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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奕含談“房思琪”完整錄音,媒體首度公開

由 百度網友e9bed552 發表于 藝術2022-03-17
簡介相信很多人都看過有一種小說,就是(作者)他在書前面,強調了他的小說是虛構的,跟現實生活中的人物沒有關係,然後說:請你不要對號入座

林奕含是不是房思琪

文中插入的錄音,來自林奕含。

它錄製於2017年臺北國際書展期間,《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新書釋出會,也是林奕含首次公開講述這本小說。在這本小說正式出版一週年的時候,我們決定公開這段珍貴的錄音。

因為我們之前讀錯了,錯把文學的優雅讀成了髒話、憤怒和“不行!我不敢看”。

林奕含談“房思琪”完整錄音,媒體首度公開

林奕含生前在她的新書釋出會現場

這段錄音將會顛覆大多數人對這本書的認識,甚至是對文學的認識。林奕含試圖告訴讀者:把文學的真實,變成對作者本人的意淫,那真的太蠢了。

(開頭講話突然中斷,因現場話筒沒電,本文最後附有全文文字整理稿)

如果你對號入座作者即房思琪本人,她說:

對那些可能心裡隱隱約約還在懷疑“房思琪到底是不是林奕含”那一類的讀者。

我要說:很抱歉,但我真的不是房思琪,讓你們失望了。

所以當我說這是真人真事的時候,我想要說的是,書裡面它最慘痛……或者是令人不舒服的情節,並不是我作為一個寫小說的人在戲劇化,或者我在營造張力,或是我在製造高潮。都不是,那都是真的。

如果你想知道這部小說的意義是什麼,她說:

我們現在大家都很喜歡說——向政治人物、或是向偶像明星說我們要真相,向媒體說我們要真相、我們要事實。可是什麼是事實?什麼是真相?什麼是真實?

當我們看報紙的時候,其實我們每天都可以看到類似這樣的事情在發生,那些東西都是真的,你開啟報紙,那些油墨上,那些被馬賽克的照片、那些姓名、那些地址、那些腥羶的細節,那些都是真的。

但是他們可曾在你的心裡留下哪怕是一點痕跡,我想應該是沒有。

我的小說是虛構,但它比任何真的新聞都來得真實,這就是我要說的。

如果你一定要在這本書裡找到希望,她說:

我希望這本書的讀者在讀完這本小說的時候,不要感到一絲一毫的希望。

這本小說是一塌糊塗的,它是一敗塗地的,它是慘無人道的,它是非人的。

我要說的是,我沒有要救贖、淨化、昇華、拯救。我甚至可以很任性地說,如果你讀完了,然後你感到一絲一毫的希望,我覺得那是你讀錯了,你可以回去重讀。

如果你不敢讀這樣一個故事,她說:

你們可能已經知道它不是一個很快樂的故事,事實上它是一個蠻不幸的故事……

當你在讀書的時候,遇到不舒服或者痛苦的段落的時候,我希望你能知道這個痛苦它是真實的。就是,我希望你不要放下它,我希望你不要合上書……

我希望你可以像作者我一樣同情共感,希望你可以與思琪同情共感。我希望你可以站在她的鞋子裡。

(以下是音訊的文字實錄)

文字稿編者按:本文為2017年《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作者林奕含在臺北國際書展新書釋出會上和讀者做的交流全場逐字稿。2017。2。7本書繁體版出版,時隔近一年後簡體版在大陸地區上市,一年之後,讓我們透過回顧作者的演講文字,重新認識這部作品,重新去定義這部優秀的小說。

大家好,我是《房思琪的初戀樂園》的作者林奕含。

我今天其實不太知道為什麼我要講話,因為我有一個“有點固執,有一點任性,然後也蠻無聊的美學觀”,就是:我覺得一本書──我們不要說“純文學”,說“純文學”好像是在說其他的文學是不純的──但,我覺得一個純文學作品是不能被轉述的。

因為一個人、一個作者他花了很大的功夫、很大的心力去做出一個作品,我覺得一個作品最佳的表達方式就是那個作品自己。

所以無論是電影或是書本,你問:“這部電影在說什麼?”、“這本書在說什麼?”用兩、三句話去交代它。我覺得那樣是蠻不道德的一件事情:所以我今天也沒有打算要跟你們講這本小說在說什麼,或者是我想要表達什麼。好,這樣有點任性,也有點無聊,但這是我自己的美學觀。

