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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面問了句:“腫脖子”了嗎,結果一方住院一方坐牢賠錢

由 九派新聞 發表于 藝術2022-04-28
簡介經公開審理,法庭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老雲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賠償老夏醫療、後期治療、誤工、護理、住院伙食補助、鑑定等費4

幹活手脖子腫了吃什麼藥

“吃了嗎?”是國人見面時最常見的隨口問候,可在雲南省宣威市卻因為這樣一句問候引發糾紛,結果造成自己躺在病床、鄰居坐牢賠錢的嚴重後果。近日,雲南省宣威市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讓人哭笑不得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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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歲的老夏和61歲的老云為宣威市同一小區鄰居,老雲在小區附近菜市場開店賣包子。

去年1月23日中午12時左右,老夏去買菜時路過老雲開在菜市場的包子鋪,便隨口打招呼說:“你給腫脖子了?”(當地方言,系熟人、朋友在午餐、晚餐期間問有沒有吃飯的意思)老雲認為對方說話沒禮貌,隨口回了句:“你怎麼這麼沒家教?”老夏覺得自己的好心問候被過度解讀,也心裡來氣馬上回嘴:“你是有家教了怎麼的?” 一來二往,雙方口水戰迅速升級,最終造成老夏牙齒被打掉兩顆、顱腦輕傷二級的嚴重後果。

老夏當日到醫院,住院治療55天,支付醫療費6000餘元。其傷經司法鑑定為輕傷二級,需後期醫療費12000元。

法院判決

案發後,老雲接司法機關通知後當即到案並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表示認罪認罰並簽字具結。

法庭審理中,老夏附帶民事訴訟請求依法追究老雲的刑事責任並賠償醫療、誤工費等損失5萬餘元。經公開審理,法庭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老雲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賠償老夏醫療、後期治療、誤工、護理、住院伙食補助、鑑定等費4。3萬餘元。

老雲不服一審判決,向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經審理,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

區鴻雁 李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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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周祥

稽核:孔汶

【來源:雲南老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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