要城市設立一個叫市易務的機構。平時,市易務收購滯銷貨物,等市場有需要,商人以產業或金銀作抵押,從市易務取得貨物去售賣。此舉的目的,是防止大商人壟斷,攫取超額利潤。

可問題是:

市易法,即市場交易法,掏的就是工商業者的腰包。

,市易務說了算。結果,從食鹽、茶葉、鐵器,到梳子、麻布、果子,市易務全都要收。也就是說,官府自己搞起了壟斷。超額利潤並沒有消失,只是從大商人的口袋,轉入官府的口袋。樞密使文彥博憤怒地說,市易務與民爭利,簡直下賤。連支援變法的蘇轍都看不下去了。他上書朝廷,說市易務在全國各地收購貨物、發放貸款,把小工商業者逼入了絕境。

據統計,到宋神宗末年,商人們欠市易務利息921萬餘貫。其中絕大部分是小商販。朝廷的財政增長來自何處,一清二楚。

變法的後果是明顯的:富了國庫,窮了百姓。這引起了強烈批評。事情明擺著:變法搞得民怨沸騰,必須調整。

什麼叫滯銷貨物

第三部分,宋神宗決定,拋開變法派,走到前臺,親自掌舵。時間跨度從1076年底到1085年。

1076年底,飽受抨擊的王安石辭職退休。此後,接任的呂惠卿被免職外放,變法派的另一員干將章惇也遭到撤職,離開汴京。

驅逐變法派:

他就將反對派的主要人物,文彥博、司馬光、歐陽修等統統貶斥。

打擊反對派:

1079年,多次批評變法的蘇軾外放湖州。到任後,他上了一道謝表,字裡行間流露出怨念。這可讓御史抓住了把柄。他們從挑出若干字句,再結合蘇軾平時的詩作,斷章取義,說他早就心懷不滿,寫詩惡毒攻擊變法。宋神宗下令將蘇軾關進御史臺的牢獄,等候審理。御史臺又叫烏臺,所以此案被稱為“烏臺詩案”。妥妥的文字獄。

宋朝優待士大夫,宋太祖還定下“不以言罪人”的規矩。所以100多年來,還沒有士大夫受到如此對待。官僚集團反彈強烈,批評聲紛至沓來。連已經退休的王安石都表示,這麼做要不得。宋神宗頂住壓力,把蘇軾關了整整130天才放出來。他就是要殺雞儆猴,讓反對派閉嘴。

宋神宗將變法派陸續調回中央,擔任要職。不過,宰相的職位,他交給了王珪(gǖi)。史書記載,王珪的為官之道是:取聖旨、領聖旨、得聖旨,人稱“三旨相公”。他善於和稀泥,很好駕馭。就是這麼個庸才,成了宋神宗擺在前臺的工具人,幹了近十年宰相,至死方休。

烏臺詩案:

改革官制。由於當時的年號為元豐,所以史稱“元豐改制”。前面講過,北宋的冗官現象十分突出,而冗官的根源,在於機構和崗位的重疊。因此,元豐改制對一些名不副實的機構和崗位,進行裁撤。同時明確規定了每個機構的官員數量,不許超標。這在一定程度上減少冗官,節約了開支。

可另一方面,行政事務的處理流程,卻變複雜了。從前,文書由宰相批准,直接交給相關部門執行。改制後,文書要層層報批,還得來回稽核,搞得複雜無比,嚴重影響行政效率。這是幹嘛呢?作者指出,宋神宗的目的,是讓官僚集團陷入繁瑣的日常性事務,而這有利於皇帝的專斷獨裁。

這說明,宋神宗要親自部署、親自推動變法。

對於弊端,他做了微調。比如青苗法,嚴禁強迫農戶貸款。遇到災荒,政府的救濟要跟上,免得農戶靠借貸度過難關。又如市易法,免除了相當一部分小工商業者的利息,減輕他們的負擔。

歷史丨《大變法》:一場變法打破君臣共治

不過,這些微調更多是做做樣子,在很多方面,變法其實是變本加厲了。舉個例子。改革後的青苗法,規定政府在災荒之年必須賑災。那用來賑災的糧食打哪兒來呢?朝廷的辦法是設定義倉,要求農民繳納完糧稅後,再拿出一部分交義倉儲存,待荒年發放出來。這變著法增加了賦稅