首先,為了方便接下來可以繼續講,我現在用一句話來概括這本書:它是一個關於女孩子被誘姦的故事。但是……我必須說我覺得“誘姦”這個詞不是很精確,然後用在這本書裡我覺得也不是很正確。等一下我會解釋一下為什麼我不是很喜歡用“誘姦”這個詞,但,暫時使用我覺得是沒關係的。好,anyway,我就說這是一個關於女孩子被誘姦的故事。

我今天主要想討論的是,我在書的正文前面為什麼要強調──用這個詞來強調──“改編自真人真事”?什麼是真人真事?所謂的真實是什麼?我們都知道很多年以前E。M。 Forster對於小說的定義是“一定長度的虛構散文”,這個定義非常地粗略,很粗淺,也很粗糙。

它就只有三個要素。“一定長度”──就是夠長;第二個要素是“虛構”,就是虛構的;然後“散文”──就是不要是駢文、不要是韻文,你可以成韻、可以成對,但不一定。

這個定義很粗略,但正是因為這個定義很粗略,所以從佛斯特到現在,小說已經有無數的變體,然後從……無論是敘事觀點或者是人稱,各式各樣、花樣百出,都可以被含納在這個定義裡面。這是因為這個定義很粗略,所以我們就可以挪用這個定義:(小說)就是一定長度的虛構散文。

相信很多人都看過有一種小說,就是(作者)他在書前面,強調了他的小說是虛構的,跟現實生活中的人物沒有關係,然後說:請你不要對號入座。你對號入座,如果你生氣了,什麼如有雷同,你自己生氣不幹作者的事。(讀者發言)對,就是“純屬巧合”,類似這樣子的書。在19世紀末或是20世紀初的小說,有很多這樣的小提示。

然後我最近一本讀到的有像小提示的書是海明威的《渡河入林》,我現在稍微念一下那個小提示。他在正文開始前說:

鑑於如今人們傾向於將小說中的人物與生活中的真實人物對號入座,因此有必要做如下的說明:本書中沒有真實的人物。書中的人物及其姓名都是虛構的。部隊的名稱和番號也是虛構的,小說中不存在現實生活裡的人物和部隊。

我們都知道海明威是一個說話非常簡練的人,他的口吻就是接近於黑白片、接近於素描,所以他在這個提示裡說話其實有點冗,因為正反兩面都講了一次。他說“小說中的事件不存在於現實生活中”,然後他又反過來講了一遍,他說“現實生活中的事件也不存在於小說中”,所以他再三地強調他的小說是虛構的。

可是回過頭來看,包括從佛斯特,還有前面更早以前的,我們都知道小說本來就是虛構的,為什麼海明威還要強調他的小說是虛構的呢?而我,為什麼在《房思琪的初戀樂園》的前面,又要強調我的小說中含有真實的成分?為什麼我要強調我的小說“改編自真人真事”?而這個“真實”又是什麼?這是我今天要探討的主題。

所以,毋寧說,當我在前面說這七個字“改編自真人真事”,這七個字的意思是說……哦當然在場可能有些人已經看完了這本小說、可能有些人是有看過一些章節、試閱,或者是一些書封、書底,你們可能已經知道它不是一個很快樂的故事,事實上它是一個蠻不幸的故事。

所以我寫這七個字的時候,我要給讀者的是一個預期心理,這個預期心理是:當你在讀書的時候,遇到不舒服或者痛苦的段落的時候,我希望你能知道這個痛苦它是真實的。就是,我希望你不要放下它,我希望你不要合上書,然後覺得說:“啊!幸好這是一本小說,幸好它只是一個故事。”然後說:“啊,幸好我可以放下書。”──就是物理性地放下一本書那樣把它放下。

我希望你不要放下它。我希望你可以像作者我一樣同情共感,希望你可以與思琪同情共感。我希望你可以站在她的鞋子裡。

接下來我要岔過去談一件比較無關的事情,就是可能有一些讀者,我也收到一些讀者的反響,有人在問說房思琪是不是就是我林奕含這樣子。我覺得現在讀者的窺淫癖都有點過旺盛了,但我覺得這種八卦小報樂趣還是比較次要,我覺得比較無所謂的事情。

