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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案例:四川一美女外出遊玩時突然失蹤,前男友:已經成了碎肉

由 陳以軒律師 發表于 娛樂2022-10-10
簡介在張女士失蹤的第二天,兒子小陳就去找過李某旭,李某旭是最後一個見過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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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日上午,四川省德陽市什邡市公安局城東派出所接到報案,一名陳姓男子稱自己40多歲的母親張女士失蹤五天了。張女士住在什邡市方亭街道,多年前離異,獨自帶著兒子生活。靠做點小生意維持生計,隨著兒子長大,她空閒的時間也比較多了。便開始物色著開始下一段感情,又

或時

不時跟朋友去周邊的城鎮玩耍。

2014年11月26日當天,張女士去找了前男友李某旭,目的是要李某旭欠她的5000元。張女士與李某旭是2008年認識的,因為災後重建的生意走得比較近,一來二去產生了感情。兩年後確定戀愛關係,在戀愛期間,李某旭陸陸續續找她借了11萬元搞農家樂。後來兩人因性格等原因分手,不過依然保持著朋友關係,也保持著債務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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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5000元,是李某旭欠她的最後一筆錢,已經足足欠了4年之久。可沒想到這一次要錢之後,她便離奇失蹤了,張女士的母親在當晚7時許給她打了電話。當時張女士說過一會兒就回來,沒聽出有什麼異常情況,可是直到晚上十點多也沒有回家。此時撥打電話顯示已經關機,之後的五天中,家裡人一直聯絡不上張女士。

在張女士失蹤的第二天,兒子小陳就去找過李某旭,李某旭是最後一個見過她的人。據李某旭說,兩人見了面還了錢,他要去彭州的山莊考察。張女士說她閒著也是閒著,跟著一起去了,兩人在彭州白鹿鎮一家火鍋店吃過午飯。張女士說要跟朋友去阿壩州的紅原九寨溝玩耍,兩人就此分手,李某獨自一人開車回了山莊。

一聽李某旭這樣說,小陳就覺得有些奇怪,母親出門的時候並沒有說要出去玩。也沒有帶換洗衣物,怎麼突然就要去阿壩州?但因為李某旭跟張女士的交情維持了好幾年,他的神色又看不出一絲不對,小陳一時也沒將張女士失蹤的事跟他聯想到一起。李某旭不僅提出幫小陳一起找,還安慰小陳不要太擔心,表示打不通可能是因為阿壩州訊號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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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建議實在找不到就前往公安機關報案,坦蕩得讓人很難相信,他會跟張女士失蹤的事有關。然而事實上,警方一調查就發現,李某旭從頭到尾都在說謊。張女士真要是去了阿壩州,那麼張女士母親接到的電話又作何解釋?並且他說一個人回的山莊,警方仔細檢視影片監控卻發現車的後座上還有人,平時跟張女士寸步不離的寵物狗也在他車上。

李某旭卻從來沒提到過這點,一直否認張女士跟他回了山莊,他的嫌疑太大。失蹤、說謊,民警立即意識到,張女士很可能已經遭遇不測了。隨後勘驗發現,李某旭山莊一樓的樓梯牆角邊有塊針尖大小的血跡,經DNA比對屬於張女士。張女士在這裡受過傷,進一步肯定了李某旭的嫌疑,問題是張女士或者說她的屍體去了哪兒呢?

民警動員了民兵、村民上百人以及警犬地毯式搜查,沒有任何結果,調查也沒發現李某旭有使用運輸工具拋屍的跡象。人找不到,屍體也找不到,警方還是將目光放在山莊。不由注意到了山莊養著的幾條藏獒身上,這幾條藏獒是李某旭朋友的,寄養在這兒一段時間。李某旭從來沒自掏腰包給它們買過食物,都是喂些殘羹剩飯,幾條藏獒卻都顯得神采奕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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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點也不像是捱過餓的樣子,為了印證自己的猜測,民警對狗圈、狗糞、餵食工具、烹飪工具、清理工具進行了檢查。不放過一絲可能的線索,結果在這些物品上都找到了可疑碎骨、碎肉,經DNA鑑定與張女士吻合。在大量證據面前,李某旭只得承認了殺害張女士的事實:“是我乾的,她已經成碎肉了,早就進狗肚子了!”

李某旭稱殺害張女士是因為她的無理取鬧,回到山莊當晚,兩人發生了口角。張女士不滿他再找新女友,怒斥李某旭:“我以前幫你那麼多,你現在渡過難關了,找了新女朋友了,就不管我了!”李某旭跟現女友的感情不錯,擔心她這樣一喊讓鄰居誤會,於是讓她不要大聲喊叫。並推了她一把,就是這一推,張女士沒有站穩摔下了樓梯。

當時就失去了意識,一個女人在他的家裡摔傷,李某旭擔心被人知道說不清。猶豫要不要報警,就在他猶豫的這個過程中,張女士的呼吸漸漸停止了。他為了掩蓋這一事實,將衣物提包剪掉燒燬,屍體肢解煮熟喂藏獒。事件的另一主人公張女士已經慘死,真相如何只有他一人知道,這也是他的一面之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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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女士的親友並不相信這一說法,在他們看來張女士個人能力強,性格好強。這麼多年為了兒子寧願自己多吃點苦也不願意再找,怎麼會因為一段已經結束了的感情糾纏不清?懷疑李某旭就是為了不還錢,故意殺人,編造出這樣一個藉口減輕自己的罪行。不管如何,李某旭主觀上有殺人的故意是事實,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護,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構成故意殺人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這起案件的判處結果並未公佈,不過以肢解等極端殘酷手段殺人屬於情節特別惡劣、手段特別殘忍,很有可能會被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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