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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歲農民為報復情人,毒死對方的狗後放火燒房,檢方:涉嫌放火罪,建議判刑一年半

由 九派新聞 發表于 娛樂2023-01-12
簡介檢察院認為,被告人王某某故意放火焚燒他人財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其法定刑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狗可以自己下小狗嗎

遼寧一六旬男子因與情人發生矛盾,為尋求報復,其先購買耗子藥毒死了對方的狗,隨後欲放火燒房,被檢方以放火罪起訴。

63歲農民為報復情人,毒死對方的狗後放火燒房,檢方:涉嫌放火罪,建議判刑一年半

近日,中國檢察網公佈這一案例。據起訴書,被告人王某某,男,1959年出生,高中文化,農民,戶籍地遼寧省法庫縣。王某某與羅某某曾系情人關係,二人因感情糾紛發生矛盾,王某某遂產生放火燒羅某某家房子,報復羅某某的故意。

為順利達到目的,王某某在鄉集市上購買了兩瓶耗子藥。2022年3月13日凌晨,其將耗子藥摻到事前準備好的玉米餅裡,投餵給羅某某家養的狗,將狗毒死。

3月13日7時許,王某某攜帶一個錘子、一把菜刀,一個汽油桶來到羅某某家,用錘子將東屋窗戶打碎後進入屋內,並將隨身攜帶的汽油桶用刀砍漏,將汽油灑在外屋地上,在準備使用打火機點火時,遭到羅某某及聞訊趕來的張某某的阻攔,未能成功點燃汽油。隨後王某某逃離現場。

檢察院認為,被告人王某某故意放火焚燒他人財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其法定刑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放火行為因其意志以外原因未能得逞,且被告人自願認罪認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十三條,第五十二條、《中華人民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第一百七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檢察院建議判處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九派新聞記者 陳冬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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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九派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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