有另外一件事情是,我覺得大家在閱讀的時候,有一個很不好的習慣,他們覺得“紅學就等於曹學”。

我覺得很危險的一件事情就是,大家把那種國中、高中的時候,一字不漏地背國文課本前面的作者小傳那種習慣給承襲下來,然後把它沿用下來讀我們的各種文學作品,還有看電影。如果你不知道範仲淹被貶,你根本就看不懂《岳陽樓記》,我覺得這是非常愚蠢的一件事情。

如果你不知道曹雪芹的祖父在哪一年負債,或者是你不知道曹雪芹的父親——當然他的生父是誰到現在還沒有定論——你不知道曹雪芹的父親在哪一年被抄家,如果你沒有辦法把曹雪芹的家譜與賈寶玉的家譜做那種很幼兒式的連連看,你在《紅樓夢》上便有一種失落感,我覺得這種閱讀是很不成熟的。所以面對這樣子的問題,我覺得這是很不成熟的問題。

我有個很喜歡很喜歡的當代導演,叫作邁克爾·哈內克(Michael Haneke),我想在座應該有同學看過他的作品。他比較有名的是三年內拿了兩座金棕櫚獎,一部是《白色緞帶》、一部是《愛慕》,但我最喜歡的還是他早年拍過的《冰川三部曲》,比如說《隱藏攝影機》──但我最喜歡的還是《鋼琴教師》。不過這是我的喜好,不是很重要。

哈內克有講過,他不是很喜歡被問到關於他自己生平的問題,他有一段話我很喜歡,在這裡可以稍微念一下,稍微回答一下關於大家問我……不是大家啦,有一些人問我“房思琪是不是林奕含”這個問題。

他說:“傳記不能解釋作品,把一部電影所提出的問題和導演的生平扯上關係,以這種方式侷限了作品的範圍。”

我們對待書也是這樣。我一直都想直接在作品裡探問、對質,而非到別處去尋求解釋。這就是為什麼我拒絕回答與生平相關的問題。沒有比聽到像“電影拍得如此陰暗的哈內克是哪一類怪人?”這種問題更令我惱火的,我覺得這很蠢,也不想展開這類錯誤的辯論。

所以對那些可能心裡隱隱約約還在懷疑“房思琪到底是不是林奕含”那一類的讀者,我很想說,我相信可能有人隱隱在期待我是房思琪,但是我要說:很抱歉,但我真的不是房思琪,讓你們失望了。

但我的立場是這樣的:就算我是房思琪,或者是我是與不是房思琪,跟我身為這本書的作者,還有如果《房思琪的初戀樂園》這本書有一點價值的話,我覺得我是不是房思琪跟這本書的價值沒有很大的關係,所以我沒有想回答這一類的問題。

好,對不起,我好像弄得有點沉重。接下來我要講的是,既然我那麼不喜歡被問到說“你是不是房思琪”這類與現實生活相關的問題,那為什麼我又要在書的前面強調說這是所謂的真人真事?所謂的真實又是什麼?

這個故事是由我所認識的……四個女生的……真實的人生……經驗改編而來的。書裡面的李國華的原型,是我所非常認識的一個老師。必須說,在我第一次得知到有這樣的事情的時候,講得羅曼蒂克一點,就是在月光下的長凳上,我可以毫不誇張地說,在聽到這樣的事情的當下,它完完全全地改變了我的一生。

也許你可以想象一下,平常你可能會看到的襯衫的折線被燙得極為鋒利筆直,講話三句不離古文,臉上的皺紋很像漣漪一樣的,人人道好好人的那個長輩,還有你身邊的你所親狎的那個人。你突然發現事情的真相是這樣子之後,你會發現:啊,我再也無法用原本的眼光去看待眼前的這個世界了。

所以,當我說這是真人真事的時候,我想要說的是,書裡面它最慘痛……或者是令人不舒服的情節,並不是我作為一個寫小說的人在戲劇化,或者我在營造張力,或是我在製造高潮。都不是,那都是真的。所以無論是這本書本身,或者是我的寫作行為本身,它就是一個詭辯。