免役法也是這樣。一方面降低免役錢,可另一方面,原本不需要繳納的城市小商戶,也被納入徵收範圍。所以朝廷收到免役錢,比從前還多了30%。

專賣制度也得到了加強。私人售賣茶、酒、鹽、明礬、香料等都被禁止,老百姓只能去官府專營的商鋪購買。朝廷藉此獲取暴利。僅茶稅一項,就由從前的40萬貫,猛漲至300萬貫,翻了7。5倍之多。朝廷還在山東、江蘇等地徵收生鐵,由官府鍛造成鐵器賣給百姓,從中牟利。

此外,宋神宗還推出一些新法令,攫取民間財富。比如保馬法規定,城鎮家庭,家產達到3000貫的;鄉村家庭,家產達到5000貫的,都要養馬一匹,供朝廷使用。這是把應當由國家支付的費用,分攤到老百姓頭上。

經過這一輪調整,民眾的負擔不減反增。元豐年間,神宗先後建了52座庫房,存放變法所得,號稱“元豐庫”。據北宋官方統計,元豐庫存有錢財5000萬貫、稻穀2800萬石(dàn),另有布帛上千萬匹,足夠朝廷用上二十年。

直接處理變法的具體措施。

宋神宗是一個不甘於平庸的皇帝,開疆拓土是他的理想。而這需要強大的財力支撐。此前,北宋收復河湟地區,對西夏形成了巨大威脅。之後宋神宗一直在養精蓄銳。在透過新一輪變法,獲取鉅額財富後,他再度出擊。這一次,宋神宗決心消滅西夏。

從1081年開始,北宋同西夏打了三年多。結果連遭慘敗,前後損失了60多萬人。所謂強兵,淪為了一場空談。這對宋神宗的身心,都造成了沉重打擊。1085年4月,宋神宗帶著無邊的遺憾,撒手人寰,年僅38歲。

宋神宗的動機:

第一,變法具有必然性。經過100多年演變,到宋神宗登基,北宋從政治軍事到經濟民生,都是弊病叢生,而且這不是小修小補能解決的,必須進行大規模改革。所以變法是必然的,也是朝野共識。問題是怎麼變。

變法的三點觀察:

司馬光主張精簡機構,裁汰冗官、冗兵,削減財政支出。同時放松管制,鼓勵民間發展經濟。這樣民眾富裕了,朝廷的稅收也增加了,一舉兩得。所以,司馬光並不像通常所認為的,是頑固的保守派。他不反對變法,他反對的是朝廷變身賺錢機器,與民爭利。這從根本上講,也不利於長治久安。

可變法,偏偏就朝著司馬光擔憂的方向發展。像青苗法、市易法,都是要讓官府成為盈利機構。於是,官府的目標不再是提供公共服務,而是用權力壟斷市場,賺取超額利潤。這就把民間工商業者逼得沒了活路,其實是在扼殺商品經濟,是一種歷史倒退。

第三點,變法把皇權也打造成了一架斂財機器。

透過變法得來的錢財,進的不是國庫,而是宋神宗的私人金庫——內藏庫。前面講的元豐庫,就屬於這個性質。所謂富國,富的,其實是皇帝的腰包。

既然是皇帝私產,這筆錢怎麼用,就取決於皇帝的個人意志。宋神宗是有志向的人,生活也比較節儉,這筆錢,主要用在於支付軍費、彌補財政赤字,算是用在正道上。北宋末代皇帝宋徽宗的畫風,可就不一樣了。

宋徽宗打著變法的旗號大肆斂財,搜刮民脂民膏,用來興建宮殿、花園,享受奢華生活。北宋末年金兵攻陷汴京,僅從皇宮中掠奪的財物,就裝滿了1000多輛大車。可見宋徽宗對民間的剝奪,到了何等地步。可話說來,這個潘多拉魔盒,是宋神宗開啟的。

這就要說到第二點,朝廷在變法中扮演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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