它是一個非常巨大的詭辯,這個詭辯是什麼?其實這一整件事,或者是我得知的一整個故事,它其實可以用極其簡單的大概一、兩句或是兩、三句話,就可以概括。就是有一個老師,他用他老師的職權,長年在連續誘姦、強暴、性虐待女學生。就這麼簡單,大概兩、三句話就可以把它講完,就這樣。

最詭辯在哪裡?最詭辯就是,我用各種很華麗的,也許文字遊戲,也許各種奇詭的修辭法,去圍攻他、去包圍他、去針對他、去把他堆疊、垛砌成一個十萬字的小說。最詭辯的就在這裡,我們現在大家都很喜歡說──向政治人物、或是向偶像明星說我們要真相,向媒體說我們要真相、我們要事實。可是什麼是事實?什麼是真相?什麼是真實?

當我們看報紙的時候,其實我們每天都可以看到類似這樣的事情在發生,那些東西都是真的,你開啟報紙,那些油墨上,那些被馬賽克的照片、那些姓名、那些地址、那些腥羶的細節,那些都是真的。但是他們可曾在你的心裡留下哪怕是一點痕跡,我想應該是沒有。

所以回來看E。 M。 Forster他的定義,他說“小說是一定長度的虛構散文”,我的小說是虛構,但它比任何真的新聞都來得真實,這就是我要說的。

但我並不覺得我寫這個小說,我沒有覺得我在做什麼很偉大的事情,我沒有覺得我要帶給大傢什麼教訓。

其實我覺得寫小說是一件非常無用的事情,我覺得我是全世界最無用之人,寫文章是很沒有必要的事情。這世界上沒有小說,世界也可以運轉得很順暢、流利。我寫這個東西也無法昇華、無法救贖、無法淨化、無法拯救──無法拯救我認識的任何一個房思琪,我甚至無法拯救日日夜夜生活在精神病的暴亂中的我自己。

所以其實寫這個東西是很荒蕪的,旁邊的人很難想象我站在伊紋跟思琪的鞋子裡面有多深,很難想象我在寫小說的過程中,我有多麼忠於小說的世界觀,包括思琪覺得她是她自己的贗品,包括她的平行世界的觀念,她覺得她的人生已經停止了。

我在反覆改寫,當然寫的當下,之後反覆改寫、一直改寫的過程中,我強烈地感覺到,如果這本書有幸能夠有一些讀者的話,我希望這本書的讀者在讀完這本小說的時候,不要感到一絲一毫的希望。這本小說是一塌糊塗的,它是一敗塗地的,它是慘無人道的,它是非人的。

我要說的是,我沒有要救贖、淨化、昇華、拯救。我甚至可以很任性地說,如果你讀完了,然後你感到一絲一毫的希望,我覺得那是你讀錯了,你可以回去重讀。這樣好像有點任性,但我真的是在寫的時候是這樣感覺的。

第二個我對讀者的……小小的要求嗎?還是大大的要求?我也不知道,就是我不希望你覺得這本書是一本控訴之書,或是一本憤怒之書。

現在我們可以看到檯面上有些女性主義者,或是常常有一些書出版,就是他們自訴小時候一些性創傷──當然我不是說這些人不勇敢,這些人非常非常勇敢;我也不是說侵害他們的那些男人或女人不可惡,這些人非常可惡,他們都應該被閹割然後丟到河裡給淹死不足惜──但我的意思是,他們很勇敢,但是憤怒這種東西它是比較純粹的一個情緒,或是比較乾淨的一個情緒,它是可以點燃人內心的火,可以成為類似蒸氣火車的蒸氣的一種情緒,但這本書不是一本憤怒的書。

思琪她沒有辦法成為一個像亞里士多德所謂“超越常人常德的悲劇英雄”那樣子的一個英雄,這本書絕對不是一個悲劇,甚至也不是一個悲喜劇,也不是荒謬劇,絕對不是,這本書只能是一個道道地地的慘劇。

所以在最一開始的時候,為什麼我說,我覺得“說這本書是一個關於誘姦的故事”,我為什麼說我不想用這個詞?因為我覺得如果把這個詞端到思琪面前,思琪她不會同意的,因為思琪她很早以前就已經拋棄了那樣子的字眼,她不覺得自己是被害者。

我覺得這個故事它最慘痛的地方,或者說思琪的事情對她殺傷力如此之大,或者是思琪的故事對她如此具有毀滅性,或者是思琪為什麼註定終將會走向毀滅且不可回頭,就是(因為)她心中充滿了柔情,她心中有愛、有慾望,甚至到最後她心中還有性。所以她沒有憤怒,這是這個故事它最毀滅性的一點,所以它不是一本憤怒的書,不是一本控訴的書。

最後最後我要說……唉,為什麼講得那麼沉重……

最後我要說,大家在讀的過程中,也許覺得怡婷她可能解開這個事情,或者是伊紋,伊紋姐姐她可以解開這個事情,但老實說,我覺得遇到思琪這樣的事情就是無解,真的就是無解。包括我囉囉嗦嗦寫了十萬字真人真事的小說也是無解,一切都是枉然,怡婷是枉然,伊紋是枉然,作者我也是枉然。好,這是我的結尾,結得有點悲傷,但是就這樣。

然後,最後我想要說的是,我覺得這本書如果不客氣地來講,可能還有其它地方可以討論。我想要謝謝,當然張亦絢老師她本人不在這裡,所以在這邊謝謝有點矯情,但總而言之,張亦絢老師她在書末,她針對文學性的部分,包括思琪、伊紋,還有怡婷她們的文學性、對文學的早熟、文學性這邊,有了非常精闢的評論。事實上它原本是一個推薦序,但是後來討論一下就把它放到書末。

我很感謝她的這個書評,因為她講得很好,就是比任何人講得都好,對就是這樣子。對不起,我把氣氛搞得好沉重,我講完了,就這樣,謝謝大家。

讀者提問部分

Q&A

讀者A問:你好,在你剛才的論述中說,這是一本沒有希望的書,可是你這書名卻取叫《房思琪的初戀樂園》,它那個“樂園”的概念想描述的是房家、劉家或者是李家住的那棟大樓,那個和樂融融的樣子──就像書的一開始跟結尾所敘述的那個樂園的樣子──還是有別的?比如說反諷啊或者是有別的意思?希望可以說明一下,謝謝。

林答:謝謝你的提問,對這是個反諷而已,就這樣。會不會很弱?好弱的感覺。

讀者A問:這樣問可能有點多餘,我想說如果是個反諷的話,是不是有點跟剛才講的有點違反了?就是你希望帶給大家的感覺是它可能是一個沒有希望的感覺,可是你這書名卻這樣取,會不會有點跟當初的意思有點違背?我沒有要找碴,只是好奇而已。

林答:怎麼講呢,欸?為什麼會這樣覺得?有點像明明是一個地獄的地方,人家卻把它名字叫作天堂,類似這樣的感覺。雙重地強調這個地獄之地獄。這樣可以嗎?抱歉,不太會講。

讀者B:其實不算是提問,其實就是一個反饋吧。我覺得《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比我想象的厲害很多的原因是,它筆調其實沒有很煽情, 其實就很平淡,可是刀刀見骨,可是又很刀刀見骨把我們想象中的受害者,實際上他不一定覺得自己受害,或者是他實際上心態──我不知道那叫作解離還是什麼東西──但反正就是他心態可能覺得自己不一定是受害,可能他自己還有某種情感或是情慾在裡面,但最後因為這樣不得不毀滅的狀態。甚至是旁邊那些可能可以幫助他的人,最後什麼都沒有做,或甚至還推了他一把那種狀況。我覺得寫得很深刻,實際上就是,好像真的現實的狀況就是這樣,可能也是因為我最近剛看過另外一部也是從真人真事改編的電影叫《青春勿語》,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當他轉學的那個學校,那些曾經很想要跟他在一起的好朋友,最後知道他遭遇到那些事情,在網路上看到他的那個影片,到最後他打電話去向他們求救的時候,沒有人敢接電話,那段給我感覺特別深刻。

林問:哪一年的電影?

讀者B答:2013年。但最近因為很多人在討論韓國電影史上講述真實案件最精彩的十部還二十部電影的時候,經常會被提到。我是最近看的,看到那段的時候對我衝擊最大,好像你以為可以把任何人的痛苦給承接下來,結果你發現接不住、你發現你不得不拋棄那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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